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2015年中央民族大学北京一本录取线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2015年中央民族大学北京一本录取线栏目,提供与2015年中央民族大学北京一本录取线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13中央民族大学北京高考一本录取分数线发布

 

  中央民族大学2013高考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公布

  天 津:文史577(577),理工586。

  北 京:文史578(570),理工594(586)。注:括号内为顺延录取进档少数民族分数,文史顺延3名计划,理工顺延3名计划。藏语零起点班(文)590,维语零起点班(文)568。

  甘 肃:少数民族计划,文史505,理工489。藏语(文)500,蒙文(文)393,藏语零起点班(文)504(征集志愿);信息与计算科学(民考民)(理)426。汉族计划,文史526(522),理工506。注:分数线为投档成绩。

  广 东:文史605,理工588。

  宁 夏:文史544(540),理工515。

  新 疆:汉语言,文史537,理工505。

  吉 林:文史548(548),理工569。

  上 海:文史450,理工415。

  江 苏:文史328,理工351(350)

  广 西:文史582(558),理工550(530)。

  内蒙古:文史520,理工545。蒙古(文)455,蒙汉(文)469;蒙古(理)468,蒙汉(理)485。

  重 庆:文史596(596),理工547(546)。

  福 建:文史573(572),理工574(574)。

  海 南:文史696,理工677(677)。

  江 西:文史568,理工562。

  浙 江:文史620,理工662(662)。

  云 南:文史590(580),理工573(568)。注:藏文、藏语零起点班专业分数线另行公布。

  辽 宁:文史589(587),理工592(591)。注:朝文、蒙文专业分数线另行公布。

  注:括号内分数为录取进档服从调剂考生或顺延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分数。

...

2013中央民族大学在北京高考一本理科提档线:585

 

  2013年中央民族大学高考录取招生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各省市录取分数线将会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会在下表中第一时间公布中央民族大学的高考录取分数线,本站时时更新,欢迎收藏本网站(ctrl+D即可收藏)!

  2013中央民族大学在京调档线理科为585分文科为564分

  相关资讯推荐:
    2013中央民族大学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系统
    2013中央民族大学全国高考录取分数线汇总

2016年中央民族大学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中央民族大学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中央民族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中央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含预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中央民族大学章程》,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央民族大学(MinzuUniversity of China)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公办全日制),具有普通本科(含预科)、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校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

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办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是执行机构。

第七条: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含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程序,统筹考虑各省少数民族人口数量、考生数量、生源质量以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并结合本校办学实际情况和历年在各省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制定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教育部审批。

2015年我校普通本科计划招生2830人,预科计划招生195人(含新疆协作计划20人、新疆艺术类预科10人)。涵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教、艺10个学科的88个(类)专业及方向。招生计...

2012年中央民族大学招生章程

05-10

标签: 中央民族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2012年普通本科专业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中央民族大学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央民族大学(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建设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公办全日制),具有普通本科(含预科)、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校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第三条: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族考生,其中少数民族考生约占全国招生总数的70%。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中央民族大学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含艺体类)、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七条:经教育部批准,2012年我校普通本科计划招生2830人,预科计划招生170人。涵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教9个学科的57个(类)专业及方向。

  第八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人口较少民族生源等问题。

  第九条: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第十条:学校部分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如:外语类、法学(法学与英语)、对外汉语。其余专业不限应试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第十一条:外语类、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报考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须合格。

  第十二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三条:用民族语答卷的考生报考汉语授课专业时,要求有外语成绩和由教育部命题的汉语文成绩,且汉语成绩须达到及格水平;高考语文成绩为汉语文和民族语成绩各占50%者,其汉语文成绩也必须达到及格水平。

  第十四条: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在平行投档省区按测算情况进行调档,对进入调档线的考生按专业计划的100%进行录取;在非平行投档省区调档比例为120%,对于调档线内的少数民族考生,学校酌情使用预留计划顺延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2013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录取分数线

 

  2013年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已经开始,2013中央民族大学在北京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广大北京高考生们如需快速的查询中央民族大学在北京高考录取结果及录取分数线等相关信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2013中央民族大学录取分数线栏目,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给各位考生公布2013中央民族大学高考录取查询结果信息,希望考生展翅高飞,前途光明!

