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2014内蒙古高考招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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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内蒙古高考招生实施意见

 

  以下2014年内蒙古高考招生实施意见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其他相关规定及要求,我区已安排部署了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等环节工作,填报志愿和录取等环节工作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另行适时发布,现结合我区实际,就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以下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设置与计分办法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类别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分22个报考类别: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汉授美术(文)、蒙授美术(文)、汉授美术(理)、蒙授美术(理)、汉授音乐(文)、蒙授音乐(文)、汉授音乐(理)、蒙授音乐(理)、汉授编导(文)、汉授编导(理)、其他艺术(文)、蒙授其他艺术(文)、其他艺术(理)、蒙授其他艺术(理)、汉授体育(文)、蒙授体育(文)、汉授体育(理)和蒙授体育(理)。

  (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考试科目按文、理两大类设置,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设置方案。

  1、普通文科、汉授美术(文)、汉授音乐(文)、汉授编导(文)、其他艺术(文)、汉授体育(文)的考试科目:语文(朝鲜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普通理科、汉授美术(理)、汉授音乐(理)、汉授编导(理)、其他艺术(理)、汉授体育(理)的考试科目:语文(朝鲜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报考以上类别要求加试蒙古语文(乙)的考生必须既考蒙古语文(乙)又考外语。蒙古语文(乙)和外语考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为一科成绩计入总分。此类考生若只考了蒙古语文(乙),未考外语,则蒙古语文(乙)成绩按50%计入总分;若只考了外语,未考蒙古语文(乙),则外语成绩按50%计入总分。其他各科考试成绩均按100%计入总分。

  报考以上类别要求考试朝鲜语文的考生不考语文但必须加试民族汉考三级。此类考生先分别按如下两种办法计分:总分1: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科目考试成绩,均按100%计入总分;朝鲜语文和民族汉考三级(按总分150分折算,以下同)科目考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作为一科计入总分。总分2:朝鲜语文、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科目考试成绩,均按100%计入总分;民族汉考三级和外语科目考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作为一科成绩计入总分。然后,取总分1和总分2两者中分值高的作为高考总分(若总分1和总分2相同,则任取其一作为高考总分)。

  2、蒙授文科、蒙授美术(文)、蒙授音乐(文)、蒙授其他艺术(文)、蒙授体育(文)类别的考试科目:蒙古语文(甲)、文科数学、文科综合、民族汉考三级、外语。蒙授理科、蒙授美术(理)、蒙授音乐(理)、蒙授其他艺术(理)、蒙授体育(理)类别的考试科目:蒙古语文(甲)、理科数学、理科综合、民族汉考三级、外语。

  报考以上类别的考生必须既考民族汉考三级又考外语。此类考生先分别按如下两种办法计分:总分1: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科目考试成绩,均按100%计入总分;民族汉考三级和蒙古语文(甲)科目考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作为一科计入总分。总分2:蒙古语文(甲)、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

2014年安徽高考招生意见

 

  以下2014年安徽高考招生意见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1.高考报名工作按《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3〕46号)执行。

  2.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报名参加高考。

  二、考生电子档案

  3.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等,高中新课程毕业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4.市、县(市、区)两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招生信息标准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制订的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完整的考生电子档案。要组织专门人员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比对校验、确认,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考试院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后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6.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7.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

  体检工作在市、县招生委员会统一指导下,由县级(含)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手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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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福建漳州中考招生意见

 

  2014年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中招办:

  为了做好2014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类)、中职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招生工作,根据2014年省教育厅和市招委会、教育局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计划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由我办汇总公布。普通高中[除漳州一中、厦大附中和厦门双十漳州分校面向各县(含市、区,下同)招收部分生源及民办校面向全市招生外]只招收学校所在县的考生。其他学校除计划本中有注明招生范围外,均实行全市统招。普通高中招生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招完。五年制高职、中职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遇到生源不足时,可由学校与有关设区市招生办进行协商调整,同时报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备案。

  二、报名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者均可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但各类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

