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2020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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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齐齐哈尔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目前对于研究生招生简章想必大家都非常关注,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齐齐哈尔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考试资讯!

    2020年齐齐哈尔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齐齐哈尔医学院位于闻名世界的丹顶鹤故乡、风景秀丽的嫩江之畔。学校始建于1946年,至今已走过73年光辉历程。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黑龙江省十佳和谐校园;教育部卫生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卫生部卫生人才培训中心齐齐哈尔基地、中国医师人文医学执业技能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黑龙江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医学教育管理中心。

  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校园规划占地面积约1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1.08亿元。现有教职工5722人,本部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占专任教师总量的91.88%。现有普教、成教、留学生等各类在校生15794人。

  拥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医学技术学术学位点1个,药学专业学位点1个。有本科专业24个,涵盖了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等5个学科门类。其中,精神医学专业为国家一类特色专业,临床医学、精神医学、药学、预防医学等4个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拥有6门省级精品课程、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教育科学A类研究团队。学校先后通过了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护理学专业认证、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有省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卫生检验中心等科研机构,主办《中华现代护理杂志》《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三种国内期刊,均为国内公开发行。

  学校有24个教学及教辅机构,12所附属医院(其中4所直属附属医院)和临床病理诊断中心,拥有27所教学医院、90所实习基地,附属医院编制床位13827张,能够很好地满足临床教学和生产实习需要。

  近年来,学校秉承“大学至善、大医精诚、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弘扬“自强不息、甘于奉献”的齐医精神,教学、科研、医疗、管理等各项工作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局面。在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指引下,全校师生勠力同心、团结奋斗、务实进取、开拓创新,正在为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实现高质量内涵发展、早日建成高水平特色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二、培养目标及类型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志于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有志于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022年海南医学院招生简章

 

  海南医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肩负着为国家战略培养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的重任,现有临床医学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海南医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海南医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海南医学院;学校代码:11810;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校。

  第二条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邮编:571199。

  第三条 学校座落在素有“椰城”之称的热带滨海城市—海南省省会海口市,具有七十余年办学历史,是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港内唯一一所公办地方性普通高等医学院校,肩负着为国家战略培养高层次医药卫生人才的重任。

  学校分两个校区,城西校区位于海口市龙华区,桂林洋校区(在建)位于海口市江东新区。设有20个教学机构,形成了从专科生到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同时也是海南高校首个进入ESI前1%的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中医学、生物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口腔医学等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等4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和药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学校大力推进教育国际化,面向“一带一路”沿线30多个国家招收留学生,与多所国内外知名大学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专任教师1182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850人,教授181人,博士学位占比43.49%。拥有院士工作站8个,柔性引进两院院士9人,引进“长江学者”4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国务院特贴专家28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海南省高层次杰出人才7人。

  学校拥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1个,中国医学科学院院外创新单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级临床研究中心5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3个;海南省院士工作站9个,海南省院士团队创新中心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获得国家GLP认证的省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1个,国家卫生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技术准入机构1个;拥有一批国家认证的专业、省级特色重点学科、省级特色专业、省级教学团队和省级精品课程。拥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开放床位7200余张,另有非直属附属医院8所、教学医院12所,教学实践、实习基地101家;此外,学校是国家水上应急教育培训基地、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海南)项目牵头单位;是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第一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本科院校和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学校主办的6本期刊中,《亚太热带医药杂志》(英文版)和《亚太热带生物医药杂志》(英文版)是国内仅有两种被SCI收录的全英文国际热带医药杂志,分列全球SCI热带医学期刊第16位和第17位。主办《One Health Bulletin》是中国首创的全健康领域国际性学术杂志。《急性病杂志》(英文版)...

2017年新乡医学院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新乡医学院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阳光工程”,认真做好2017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新乡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二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执法监督领导小组,分别负责招生录取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 新乡医学院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国际教育学院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 招生录取执法监督领导小组负责“阳光高考”及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处理高考招生相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工作。考生申诉渠道:邮箱xyjw@xxmu.edu.cn,电话:0373-3029443。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第八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地区,同分考生按考生位次排序录取。考生位次排序办法按各省(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规定执行,其中河南省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进行排序录取。我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第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学校按考生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从考生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被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条 只招收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无加试要求。

  第十一条 对国家和各省(区、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认可,对加降分考生按实际投档成绩处理。

  第十二条 为调节线上生源不平衡,减少退档数量,学校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0.5%的招生计划,并按规定报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十三条 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共同决策”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按照“除体检受限或不同意专业调剂外,考生进档不退”的录取规则,根据实际投档情况确定预留计划的使用数量。

  第十四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国家相关规定,不招收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和“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考生。

  第十五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文管类专业学费3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37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学费4500元/生·年,...

