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2017年国家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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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7年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7年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 面试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比例5:1确定面试人选,3个职位共计19人。其中,各职位笔试成绩排名第5且成绩并列的考生均进入面试;计划财务司综合业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名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进行递补。名单如下(按照考生准考证号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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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面试确认


  7月21日(周五)12:00前,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将本人亲笔填写的《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确认书》(附件1)和《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及大学本科以上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计划财务司综合业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会计初级及以上专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发送至我局人事司邮箱rssgb2c@163.com,并致电010-82262353确认。


  自愿放弃面试的考生请于7月21日(周五)12:00前电话告知我局,并填写《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放弃声明》(附件2),扫描发送至我局人事司邮箱rssgb2c@163.com,并致电010-82262353确认。


  三、体检安排


  全体面试人员于7月25日(周二)8:30到国家质检总局南门口集合,统一组织体检,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1寸彩色照片1张。注意:体检时务必空腹。体检前一天请勿饮酒,忌食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保证睡眠,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7月25日(周二)14:00到国家质检总局南门口集合,我局将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务必携带以下材料:


  1. 《2017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身份证、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计划财务司综合业务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会计初级及以上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计划财务司事业发展规划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可自愿提供近期本人撰写文章复印件。


  2. 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公章的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干部人事档案...

2017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规定

 

  “2017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规定”一文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问题你知道是什么吗?下面是gz85小编整理的相关资料,需要了解的小伙伴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7】9号

  (2017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1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障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申诉权,规范国家赔偿监督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本规定予以处理:

  (一)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认为赔偿委员会生效决定确有错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的;

  (二)赔偿委员会生效决定违反国家赔偿法规定,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重新审理,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决定直接审理的;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生效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生效决定,发现违反国家赔偿法规定,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重新审查意见的。

  行政赔偿案件的审判监督依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生效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审查期间,不停止生效决定的执行。

  第三条 赔偿委员会决定生效后,赔偿请求人死亡或者其主体资格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赔偿请求人死亡,依法享有继承权的同一顺序继承人有数人时,其中一人或者部分人申诉的,申诉效力及于全体;但是申请撤回申诉或者放弃赔偿请求的,效力不及于未明确表示撤回申诉或者放弃赔偿请求的其他继承人。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第四条 赔偿请求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代为申诉。申诉代理人的范围包括: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赔偿请求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赔偿请求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赔偿义务机关可以委托本机关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律师一至二人代为申诉。

  第五条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状。申诉状应当写明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基本信息,申诉的法定事由,以及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书写申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二)身份证明及授权文书。赔偿请求人申诉的,自然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

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考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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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017年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届时确有原因放弃面试者,需提前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经本人签名,拍照后作为邮件附件发送。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面试于2017年2月23日、24日进行,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


面试开始时间

面试职位

2月23日9:00

法制司综合处主任科员;食品安全监管一司监管三处、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化学药品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2月23日13:30

食品安全监管二司综合处、药品化妆品监管司特殊药品监管处、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化妆品监管处、规划财务司规划财务管理岗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2月24日9:00

科技和标准司科技处、离退休干部局组织宣传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国考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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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及代码

面试

分数线

姓 名

准考证号

面试

时间

备注

办公室秘书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0801001001)

123.1

曹帅

181121061902

2月23日上午

李泽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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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国家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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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请于2月13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同时通过电话方式进行确认。

  邮件确认:电子邮件发送到wuhandiquju@nra.gov.cn,主题填写“考生姓名+报考职位代码+报考单位名称+职位名称+确认参加面试”。

  电话确认:请拨打027-51151331进行确认。

  届时未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放弃面试的书面声明(具体格式见附件2)。对随意放弃面试或不提供书面声明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报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库。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共安排1场。

  面试时间:2017年2月24日下午13:30;

  面试地点: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机关。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13:00前进入候考室,考生未按时到达候考室,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2. 报到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月23日14:30至15:30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

  报到地点: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104房间。

  报到时请凭本人身份证进入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机关。

  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机关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武北村324号附8,由和平大道四美塘公交车站步行前往(具体步行路线见附件3)。

  3. 面试结束后第二天,考生可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查询成绩。

  三、考生报到时提交以下材料供报考资格复审

  1. 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2. 工作证或在职证明;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须注明出具证明单位的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3. 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各时段要相互接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

  5. 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以及工作简历情况(写明每段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工作单位及部门、职务、从事工作内容),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并明确是否同意报考。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

  6. 证明符合报考职位要求备注中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等材料,以及符合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人事任免通知或劳动合同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事业单位招聘通知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整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事业单位招聘通知”,朋友们一起来看看吧!

  因工作需要,我局直属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9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北京市户口的社会在职人员(不包括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关心食品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术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

  (六)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应聘者年龄一般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聘特殊岗位的人员以及博士研究生学位获得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社会在职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能超过40周岁。需要办理进京就业落户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落户事宜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

  (八)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详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直属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的招聘要求及程序请登录相应网址查看,联系方式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二)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应聘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名)。专业要求如注明为相关专业的,具体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岗位特点审核确定。

  (三)北京生源毕业生系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原标题:总局直属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x.doc

  公务员考试

201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务员面试公告

 

  本文“201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务员面试公告”,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

  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我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首批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网站上公布,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1.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1月19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rssgbc@cfda.gov.cn确认参加面试。邮件标题统一为“×××确认参加××司局××职位面试”,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2.自愿放弃面试的考生须填写《放弃面试告知书》(见附件1),于1月19日前发送扫描件至rssgbc@cfda.gov.cn,同时将原件(以寄出邮戳为准)邮寄到我局。未按规定时限填写放弃声明且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报国家公务员局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复审材料

  请进入面试并拟参加的考生于1月2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局(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进行资格复审。

  1.考试报名登记表(可在考录专题网站下载),照片需与报考时提供照片一致。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各阶段学习经历需注明是否为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要填写详细、完整。

  2.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复印件。

  3.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它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外语等级证书(成绩单)复印件(限报考科技标准司科技处的考生)。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2) 待业人员需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

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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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遴选职位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附件1)。


  二、面试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2017年7月26日上午。


  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天上午7:50前到达候考室,封闭候考,逾期未到则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机关3层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遴选职位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四、有关事项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务必于7月18日17:00前邮件确认是否按时参加面试。发送邮件至rssgbc@cfda.gov.cn,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确认参加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名称、工作单位、笔试成绩、联系电话(手机及座机)等。如放弃面试,须于7月18日17:00前与我局人事司联系。凡随意弃考的,将记录在案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复审


  请于7月20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我局接受资格复审:


  1. 身份证;


  2. 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 报名推荐表(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4. 任现职文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 任现职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 公务员登记表(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7.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


  我局将依据考生发送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的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考生面试资格。面试当天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届时请考生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三)其他事项


  1. 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2. 面试当天,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我局南门传达室登记后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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