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2017内蒙古省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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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省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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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内蒙古省社保政策

  一、农村社保政策。

  农村社保政策是由政府组织引导,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以保障农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养老保险政策。

  二、农村社保政策介绍。

  农村社保是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账户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国家将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liuxue86.com

  三、缴纳农村社保的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内蒙古农村社保缴费标准

  基金筹集个人缴费分12档 地方补贴每年至少30元,根据这份指导意见,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在个人缴费方面,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1200元12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在集体补助方面,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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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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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内蒙古高考加分政策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了2017年内蒙古执行的高考加分政策,其中蒙古族、烈士子女等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具有体育、科技类竞赛等项目资格的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所有考生的高考加分不累加。

  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的有: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 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考生,这类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

  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的有: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被予以资格认定,可具备应届毕业当年高考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强调,2015年1月1日之后取得资格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体育加分项目: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以及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或参加自治区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3名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享受高考体育加分的自治区级体育比赛运动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中国式摔跤和毽球。

  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自治区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获得自治区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所有考生的高考加分不累加。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如还符合其他高考加分情形,可取其其他高考加分项目中最高的一项分值与少数民族加分累加。

  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时,文化课总分最高加10分。所有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须经过本人按要求申报,有关部门按规定审核,自治区、盟市、旗县、所在中学四级公示且无疑义后方予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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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7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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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2017高考加分政策

  据内蒙古媒体报道,相关人士近日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内蒙古2017年高考加分政策已经确定。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考生,这些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被予以资格认定,可具备应届毕业当年高考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具体包括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以及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或参加自治区级体育比赛集体 项目取得前3名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其中享受高考体育加分的自治区级体育比赛运动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中国式摔跤和毽球;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 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获得自治区级优秀学生称号;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如还符合其他高考加分情形,可取其其他高考加分项目中最高的一项分值与少数民族加分累加。除少数民族加分外其他所有加分不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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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考热点

内蒙古2017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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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2017高考加分政策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我区2017年将执行的高考加分政策已经确定。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考生,这些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被予以资格认定,可具备应届毕业当年高考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具体包括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以及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或参加自治区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3名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其中享受高考体育加分的自治区级体育比赛运动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中国式摔跤和毽球;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获得自治区级优秀学生称号;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如还符合其他高考加分情形,可取其其他高考加分项目中最高的一项分值与少数民族加分累加。除少数民族加分外其他所有加分不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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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内蒙古高考分数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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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医疗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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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内蒙古医疗保险政策】

  1. 内蒙古进城落户农牧民可参加医疗保险

  1) 进城落户农牧民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按规定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 进城落户农牧民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照规定参加就业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可以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 其他进城落户农牧民可按规定在落户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当地统一政策。

  上述人员已在农村牧区参加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的规范接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其在农村牧区参加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自动终止,不得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

  内蒙古进城落户农牧民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中断不超过3个月且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不设等待期,按参保地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2. 内蒙古用人单位在职工入职30日内应为其办理医保

  1)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2)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资料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即可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3) 符合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居民持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资料,到基层劳动保障站所或者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3. 内蒙古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规定

  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6%的比例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2%的比例缴纳。

  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机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按统筹地区的缴费比例确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职工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职工基本医疗

  内蒙古二次报销标准及范围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新农合筹资标准每人不低于4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每人360元(财政补助资金中:中央财政补助每人252元;自治区财政补助54元每人;盟市、旗县各按照不低于27元每人安排补助资金),个人缴费不低于90元。在基本原则方面,在坚持盟市级统筹“六统一”原则、基金安全原则、合理保障原则、严格管理原则的基础上,特别增加了分级诊疗原则和网络畅通的原则。通过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旗县级医院的补偿标准,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利用经济杠杆合理分流病人,引导患者选择适当的医疗机构就诊,建立更合理的就医秩序;同时,各盟市...

2017云南省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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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云南省社保政策

  第一条 为了保障城镇企业职工离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及其职工,外国投资企业、外国企业驻滇机构及其中方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本人、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等非工薪收入者。

  第三条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应当遵循社会保障水平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政策统一,管理法制化,行政管理与保险基金管理分开的原则。

  第四条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依法实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并由企业自主选择经办机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职工自愿参加,并由职工自主选择经办机构。

  第五条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地、州、市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经省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先维持原有的县(市)级统筹,并积极创造条件过渡到地、州、市级统筹。

  第六条 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有关具体业务。

  2017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

  第七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财政给予支持。

  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困难时,由同级财政给予支持。

  第八条 企业和职工应当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开户银行代为扣缴;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在职工本人工资收入中代为扣缴。

  第九条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统筹费率为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1%。

  本办法实施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按前款规定的统筹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统筹费率未达到13%的,按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3%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从本办法实施后满2年起,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21%的统筹费率。

  (二)统筹费率超过13%的,按实际统筹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每2年提高1至2个百分点,最终达到21%的统筹费率。

  (三)统筹费率超过21%,采取个人缴费增...

2017河北省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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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河北省社保政策

  日前,河北省政府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2017年,河北省将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而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工作将在今年内全面完成。

  医保将实现城乡一体化,新农合将消失

  记者昨天从河北保监局获悉,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将在六个方面实行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

  “以药品目录为例,目前农村居民的医保用药范围广度不如城镇居民,而且即便是同一类药品,也会有品牌、价格等方面的差异,统一医保目录后,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河北保监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

  据悉,现行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都将合并,建立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此外,各地将按照“筹资就低不就高、待遇就高不就低、目录就宽不就窄”的原则统一政策。这意味着,整合后百姓可享受的基本医疗“服务包”可以向较高的标准看齐。比如,以前在县级及以下乡镇卫生院就医,制度整合以后还可以在地市级医院就医享受本地而非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现在我省的农村居民参保的是新农合,整合后,新农合这个概念就消失了。”河北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说。据悉,对广大农村居民更为有利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要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同时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这意味着在一些地方可能要在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扩大的情况下,保持其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不下降,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有望进一步提高。“这在筹资水平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已实属不易。”河北石家庄一位三级甲等医院负责人如是表示。

  整合后的医保新政策、新变化:

  覆盖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liuxue86.com

  实行年缴费制度

  居民以家庭、在校学生以学校(以身份证为基本信息)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年缴费制度。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统筹地区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统一筹资政策

  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

  统一缴费标准

  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各统筹地区个人(含学生)执行统一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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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省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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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福建省社保政策

  【对象】

  两类人员纳入范畴

  近日,福建省人社厅发出关于在福建省城镇就业的农村户籍居民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相关事项。

  根据通知,持有《居住证》的福建省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居住地从事个体经营(无雇工)以及灵活就业的,本人自愿,可以城镇个体经营者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城镇居住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福建省农村户籍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自谋职业的,持有《居住证》的,可在城镇居住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另外,尚未取得《居住证》的福建省农村户籍人员,可先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取得《居住证》或在企业等用人单位就业时,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关系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

  【缴费基数】

  每人每月缴纳320元

  根据通知中明确的缴费办法,缴费方式可以选择按月或按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将按福建省城镇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执行,并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同步调整;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划入社会统筹基金。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福建省城镇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1600元,缴费比例为20%,即每月缴纳320元。liuxue86.com

  【养老保险待遇】

  缴费满15年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通知明确,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并从缴费年限满15年的次月起办理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程序】

  向城镇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想要办理参保登记的人员,可向城镇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其中,符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福建省农村户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从事个人经营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向城镇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保登记。

  符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福建省农村户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当地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向城镇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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