2012年广州医学院招生简章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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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州医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0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95号; 邮政编码:510182

  龙洞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筲箕窝渔沙坦西坑大街1号;邮政编码:510520

  护理学院东校区地址:广州市人民北路604号;邮政编码:510180

  护理学院北校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江高校区)地址:广州市江高镇广花二路802号; 邮政编码:510450

  从化学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从化校区)地址:广州市从化大江路18号; 邮政编码:5109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州医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广州医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本、专科(高职)各专业所属的录取批次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生源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原则及办法,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

2022年西安医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医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现有预防医学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安医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安医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阳光高考”政策,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西安医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西安医学院(国标代码:11840)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创建于1951年,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共有三个校区,分别为未央校区(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74号)以及高新校区(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168号)。主校区为未央校区。

  第三条 学校设有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与康复学院、药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开办有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普通本科教育有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预防医学、口腔医学等20个招生专业。现有“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20门。学校是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和第一批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试点高校。

  第四条 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对于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专业的学生,毕业时将按照临床医学专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为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由西安医学院院长担任主任,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担任委员。

  第七条 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具体工作,完成学校年度招生任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9)86177503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拟面向陕西、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学校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将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在本科层次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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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泸州医学院招生简章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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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学属性与层次

  1、我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有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留学生等办学层次。学院以医学本科教育为主体,稳步发展研究生教育。

  2、今年招生的本科第一批专业有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本科第二批专业有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护理学、药学、预防医学、中药学、康复治疗学、市场营销、法学、生物医学工程、公共事业管理、英语、应用心理学、临床药学;艺体类专业有社会体育;专科专业有护理。

  3、临床医学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和护理学专业可辅修专业方向。临床医学专业两年后部分学生可辅修儿科学方向、心血管病学方向、眼耳鼻喉科学方向、神经病学方向、病理诊断学方向、医学美容学方向、医学心理学方向;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两年后部分学生可辅修骨伤病学方向、皮肤性病学方向、眼耳鼻喉科学方向;护理学专业本科两年后部分学生可辅修涉外护理方向。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忠山校区、城北校区)

  三、录取规则

  1、体检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2、各省、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为我院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3、报考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要达100分以上(总分150分制)。

  4、护理学专业只招收女生和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男生,建议身高低于1.58米的女生、身高低于1.65米的男生慎报。

  5、社会体育专业录取时,在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之和排序投档;要求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6、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均需能适应汉语上课和用汉语答卷。我院开设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7、各批次录取时,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凡符合规定享受加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同等对待;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录取时按当地录取政策办理;各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办法,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8、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艺尖、体尖考生(以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认定的为准),同等条件下我院优先录取。

  9、对电子档案未能真实反映本人德、智、体情况而被我院录取的考生,我院将保留退档权利。

  四、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我院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录取结果将随时通过我院的“招生信息”网站和省考试院等正规渠道向社会公布。

  五、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主管部门及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中,口腔医学专业、麻醉学专业、医学影像学专业、医学检验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护理学专业、药学专业、中药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临床药学专业学费5000元/学年/生;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法学专业、英语专业、社会体育专业学费4100元/学年/生。住宿费:1200元/学年/生。

  六、奖学金、贷款及勤工助学情况

  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泸州老窖”奖学金、“升和药业”奖学金、泸州医学院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有国家助学金、特困学生助学金、广州助...

2012年遵义医学院招生简章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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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概况

  1、简介

  遵义医学院坐落在风光秀丽的革命历史文化名城遵义,前身为大连医学院,创建于1947年,遵照国务院部署,1969年举院南迁,更名为遵义医学院。经过六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已成为以医学为主,兼有教育学、管理学、文学、理学、工学等门类,包涵19个本科专业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学校代码:10661,学校性质:公办院校,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学校包括两个校区,校本部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大连路201号,珠海校区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海岸碧湾路。

  2、办学规模

  学校现有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4000多人。招生面向贵州、四川、广东、辽宁、重庆等25个省(区)、市。

  3、学科专业

  学校开设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美容)、口腔医学、麻醉学、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药物制剂、制药工程、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法医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医学信息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与制药)、社会体育、预防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英语、英语(英语教育)、商务英语本科专业。

  4、师资队伍与办学条件

  现有教职员工12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424人,讲师等中级职称25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393余人,学校现有10所附属医院。

  图书馆藏书共计151万余册,2010年被遴选为教育部部级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全馆微机管理,检索方便,与全国400多所兄弟院校和科研院所有资料交流。

  5、研究生教育

  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55年,为1981年国家恢复研究生教育后的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资格院校。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2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同时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和招收港澳台人士攻读硕士研究生等工作, 2012年招收研究生500余名。目前,我校与省内外18家单位开展博士、硕士联合培养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12年,学校招生面向贵州、四川、广东、辽宁、重庆等25个省(区)、市。分专业计划见招生目录。

  三、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区)市加、降分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3、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按其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4、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相关专业特殊要求:

  (1)原则上要求法医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裸眼矫正度数小于400度,年龄小于20岁(根据公安系统相关规定)。

  (2)原则上要求护理...

2022年甘肃医学院招生简章

 

  甘肃医学院是一所医学普通本科院校,学院荣获“甘肃省护理专业毕业统考第一名”的奖项,有临床医学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甘肃医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甘肃医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甘肃医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校名:甘肃医学院;

  英文名称:Gansu Medical College

  第五条 学校代码:11805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九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泾河大道18号

  第十条 学校简介:甘肃医学院是一所具有悠久办学历史和优良办学传统的全日制医学普通本科院校,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甘肃省平凉地区卫生学校,2003年升格为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医学本科院校。学校现有9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已建成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个、省级精品课程4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有直属三级甲等附属医院1所,省内外教学实习基地67所,建有1个国家级中医实践技能考试基地,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有甘肃省全科医学培训分中心。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甘肃医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甘肃医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甘肃医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及宣传工作,对以甘肃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 甘肃医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的再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

  (一)在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及社会需求,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计划。

  (二)甘肃医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途径进行招生发布。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一)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