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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2017年秋季中小学招生方案出炉!

06-10

 

  家长快看!湘潭市直、岳塘区、高新区、九华、易俗河2017年秋季中小学招生方案出炉!

  前段时间,湘潭市直、岳塘区、湘潭经开区、易俗河镇的2017秋季中小学招生方案纷纷出炉。你家属于哪个范围?一直来看看!

  近日,《湘潭高新区2017年秋季中小学招生方案》也出炉啦,快看看你家小孩在哪上学?

  招生范围

  招生计划

  招生原则

  根据高新区教育规划布局、历史沿革、学校规模、周边生源和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为每一所公办小学、初中合理划定招生服务范围。

  招生办法

  小学新生入学

  小学新生入学时需审查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满6岁,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的儿童依法注册入学。

  各小学应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房产户口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按下列五个大类的生源排序,依顺序录取注册入学,录满为止。

  有户有房

  ①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高新区户口和房产,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②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高新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后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有户无房

  第一种情况:

  ①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高新区,其父母在高新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②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高新区,其父母在高新区范围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租住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或保障性住房等,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该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③适龄儿童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高新区工作,同时户籍已迁入高新区但无房产,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第二种情况: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高新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就业但无房产,经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有房无户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域内购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无户无房

  父母或其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