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中国药科大学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中国药科大学招生章程栏目,提供与中国药科大学招生章程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22年中国药科大学招生章程

 

  中国药科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全日制本科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拥有玄武门校区和江宁校区两所校区,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中国药科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中国药科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童家巷24号(玄武门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江宁校区)。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颁发证书: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药科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满足规定条件后还可获得外方学校相应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组建本科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师、校友代表担任委员,审议、检查、监督招生工作重要事项。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本科招生委员会委托,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根据“结合学校实际、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学校2022年继续实行“大类和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专业设置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紧紧围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需求,所有专业均为医药和大健康方向,各招生专业(类)详细介绍和说明请登陆学校本科生招生网查看。实施大类招生的专业按专业类招生,入校后在第一学年第二个学期,根据学校制定的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第二学年第一学期进入专业学习。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不安排分省计划项目的招生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