  初二年学生均应报名参加地理、生物两科全市统考。

  未参加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初三应届生及往届生(含同等学力)也可报名参加初二年地理、生物两科全市统考。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考生报名时间为4月21日至4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除民办学校正式学籍考生,可在本校报考外,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县中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我市常住户口的初中生、台商子女和具有我市当地正式或临时学籍进城务工人员(应提供目前在我市当地务工、居住和缴纳社会保险等合法有效证明)随迁子女的应届考生由所在中学审核报考条件,并由学校到所属县中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往届初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者,下同)、寄考生和在外地借读的初中生[其学籍档案(即学历证明及学籍卡复印件)由所在中学负责提供给户口所在县中招办]以及暂住户口的初中生,到当地县中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考手续。考生报名时须出具户籍证明,缴交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半身免冠同底版照片3张及文考报名费(每门课程13元),并填写有关表册。

  (三)报名号编排

  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号全市采取统一编排办法,由十位数组成:从左往右数,第一、二位为报考年份代号(初三年14、初二年15)。第三、四位为县代号:“30”为市直;“31”为芗城区;“32”为龙海市;“33”为长泰县;“34”为漳浦县;“35”为华安县;“36”为东山县;“37”为云霄县;“38”为平和县;“39”为诏安县;“40”为南靖县;“82”为龙文区;“93”为漳州台商投资区。第五、六位为学校代号,由各县编排;往届生统一用“80”代表;在外地借读回户籍地报考的考生统一用“00”(云霄县“60”)代表;暂住户口的考生统一用“86”代表;寄考生统一用“88”代表。第七、八、九、十位为考生序号,每所学校的考生序号必须从“0001”起连续编排,不得重号、跳号,该校最末一位考生序号就是该学校的考生数;往届生、寄考生、...

2014年新乡中考招生意见

 

  出国留学网中考频道讯 5月26日,从新乡市教育局获悉,近日,我市出台了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今年中招考试将于6月25日、26日进行,全省统一实行中招网上报名、网上录取。

  今年中招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等7科,分值为60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笔试100分、听力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思想品德70分、历史50分。历史、思想品德两科为开卷考试,考生可带相关参考资料进入考场。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分别按照满分50分和30分计入中招考试总成绩。

  据了解,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将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考生要慎重选报志愿,志愿提交后,经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再擅自更改。考生签字确认的纸介质材料必须妥善保管,存档备查。考生报考类别分为三类:普通高中类、普通中专类、职业学校类。选择普通高中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普通中专类、职业学校类的学校;选择普通中专类、职业学校类的不允许兼报普通高中类学校。

  普通高中志愿分为提前批次录取志愿、正常批次录取志愿和征求志愿。 对提前批次设置一个志愿,主要是选报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宏志班”、“珍珠班”以及提前录取学校的志愿。正常批次录取分三个批次,每批次填报一个志愿,考生至少要填报一个批次的录取志愿,否则无法被录取。征求志愿是在正常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以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未被录取且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均可通过网上填报相关学校志愿。

  另外,今年中招考试有少数民族、归侨、侨眷、烈士子女等9大类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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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高考招生意见

 

  苏招委〔2015〕1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招生委员会,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从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依法治考,从严治招,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促进社会公平的原则,以确保高考绝对安全和提高考试工作质量为重点,认真细致地做好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志愿填报和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5年高校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

  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2015年5月13日

  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布

  经省政府批准,江苏省教育厅日前公布了《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政策基本稳定,与2014年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关于招生类型

  今年我省新增了省属11所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重点高校面向农村贫困学生的招生计划,在去年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基础上,新增高校专项计划。上述招生类型的招生范围、条件、办法等请查阅相关文件。

  二、关于“志愿填报”部分

  今年我省专门设立了“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栏,供获得上述招生类型填报志愿资格的考生,以及报考上海纽约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的考生填报相关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29日。考生若同时获得同一所院校两种以上类型资格或者同一类型获得两所以上院校资格的,只能选择一种填报。

  对填报以上招生类型志愿的考生,如果达到规定的条件,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我院将先行向其报考院校投档,由院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对于不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院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退档,以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参加本科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

  三、关于“录取”中“照顾政策”部分

  (一)照顾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规定,经商省有关部门,并报经省政府批准,从2015年起,我省...

