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中山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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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中山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更多资讯本网站将不断更新,敬请及时关注。

  中山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落实中山大学“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2018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一条 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科技发明、文学创作、研究实践、才能禀赋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并取得标志性成果(须提供发明专利、公开发表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联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须提供获奖证书)。

  第二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拟认定候选资格人数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的2倍。

  按人文学科类(55名)、社会科学类(35名)、经济管理类(35名)、理工类(155名)、信息科学类(55名)、医药类(50名)等6个学科大类进行自主招生。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及特长填报1—2个学科大类,并在每个学科大类中填报6个专业志愿。

  第三条 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zz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上传申请表,确认报考志愿。

  二、报名时间

  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10日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完整、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第四条 选拔程序

  一、初审

  我校组织学科专家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初审获得考核资格的学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拟定考核大类。具体名单于5月中旬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获得资格的学生须于5月22日15:00前通过报名平台确认考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

  二、考核

  分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类、理工类、信息科学类、医药类等6个学科大类进行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在相关学科大类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同时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

  考核分小组进行,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小组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具体考核方案及安排另行通知。

  时间:2018年6月10日—11日

  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三、入选资格学生名单确定和公示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考核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名单,并进行公示...

2022年中山大学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入选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现有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中山大学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中山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山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中山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58

  中山大学以统一代码(10558)进行招生。

  第五条 校址:

  广东省广州市(广州校区南校园、北校园、东校园)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校区)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 “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八条 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立。新时期中山大学的战略目标是扎根中国大地,为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方阵,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第九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山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2022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各省(区、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7730人、华侨港澳台学生500人。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及学校办学情况,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地生源数量和质量、选考科目和学校要求,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学校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按照不超过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5%调档。在平行志愿批次,已投档至中山大学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均不退档。

  第十六条 学校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

中山大学2014推免生招生简章

 

  如果你觉得你足够优秀,为什么不选择申请推免生呢,各大高校的推免生的招生简章已经陆续出来了,出国留学网考研频道为您送上最新咨询。

  一、基本条件

  1、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原则上应为“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博生必须是“985工程”高校应届本科生。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良好的可作为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

  3、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外语类专业要求第二外语考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

  4、拟被我校录取的免试生须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

  二、申请办法

  符合我校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条件的学生,可通过网上申请我校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的复试:

  1、网上申请

  学生可通过中山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ecampus.sysu.edu.cn/graduate),提交本人申请我校免试生复试的信息。具体报读专业、方向等信息,先参照我校2013年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写。待我校确定了2014年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后,再进行相应的调整。

  2、申请时间

  我校接收外校免试研究生的申请工作将于2013年10月20日前完成。

  三、复试安排

  各学院、直属系、研究所、中心、附属医院(以下简称院系)对申请者信息初审后,择优确定拟复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参加复试。复试将在2013年7月至10月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以各学院的通知为准。

  我校将于2013年7月至8月期间开展暑期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研究生暑期学校等活动,届时将邀请全国各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相关院系将结合以上活动进行接收外校免试生的复试。关于我校暑期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研究生暑期学校等活动的具体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有意申请我校免试研究生的学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申请者在复试时须携带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外语水平证明1份(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等)以及其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需在复试时进行查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及上述各证书复印件交各院系留存。

  复试及体检合格后,我校将对拟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发放接收函。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接收的免试研究生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四、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1、拟同意接收的外校免试硕士生报名

  凡拟同意接收的外校免试硕士生须于2013年10月(具体日期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凭推荐学校领取的免试生报名校验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成功后,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2013年11月10-14日...

中山大学2017自主招生简章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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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学2017自主招生简章已公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关于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落实中山大学“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2017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一条 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科技发明、文学创作、研究实践、才能禀赋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并取得标志性成果(须提供发明专利、公开发表论文、著作等证明材料)。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省级赛区(联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须提供获奖证书)。

  第二条 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按人文学科类(50名)、社会科学类(40名)、经济管理类(65名)、理科基础类(65名)、信息科学类(45名)、工程技术类(40名)、资源环境类(40名)、医药类(40名)等8个学科大类进行自主招生(详见附件)。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及特长填报1-2个学科大类。

  第三条 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上传申请表,确认报考志愿。

  二、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1日-2017年3月31日

  三、注意事项

  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作品及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完整、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第四条 选拔程序

  一、初审

  我校组织学科专家组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初审获得考核资格的学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拟定考核大类。具体名单于4月下旬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获得资格的学生须于5月22日15:00前通过报名平台确认考试,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

  二、考核

  分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类、理科基础类、信息科学类、工程技术类、资源环境类、医药类等8个学科大类进行考核,主要考查学生在相关学科大类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同时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

  考核分小组进行,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考核;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具体考核方案及安排另行通知。

  时间:2017年6月10日-11日

  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

2012年中山大学招生简章

06-21

标签: 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2012年本科招生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中山大学

  第二条 校 址:

  广东省广州市(南校区、北校区、东校区)

  广东省珠海市(珠海校区)

  第三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四条 办学类型和性质: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第五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山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结合近年招生计划编制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报考考生占全国报考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等因素,编制2012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三章 录取原则和规定

  第七条 录取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时,以考试分数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九条 政策性加分:认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进档项目,各类加分或降分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且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条 专业录取: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分数级差录取规则,级差分为2分、1分、1分、1分、1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安排专业时,原则上以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为准;在实际高考文化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医学类、联合培养类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类志愿的考生,其中,护理学专业只录取明确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 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在调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名额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文化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该地区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其专业志愿只能录取到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生源仍不足时,将剩余部分的招生计划数调配到生源充足省(区、市)安排录取。原则上不接收征求志愿考生。

  第十二条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广东省考生:3C及其以上。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2A及其以上,必测科目4C及其以上,技术科目合格。艺术特长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等级要求选测科目为2B及其以上。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外语类专业,主要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录取时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

中山大学2017招生简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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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17招生简章汇总
1 中山大学2017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2 中山大学2017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办法

 

  以下中山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办法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精心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为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中山大学文理医工各具特色、融合发展的办学目标,2015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第一条 招收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收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

中山大学2018高考招生简章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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