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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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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九

  某县甲事业单位2006年初准备使用财政性资金修缮和装修一幢办公楼,预算金额为800万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经确认,此次采购项目已经达到公开招标的标准。该单位委托A招标公司代理进行公开招标的事宜。

  A公司于2006年2月1日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确认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06年2月17日。招标活动中,A公司确定的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为5家,最终确定中标的供应商为B建筑公司。

  工程于当年2006年10月1日完工验收,实际结算金额与预算相同。由于施工质量极佳,事业单位准备再将其另外一幢楼房按照同样的标准进行外墙修缮,但不再进行内部装修,并与B建筑公司签订补充合同,该合同的预算金额为100万元。

  2007年初,该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甲事业单位2006年的财政活动进行检查时发现,甲单位将国家划拨的财政资金未及时入账,而是记入了自己法定账册以外擅自设置的账目中,并将财政资金私自存放在开户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账户,财政部门当即责令其改正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了私存私放的资金,对甲单位作出了10万元的罚款,并对直接的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的罚款。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并结合《政府采购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期限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仅为5家,是否应予以废标?说明理由。

  (3)甲单位与B建筑公司签订补充合同的金额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4)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否有权进行财政检查?

  (5)甲单位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6)财政部门对其进行的处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答案]

  (1)A公司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本题中,招标文件的该期限少于20日(2006年2月1日~2006年2月17日),因此不符合规定。

  (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为5家,如无其他特殊情况,不应予以废标。根据规定,在招标采购中,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应予以废标。本题所述的情况,不应予以废标。

  (3)根据规定,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本题中,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为100万元,已经超出了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800×10%),因此是不符合规定的。

  (4)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进行财政检查。

  (5)甲单位的行为属于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行为。

  (6)财政部门对其进行的处罚不合法。根据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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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八

  2010年3月1日G公司向A公司购买一批价值10万元的商品,开出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汇票,经银行承兑后交付给A公司,2010年3月10日,A公司的该汇票被小偷甲盗取,甲私刻A公司的印章,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B公司。2010年3月11日,B公司为清偿所欠C公司的债务,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同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2010年3月20日,C公司将该汇票金额由10万改为100万后背书转让给D公司,以抵偿货款,2010年3月25日,D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另外,票据上还有由F公司提供的保证字样,但未记载保证日期。

  4月15日,E公司持该票据向承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以该票据已过提示付款期限为由拒绝付款,在取得“拒绝证明书”后,E公司向A、B、C、D、F、G公司发出追索通知。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A公司是否应承担票据责任?说明理由。

  (3)小偷甲是否应承担票据责任?说明理由。

  (4)B公司是否应承担票据责任?说明理由。

  (5)F公司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说明理由。

  [答案]

  (1)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2013年教材P234)

  (2)A公司不应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的被伪造者因为未从事票据行为,在票据上没有其真实签章,因此无需承担票据责任。本题中,A公司的汇票被盗窃,是小偷私刻A公司印章将汇票背书转让,A公司属于被伪造者,未从事票据行为,因此无需承担票据责任。(2013年教材P224)

  (3)小偷甲不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的伪造者由于未在票据上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无需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本题中,甲私刻A公司印章将汇票背书转让,属于票据的伪造者,其并未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

  (4)B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2013年教材P229)

  (5)F公司应承担10万的保证责任。根据规定,保证人在汇票或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一项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票据上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本题中,F公司未在票据上记载保证日期,视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因此是在变造前签章,仅对1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2013年教材P225、232)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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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七

  某市甲、乙、丙三国有企业与自然人张某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生产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张某身为某演艺明星,因为身份限制,遂用好友李某的名义登记为该公司的股东,张某和李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张某实际出资并享有股东的投资权益,张某每年给付李某一定的酬劳。后甲、乙、丙和李某四方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5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50万元,丙以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作价出资60万元(商标权和专利权各作价30万元),李某(实为张某)以现金出资40万元。

