出国留学网造价工程师光缆接续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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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考点:光缆接续

 

  出国留学网讯。众所周知造价工程师2017年考试还有一段时间,现在本站为大家收集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光缆接续考点以供考生参考。

  安装计量:智能住宅小区

  智能住宅小区的基本功能有:一是社区安全防范系统,二是社区物业服务与管理系统,三是宽带多媒体信息服务,四是家居智能化系统。居住区内可以采用多种网络拓扑结构,如树形结构、星形结构或混合结构。(2013真题考点)

  安装计量:智能建筑体系构成

  智能建筑体系统由上层的智能建筑系统集成中心(SIC)和下层的3个智能化子系统构成。智能化子系统包括楼宇自动化系统(BAS)、通信自动化系统(CAS)和办公自动化系统(OAS)。BAS、CAS和OAS三个子系统通过综合布线系统(PDS)连接成一个完整的智能化系统。

  系统集成中心(SIC)应具有各个智能化系统信息汇集和各类信息综合管理的功能。

  综合布线(PDS)是建筑物或建筑群内部之间的传输网络。在综合布线系统中,可以传输多种信号,包括语音、数据、视频、监控等信号。

  安装计量:光缆接续

  (1)开剥光缆。注意不要伤到束管。

  (2)分纤将光线穿过热缩管。将不同束管、不同颜色的光纤分开,穿过热缩管。

  (3)打开熔接机电源,采用预置的程式进行熔接。一般都选用自动熔接程序。

  (4)制作光纤端面。

  (5)放置光纤。

  (6)移出光纤用加热炉加热热缩管。

  (7)盘纤固定。

  (8)密封和挂起。

  安装计量:直埋光缆敷设

  准备材料、工具和设备→检查挖掘工具→挖沟→确定光缆的段长和配盘→填平沟底→布缆→小回填→设防护设置、铺放标志带、回填→埋设标石→完成。

  1)光缆沟开挖

  2)光缆敷设

  3)光缆沟回填。光缆敷设后应及时回填。

  安装计量:扩音和音响系统的组成

  系统由信号源设备、信号的处理和放大设备、扬声器系统组成。

  (1)信号源设备。

  它通过电声设备转换成系统能处理的电信号。

  (2)信号处理和放大设备。

  这部分设备的基本任务是对信号进行放大——电压放大和功率放大,其次是对信号进行选择、加工。用均衡器对信号进行频率分析,它对信号进行选择、混合、补偿、分配等。

  (3)扬声器系统。

  扬声器系统是广播音响系统的终端,是声音的还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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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造价工程师执业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2018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造价工程师执业”,欢迎阅读参考,更多有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造价工程师栏目。

  2018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造价工程师执业

  (1)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和审核,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2)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

  3)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设计方案的优化、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工程保险理赔的核查;

  4)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2)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

  1)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

  2)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4)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5)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6)参加继续教育。

  (3)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

  3)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

  4)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

  5)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6)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盖章。修改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进行。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修改的,应当由其他注册造价工程师修改,并签字盖章;修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对修改部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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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2016考点:工程造价信息

 

  201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10月份开始,在最后的冲刺阶段,在关注考试资讯的时候,多看看书多做做题才能提高成绩。出国留学网造价工程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造价工程师2016考点:工程造价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造价工程师2016考点:工程造价信息

  工程造价信息的概念和主要内容

  1. 工程造价信息的分类

  (1)对工程造价信息进行分类的原则包括:稳定性;兼容性;可扩展性;综合实用性。

  (2)工程造价信息的分类结果:

  1)从管理组织的角度来分,可以分为系统化工程造价信息和非系统化工程造价信息;

  2)从形式划分,可以分为文件式工程造价信息和非文件式工程造价信息;

  3)按信息来源划分,可以分为横向传递的工程造价信息和纵向传递的工程造价信息;

  4)按反映经济层面面来分,分为宏观工程造价信息和微观工程造价信息;