  中央民族大学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相关资讯推荐:

  2013中央民族大学录取查询结果系统入口

  全国各高校历年录取分数线汇总

  2013北京高考录取时间安排

  2013全国各省市高考录取时间安排汇总

...

2015年中央民族大学音乐专业招生公告

 

  出国留学网艺术高考频道讯:2015年中央民族大学音乐专业招生公告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学院简介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始建于1959年,是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最高学府,是培养少数民族高级音乐人才的摇篮。已向社会输送了数千名优秀的音乐人才,成为各地区音乐创作、表演、教育和音乐研究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及中坚力量。

  学院已形成融教学、学术、创作与艺术实践为一体的办学模式,成为国家级“民族音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单位。包括本科、研究生两个教学层次,设音乐学、作曲、声乐、民乐、少数民族器乐、管弦、钢琴、音乐教育等8个系的40多个本科专业方向和音乐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少数民族音乐博士学位授权点。拥有雄厚的师资队伍,在编教师91人,高级职称42人,硕士生导师34人,博士生导师2人,博士14人、硕士38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一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一名、全国“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两名。创作了《木雕的传说》《凉山巨变》《狼牙山五壮士》等影响广泛的音乐作品。学院师生在各种比赛中获奖300余人次,音乐作品获奖30余人次。近20年获得的各级教学与科研项目及成果约60余项,省部级以上项目与成果20项,如《苯教音乐研究》、《蒙古宗教与祭祀音乐文化研究》等。国家级科研项目《中国民间歌曲集成》(西藏卷)2004年获文化部、中宣部、国家民委、全国文联“国家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艺术学科国家重点项目编撰成果一等奖”;《滇南山谣三首》《春天来了》分别获第二届、第三届“金钟奖”;《吉祥三宝》获中宣部第十届“五个一工程奖”;《蒙古佛教音乐文化的多元性》2004年获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

  音乐学院坚持以传承和弘扬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为办学宗旨,努力构建少数民族音乐的教学、科研、创作与开发中心,逐步实现完整而科学的特色学科体系。已成熟的特色课程体系有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声乐表演、中国少数民族器乐演奏等,并结合这些课程创编了《中国少数民族声乐教材曲选》《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概论》《冬不拉演奏教程》《热瓦甫演奏教程》《蒙古四胡教程》《中国少数民族风格室内乐获奖作品集》《中国少数民族音乐风格视唱作品集》等20多部特色教材。在国内最先将“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确立为独立的本科必修课程,实现了中国民族音乐的多元化特征教学目的。

  音乐艺术是实践的艺术,学院成立有“少数民族青年爱乐乐团”、“少数民族民乐团”和“少数民族青年合唱团”。其中“少数民族青年爱乐乐团”在1999年被北京市定为“北京市高校音乐普及和推广严肃音乐的乐团”,“少数民族民乐团”参加2004年雅典奥运会闭幕式迎接奥运会升旗演出,受到北京市委、北京奥组委颁发的荣誉奖。2000年以来,这些乐团先后参加国内外各类学术交流演百余场,锻炼了学生实际表演能力的同时又为民族音乐的传播做出了贡献。

  招生计划、专业简介、学费

  2015年,音乐学院将面向全国招生166人,详情如下:

  招生计划

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招生章程

 

  在过没多久的时间就要填报志愿了,各大院校也开始了它们的招生工作,其中中央民族大学在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院校的实际情况,发布了今年的招生章程,该校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建设的综合性重点大学,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中央民族大学2022年普通本、预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中央民族大学2022年普通本、预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央民族大学普通本科、预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央民族大学章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央民族大学(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民委”),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建设的综合性重点大学(公办全日制),具有普通本科(含预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培养层次。

  海淀校区校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中外合作办学)和艺术类专业的新生在海淀校区学习。

  丰台校区校址:北京市丰台区魏各庄路27号,邮编:100074。原则上除上述专业之外的新生在丰台校区学习。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各民族考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程序,结合各省级招办相关政策,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