  (2)各方的出资均分两期缴纳。其中第一期出资额为各自认缴出资额的50%,在营业执照颁发前缴纳,第二期50%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的3年内缴纳。同时约定,乙所出资的机器设备,待公司成立后,仍由乙取回供其使用。

  (3)甲、乙、丙三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如果公司成立后发现所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甲、乙、丙三方可以不立即补足出资,留待以后年度分得利润后再补足。

  (4)公司成立后的税后利润,由四方平均分配。公司成立后如果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则由甲优先认缴出资50%,乙优先认缴20%,丙和李某(实为张某)各认缴15%。

  公司成立后经营了一段时间,李某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股权质押给银行以取得个人的住房贷款,张某对此并不知情,银行也核实了李某的股东身份无误并提供了贷款,该质权已经向相关机构办理了质押登记。张某得知后向银行出具了与李某签订的协议后要求银行立即解除质押,遭到银行的拒绝,张某随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结合《公司法》和《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张某和李某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1)所述内容,甲、乙、丙、李某对公司的出资比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说明理由。

  (3)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本题要点(3)所述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5)根据本题要点(4)所述内容,甲、乙、丙、丁对公司利润分配及公司增加资本时各方优先认缴比例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6)张某要求银行立即解除质押的请求是否可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说明理由。

  (7)张某如果要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的,是否可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说明理由。

  [答案]

  (1)张某和李某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2013年教材P52)

  (2)现金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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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六

  张某、马某、孙某三个自然人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以商品批发为主兼营商业零售。经协商三方拟订了公司的章程,在公司章程中有关要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万元,张某以现金30万元出资、马某以实物作价出资16万元、孙某以商标权作价出资14万元。

  (2)因公司股东人数少、经营规模小,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以该执行董事兼任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3)三位股东平均分配公司利润、平均承担公司亏损。

  公司依法于2011年3月1日成立,后经发现,在公司成立过程中,作为A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张某为了公司成立后货源充足,曾以自己的名义与B商贸批发公司订购了一批商品,该批货物已经运至A有限责任公司的仓库,但尚未支付价款。B公司找到A公司要求付款,认为商品已经运至A公司的仓库,应该由设立后的A有限责任公司付款。A公司主张合同是张某订立的,与公司无关,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上述要点(1)所述,分析说明A公司的注册资本、货币出资金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根据上述要点(2)所述,分析说明A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并以执行董事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根据上述要点(3)所述,分析说明A公司股东之间盈亏分担比例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如果B公司起诉A公司,A公司不向B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可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

  (1)①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本题该公司注册资本为60万元,是符合规定的。

  ②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是符合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本题股东以现金出资30万元,为该公司注册资本的50%,是符合规定的。

  (2)该公司不设立董事会,并以执行董事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

  (3)该公司股东之间盈亏分担比例的约定是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本题该公司约定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也是符合规定的。

  (4)A公司的理由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订立的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公司成立后,对以发起人名义订立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题中,张某虽然以自己...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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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五

  某公司为从事石油化工的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1月发生下列相关业务:

  (1)为生产购进A材料,专用发票注明买价3 000万元,增值税51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通过认证。

  (2)为生产产品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买价500万元,向运输企业支付运费,取得运输发票上注明运费30万元,装卸费10万元。

  (3)为生产购进辅助乙材料,普通发票注明金额23.4万元。

  (4)将自制的B产品对商场销售,含增值税售价为5 850万元,B产品增值税税率17%,按照含税价格给予对方10%的折扣,折扣额另开了发票。

  (5)将生产的D产品委托甲公司代销,已经发出商品成本550万元,正常不含增值税售价1 0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20%,尚未收到代销清单也没有收到货款(货物已发出100天)。

  (6)部分D产品被在建工程领用,成本275万元,正常不含增值税售价500万元。

  (7)因管理不善损失部分A材料,该部分材料账面价值为100万元。

  (8)上期期末未抵扣的留抵进项税为130.5万元。

  假定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

  该企业财务人员在申报增值税时计算过程如下:

  (1)本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A材料进项税额=510(万元)

  ②购进免税农产品及运费的进项税额=500×13%+30×7%=67.1(万元)

