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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第六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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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8年第六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北京世纪麦田园林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等37家单位工程设计资质延续,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21家单位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未予批准的单位可登录我部网站(www.mohurd.gov.cn),点击“办事大厅”中“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附件:1.核准工程设计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2.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8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办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87。

  办公厅受理办

  2013年7月16日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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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

  [2018]1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城乡建设部 门户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主页→办事大厅→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28 日(10个工作日,4月17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下载地址:jsb.justonetech.com)提交陈 述申请,经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印章后报送我部受理办,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 设部南配楼104,邮编100835)。转专业部门审查的资质仍提交纸质材料。陈述材料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上报的,并附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和陈述申请表一份,企业不应 随行。如省级主管部门委托企业报送的,陈述材料应由省级主管部门密封并加盖印章,同时携带省级主管部门报送陈述材料的公函。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 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联系电话:建筑市场监管司资质处:010-58934626;

  办公厅受理办:010-5893347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

  1、工程勘察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 汇总表

  

湖南省印发通知:必须于2019年前偿还拖欠工程款的政府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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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印发通知:必须于2019年前偿还拖欠工程款的政府投资项目

  近日,湖南省印发《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21号)(下文简称《意见》)。湖南省推进建筑业发展可谓力度很大,令人振奋,尤其《意见》中郑重承诺: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必须于2019年前偿还。由衷地给个大大地赞,兄弟省份也应该快速跟进,以解建筑企业之苦!

  《意见》针对工程结算和建立统一开放市场,还强调:

  审计机关应依法加强对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各地严禁对省外建筑企业或省内企业跨市县承揽业务设立或变相设立审批、备案事项,不得强制要求企业在当地注册独立子公司、分公司。

  各地不得利用当地区域性信用奖惩机制设置市场壁垒,搞地方保护。加大对各地区设置市场壁垒、障碍的信息公开和问责力度,为建筑业企业提供公平市场环境。

  文件全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湘政办发〔2018〕2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建筑业改革发展步伐,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推动我省向建筑业强省迈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改革

  (一)优化资质资格管理。大力推行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化申报和审批,完善“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建筑领域行政审批效率。探索开展对信用良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的企业,在其资质类别内放宽承揽业务范围限制的试点工作。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模式,加强企业取得资质许可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个人注册执业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量化考核和责任追究,有序发展个人执业事务所,推动建立个人执业保险制度。建立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完善信用信息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基于市场信用信息的监管体制;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或机构,应积极采信建筑市场信用信息,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信用环境,进一步发挥市场信用在市场主体管理上的决定性作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审改办、省经信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南保监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有关单位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在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

中国建筑企业2017年营收首破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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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建筑企业2017年营收首破万亿!

  随着各上市公司年报相继公布,目前,中国建筑、中国铁建、中国中铁、中国中冶、中国交建五家央企的2017年报已全部出炉。从这五家央企公布的营收业绩等数据分析来看,各企业改革创新力度加大,并往纵深推进……

  中国建筑:营收突破万亿大关

  2017年,中国建筑实现营业收入10541.06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大关,同比增长9.8%;实现净利润亿元329.41亿元,同比增长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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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中国建筑营业收入首次突破万亿大关。其中,房建业务实现营收6,251亿元,同比增长0.8%,仍是该公司最主要收入贡献板块;基建业务营收2309亿元,同比增长32.8%;房地产业务营收1792亿元,同比增长17.9%。

  该公司整体呈现出稳中趋优的发展态势。其中,房建业务全年新签合同额为14750亿元,同比增长13.8%;基建业务新签合同额为7,369亿元,同比增长28.2%;海外业务新签合同额1,995亿元,同比增长74.8%。

  中国铁建: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2017年,中国铁建实现营业收入6809.81亿元,同比增长8.21%;实现净利润169.19亿元,同比增长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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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工程经营领域进一步拓宽,工程承包经营、资本运营、房地产经营取得较大进展,工业制造能力、机械化施工能力显著增强。2017年新签合同额15083.12亿元,同比增长23.72%。

  中国铁建大力推进从承包商、建造商向投资商、运营商转型。上一年度,全年新增投融资项目119个,投融资经营新签项目合同额达3774亿元,在手投融资项目总数达到342个。高速公路、城市轨道、综合管廊、地方铁路、停车场等运营类项目初具规模。

  同时,该公司加快推进结构调整、产业升级。非工程承包产业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占比分别达到14.26%、18.26%、50.68%,同比分别增长34.58%、16.32%、10.09%。

  中国中冶:传统冶建和新兴业务展现生机活力

  2017年,中国中冶实现营...

二十四部委发文限制部分企业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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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四部委发文限制部分企业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

  2018年3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二十四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明确出现以下行为的企业将被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4、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通知》不仅对投标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惩戒,同时也明确了对招标人的惩戒,招标人相关责任人和评标专家出现如下违法行为,也将受到严惩。

  1、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2、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3、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

  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6、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7、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8、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通知》同时还对采购人、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评审专家,以及其他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惩戒做了明确规定。

  文件原文:

  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

  发改法规〔2018〕4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

2018年4月起五千万以上的项目工地必须加装考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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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起五千万以上的项目工地必须加装考勤设备!

  继广东、福建、四川等地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之后,近日河南省住建厅发文,要求:

  4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依法取得施工许可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实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

  其中新开工的建筑规模3万平方米以上或投资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加装考勤设备、建立电子台帐并进行动态管理。

  《通知》中还提到:

  1、费用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建设单位要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实施实名制管理的要求,将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列入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

  2、保存期限:各类建筑劳务实名制的纸质档案或电子档案管理台账保存至工程竣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2年。

  3、关于工资保障金:

  承诺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工资三项制度的工程项目,可减半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若发现违反承诺,要按照上浮50%的比例补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将违反承诺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记入黑名单。此后,所有新开工项目需加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通知》明确,施工现场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刷卡或其他实名识别方式进行考勤。

  文件原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

  推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豫建建〔2018〕1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筑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豫政办〔2017〕152号)和河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治欠保支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豫农工发〔2017〕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决定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主要内容

  建筑施工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是通过登记现场施工劳务人员的身份、教育培训、工资结算及支付等信息,建立能动态反映每日用工实际的花名册、考勤册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帐,实现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

  二、推行时间和范围

  2018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