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中华女子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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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MSW)招生信息

 

  目前,各大高校的研招计划正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为了让同学们能够及时了解全国各省市院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的“2020年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SW)招生信息”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SW)招生信息

  以下是2020年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SW)招生信息的具体内容:

学校概况

  中华女子学院地处首都北京,是直属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1949年由宋庆龄、何香凝、蔡畅、邓颖超、康克清等老一辈妇女革命家创建的新中国妇女职业学校。六十五年来,学校几经跨越式发展,1995年更名为中华女子学院,2002年正式转制为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始终秉承老一辈妇女革命家确立的为新中国培养新女性的办学目标,致力于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推动两性和谐发展,服务妇女全面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总体外交,以“崇德、至爱、博学、尚美”为校训,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四自”精神、公益意识、知性高雅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简介

  我校社会工作专业建于1993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社会工作专业的院校之一,是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也是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妇女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专业先后获得了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北京市优秀教学(高等教育)成果奖,有6位教师获得北京市教学名师称号,有多门课程获得北京市精品课程立项,专业实验室被评为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我校教师主编的《小组工作》、《妇女社会工作》等教材在国内高校享有一定的声誉。

  学校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的培养,积极探索并建构了特色鲜明的妇女儿童及家庭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打造了跨学科教学团队,搭建起校-社联合培养平台,推进进阶式实践教学模式,不断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2012年,学校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开始招收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SW),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招生计划

专业学位类别及代码拟招生人数专业...

2014年中华女子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网讯:2014年中华女子学院高考招生简章已经发布,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第一时间发布2014年中华女子学院高考招生简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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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图片进入中华女子学院高考信息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中华女子学院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中华女子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1.学校全称:中华女子学院 英文译名:CHINA WOMEN’S UNIVERSITY

  2.国标代码:11149

  3.校址及办学地点:

  校本部: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邮编100101)

  北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曹八西路28号(邮编102209)

  大兴校区: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南路5号(邮编102600)

  第三条 中华女子学院是全国妇联所属、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全国第一所公办女子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坚持“学科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环境美校”,努力建成质量优良、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女子大学。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高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其常设机构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招生工作具体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电话84659012。

  第三章 招收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七条 我校招收的学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中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学校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八条 我校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目前只开设英语语种课程。

  第九条 我校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女兼招,不设性别比例限制,其余各专业只招收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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