2014年聊城中考招生意见

 

  出国留学网中考频道讯 2014年聊城中考招生考试工作意见已经公布,详细信息如下:

  聊城市教育局二0一四年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高中:

  为做好2014年我市高中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号)和《聊城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在总结近几年高中招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今年高中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1.引导义务教育段学校开足开齐课程,对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进行全面鉴定,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发挥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

  2.为高一级学校录取新生提供学生学习和发展方面的信息,有利于高一级学校选拔合格新生,促进高中段学校的自主创新发展。

  3.为社会、家长提供学生学习和发展的全面情况,以充分发挥社会、家长指导和促进学生发展的作用。

  (二)基本思路

  继续执行将优质高中计划内指标的70%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分配办法。以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为主要依据,采取将学生体育测试成绩、实验操作成绩计入录取总成绩的办法进行录取。

  二、招生办法

  在市教育局党组的领导下,基础教育科牵头全面负责,有关科室积极配合。坚持初中学业考试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高一新生全市统一录取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股)牵头负责本辖区内的报名、编场、体育和考查科目的考试、成绩录入工作。

  三、招生计划和班额

  1.根据我市高中段教育的整体规划,按照普通高中控制规模、内涵发展的原则,今年的普通高中招生将严格控制规模、严格控制班额。对超规模、超班额招生的坚决予以制止;对存有不能开足开齐课程、办学水平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特别低的学校,将取消其招生计划,确保我市普通高中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量控制在3万人左右,班额控制在56人。

  2.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自己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区域位置和隶属关系,实事求是的向所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股)提出今年的招生计划申请,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股)要根据学校人员编制和其他教学设施情况,对计划进行认真审核,征得局领导同意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逐校审核并经领导同意,将具有招生资格学校的计划内、计划外、特长生计划一并行文下发。凡经审核,发现申报招生计划与学校实际情况不符的,市教育局将予以调整。

  3.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对初中学校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依据报考该高中学生的人数将高中学校计划内指标的7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计划在不低于普通高中招生学校计划内最低录取线70分的情况下有效,否则自动取消不合格指标计划。

  4.高中学校自主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以内,加分控制在70分...

2014年莱芜市中考招生意见

 

  出国留学网中考频道讯,2014年莱芜市中考招生意见已经公布,以下为详细信息:

  莱芜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坚持有利于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有利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高中新生,有利于促进全市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切实加强招生考试管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一、招生计划

  2014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0178人(见附件1),其中择校生1633人。

  二、基本政策

  普通高中招生在继续实行划片与统招相结合政策的基础上,实行片内指标生办法。

  (一)划片范围

  各普通高中学校划片招生范围与2013年基本相同(见附件1)。鲁矿中学高中招生继续按原有办法执行。

  (二)计划分配比例

  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含综合高中)片外统招生所占比例为其全部招生计划的13%;片内指标生比例为其普通类招生计划的60%(艺体类招生不实行指标生办法);择校生比例为其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的20%;其余部分为片内统招计划。

  (三)指标生分配办法

  各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的50%根据片内各初中学校2013年素质教育实施水平进行分配,40%根据片内各初中学校2014年毕业生人数进行分配(一中、十七中共同片初中学校生源,按一中占2/3、十七中占1/3的比例进行分配),10%根据片内初中学校规范化创建水平进行分配(省级规范化学校与市级规范化学校指标生分配比例为3:1)。(指标生分配计划见附件2)

  三、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的招生对象为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接受完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普通高中招生,按《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做好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莱政办发〔2004〕12号)执行。市外投资者子女高中入学享受本地考生同等待遇。

  (三)考生思想品德评定合格。

  四、报名办法

  全市统一组织报名。由市、区教育局有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集中组织报名工作。各区教育局(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泰钢工业园教育办公室)负责审查所辖考生资格,各镇(街道办事处)教育办公室组织所辖各初中学校按照规定日期到报名地点报名(见附件3)。考生按普通类、艺体类分类报考,报考艺体类须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艺体专业测试,并取得市教育局发放的专业合格证书,凡未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一律不得按艺体类报考。报考艺体类的考生填报第一、第二志愿时,不得填报普通类志愿。凡按艺体类报考并被录取的考生,升入普通高中后一律在艺体类班级就读,不得转入普通班。已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考生也可按普通类报考,但不得填报艺体类志愿。

  艺体专业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分别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