  5)按动态性划分,可分为过去的工程造价信息,现在的工程造价信息和未来工程造价信息;

  6)按稳定程度划分,可以分为固定工程造价信息和流动工程造价信息。

  2. 工程造价信息包括的内容

  (1)价格信息。包括各种建筑材料、装修材料、安装材料、人工工资、施工机械等的最新市场价格。这些信息是比较初级的,一般没有经过系统的加工处理,也可以称其为数据。

  1)人工价格信息又分为两类:建筑工程实物工程量人工价格信息和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

  2)在材料价格信息的发布中,应披露材料类别、规格、单价、供货地区、供货单位以及发布日期等信息。

  3)机械价格信息。机械价格信息包括设备市场价格信息和设备租赁市场价格信息两部分。相对而言,后者对于工程计价更为重要。

  (2)指数。主要指根据原始价格信息加工整理得到的各种工程造价指数,该内容将在下面的部分重点讲述。

  (3)已完工程信息。已完或在建工程的各种造价信息,可以为拟建工程或在建工程造价提供依据。这种信息也可称为是工程造价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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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要约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造价工程师栏目诚意整理“2017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要约”,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要约的失效

  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造价管理知识点预习:承诺的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造价管理知识点预习:格式条款

  (1)格式条款提供者的义务

  公平原则确定义务权利,并向对方说明。

  (2)格式条款无效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格式条款的解释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造价管理知识点预习:格式条款的解释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造价管理知识点预习: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无效的缔约过程。其构成条件:

  一是当事人有过错。若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二是有损害后果的发生。若无损失,亦不承担责任。

  三是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造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造价管理知识点预习:合同生效

  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约束力。

  (1)合同生效的时间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待手续完成时合同生效。

  (2)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1)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2)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对合...

造价工程师2017工程计价常见考点

 

  想报考2017年造价工程师的小伙伴们要开始准备了,只有多记多练,多多复习,才能取得好的成绩。出国留学网造价工程师考试栏目为你提供“造价工程师2017工程计价常见考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招标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一、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一)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及准备工作

  1.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以及各专业工程计量规范等。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拟定的招标文件。

  (6)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其他相关资料。

  2.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备工作

  (1)初步研究。在该阶段,需确定工程量清单编审的范围及需要设定的暂估价,并收集相关市场价格信息,为暂估价的确定提供依据。

  (2)现场踏勘。包括自然地理条件踏勘和施工条件踏勘。

  (3)拟定常规施工组织设计。是指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拟定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顺序、施工方法等。在拟定常规的施工组织设计时需注意的问题包括:

  1)估算整体工程量。

  2)拟定施工总方案。施工总方案仅只需对重大问题和关键工艺作原则性的规定,不需考虑施工步骤。

  (二)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内容

  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项目编码。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2)项目名称。

  (3)项目特征描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依据专业工程计量规范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并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按照以下要求予以描述:

  1)必须描述的内容:

  ①涉及可准确计量的内容,如门窗洞口尺寸或框外围尺寸。

  ②涉及结构要求的内容,如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③涉及材质要求的内容,如油漆的品种、管材的材质等。

  ④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如管道工程中的钢管的连接方式。

  2)可不描述的内容:

  ①对计量计价没有实质影响的内容,如对现浇混凝土柱的高度,断面大小等特征。

  ②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确定的内容,如对石方的预裂爆破的单孔深度及装药量的特征规定。

  ③应由投标人根据当地材料和施工要求确定的内容,如对混凝土构件中的混凝土拌和料使用的石子种类及粒径、砂的种类及特征规定。

  ④应由施工措施解决的内容,如对现浇混凝土板、梁的标高的特征规定。

  3)可不详细描述的内容

  ①无法准确描述的的内容,如土壤类别,...

