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2014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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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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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4年度广西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桂财会〔2014〕25号

  各市财政局,广西财会培训考试中心,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暂行办法》(桂财会〔2010〕64号)等有关规定,为认真做好2014年度广西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内容

  (一)考试时间

  上半年考试时间为:2014年6月20日—30日;

  下半年考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30日

  对于报考人数较多,在上述时间确实无法安排完成考试的考区,报经财政厅(广西会计考办)同意后,考试时间可适当延长。每位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

  (二)考试科目内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这两个科目可任选一门),全部考试科目均采用计算机答题方式考试。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个科目使用财政部统一建设的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珠算》科目采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珠算无纸化考试实施方案和考试大纲》(桂财会〔2013〕11号)规定要求建设的题库。

  二、报考条件

  参加本项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所规定的条件。即: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重复报考。

  三、考试报名及缴费要求

  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注册的网站中文网名为:广西财政会计网,网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