2017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招标工作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造价工程师栏目诚意整理“2017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招标工作”,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招标工作的实施

  (1)禁止投标限制招标人对招标项目划分标段的,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2)总承包投标

  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

  (3)两阶段招标

  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

  第二阶段: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提示】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4)投标有效期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标底及投标限价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造价管理知识点预习: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造价管理知识点预习:建设程序的含义和内容

  投资建设一个工程项目都要经过投资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发展时期。各阶段可合理的交叉进行,但不能任意颠倒次序。(P66中)

  以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为例,其建设周期包括项目选定、项目准备、项目评估、项目谈判、项目实施和项目总结评价6个阶段。

  造价管理知识点预习: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

  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1)政府投资项目

  对于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需要从投资决策的角度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还要严格审批其初步设计和概算;(P68中)

  对于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则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2017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资金成本

 

  出国留学网小编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2017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资金成本”,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更多相关资讯请持续关注出国留学网。

  资金成本及其构成

  资金成本是指企业为筹集和使用资金而付出的代价。P232下

  (1)资金筹集成本:指在资金筹集过程中所支付的各项费用,一般属于一次性费用,筹资次数越多,资金筹集成本也就越大。

  (2)资金使用成本:又称为资金占用费(股息、红利、利息),具有经常性、定期性的特征,是资金成本的主要内容。P233上

  造价管理考点:资金成本的作用

  (1)个别资金成本主要用于比较各种筹资方式资金成本的高低,是确定筹资方式的依据;P233下

  (2)综合资金成本是项目公司资本结构决策的依据;

  (3)边际资金成本是追加筹资决策的重要依据。P233下

  造价管理考点:项目资本金与债务资金比例

  项目的债务资本要比项目资本金的资金成本低很多,由于财务杠杆的作用,适当的债务资本比例能够提高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P238下

  能满足权益投资者获得期望投资回报的要求,又能较好地防范财务风险的比例是较理想的资本金与债务资金的比例。P238下

  造价管理考点:项目资本金结构

  采用新设法人筹资方式的项目,应根据投资各方在资本、技术、人力和市场开发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协商确定各方的出资比例,出资形式和出资时间。P239上

  采用既有法人筹资方式的项目,在确定项目资本金结构时,要考虑既有法人的财务状况和筹资能力,合理确定既有法人内部筹资与新增资本金在项目筹资总额中的比例。P239上

  造价管理考点:项目债务资金结构

  增加短期债务资本能降低总的筹资成本,但会增大公司财务风险。

  选择债务融资的结构应该考虑:P239下(1)债务期限配比;(2)债务偿还顺序;

  (3)境内外借款占比;(4)利率结构;(5)货币结构。

  【提示】债务资金的利率主要有浮动利率、固定利率和浮动/固定利率三种机制。

  造价管理考点:项目融资的特点

  与传统的贷款方式相比,项目融资具有以下特点:P242下

  1.项目导向:项目融资主要以项目的资产、预期收益和与其现金流量等来安排融资。

  2.有限追索:贷款人只能在特定阶段或时期追偿。P243上

  3.风险分担:融资结构建立后,任何一方都要准备任何未能预料到的风险。P243中

  4.非公司负债型融资

  项目的债务不表现在项目投资者的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一种融资形式。P243下

  5.信用结构多样化P244中

  6.融资成本较高

  7.可以利用税务优势:通常包括加速折旧、利息成本、投资优惠以及其他费用的抵税等。P245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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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承诺

 

  出国留学网造价工程师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承诺”希望可以帮助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我们将竭诚为广大考生服务!

  2017年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考点:承诺

  一 、承诺的期限

  1、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P31上)

  2、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①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应即时作出承诺;

  ②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提示】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

  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二、承诺的撤回

  1、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三、要约内容的变更

  1、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2、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四、格式条款

  1、格式条款提供者的义务(P32上)

  公平原则确定义务权利,并向对方说明。

  2、格式条款无效(P32中)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3、格式条款的解释(P32中)

  1、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3、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五、格式条款的解释

  1、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3、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六、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合同不成立或者合同无效的缔约过程。其构成条件:(P32中)

  1、当事人有过错。若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2、有损害后果的发生。若无损失,亦不承担责任。

  3、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造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4、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