  本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510+67.1=577.1(万元)

  (2)当期销项税额

  ①销售B产品的销项税=5 850×(1-10%)÷(1+17%)×17%=765(万元)

  ②委托代销商品由于尚未取得代销商品的清单,本期暂不计算销项税。

  当期销项税额=765(万元)

  (3)本期应缴纳增值税=765-577.1=187.9(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指出该企业财务人员申报增值税时存在哪些问题,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A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损失的100万元本期进行抵扣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应应税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本题中,100万元的A材料损失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当期不得抵扣,应从进项税额中抵减。(2013年教材P339)

  (2)销售B产品的销售收入扣除了折扣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商业折扣方式销售商品的,如果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财务会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本题中,折扣额单独开具了发票,因此销售额不能减除折扣额。(2013年教材P336)

  (3)在建工程领用D产品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根据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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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四

  位于某市区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购入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

  (2)购入电力28万元并取得专用发票,其中6万元用于集体福利方面,其余均用于生产应税产品;

  (3)销售化妆品实现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1 000万元,销售时用自己的车队负责运输,向购买方收取运费25.74万元;

  (4)提供非应税消费品的加工业务,共开具普通发票56张,金额合计为35.1万元;

  (5)销售成本共计4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为385万元;销售费用15万元、管理费用10万元、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8万元;

  (6)支付滞纳金和行政性罚款共计5万元,支付购货合同违约金3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本企业当年应该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本企业当年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1)增值税

  销项税=1 000×17%+25.74÷(1+17%)×17%+35.1÷(1+17%)×17%=178.84(万元)

  进项税=500×17%+(28-6)×17%=88.74(万元)

  应纳增值税=178.84-88.74=90.1(万元)

  [提示]外购的电力用于集体福利的部分不得抵扣进项税。

  (2)应税收入=1 000+25.74÷(1+17%)+35.1÷(1+17%)=1 052(万元)

  准予税前扣除项目金额=400(成本)+385+15(销售费用)+10(管理费用)+8(财务费用)+3(合同违约金)=821(万元)

  [提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得扣除。支付滞纳金和行政性罚款5万元不得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1 052-821=231(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31×25%=57.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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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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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三

  甲、乙、丙、丁等20人拟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任期、监事会组成.股权转让规则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

  (2)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7人,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决定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在申报材料中显示,A公司的注册资本5 000万元;净资产额为8 000万元;拟发行公司债券3 000万元。A公司与以B证券公司为首的承销团(由B、C、D三家证券公司构成)签订了承销协议,承销期60天。B证券公司认为该项债券利润丰厚,因而在代销开始前,便自行决定留存1 500万元。证券发行中,B证券公司发现,A公司的募集文件中有重大遗漏:一笔2 100万元的债务未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明,证券公司遂停止了销售活动,并要求A公司承担其发行证券造成的损失8万元。至停止发行时,李某已购买了该公司债券2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并结合公司法律制度和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4)A公司是否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说明理由。

  (5)A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未超过5 000万元,是否可以由承销团发行?说明理由。

  (6)A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未聘请保荐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7)B证券公司在承销过程中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8)证券公司是否可以停止销售公司债券?说明理由。

  [答案]

  (1)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期的规定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本题中,规定公司董事任期为4年是不符合要求的。

  (2)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的规定不合法。根据规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本题中,监事会成员为7人,职工代表人数不得低于3人,因此公司章程中定为2名是不合法的。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合法。根据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中,公司章程虽然就股权转让作出了与《公司法》不同的规定,但也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4)A公司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根据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本题中,①A公司的净资产额不足人民币6 000万元(8 000万元减去债务2 100万元,其真正的净资产额为5 900万元);...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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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二

  甲市百货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发生以下业务:资料一:6月份的销售货物和购进货物资料

  (1)采取买一送一方式销售电视机,共销售150台,每台价格3 000元(不含税);同时送出150只电饭煲(市场价格400元/只)(不含税),同时用商场的货车运输,收取送货运费10 000元;

  (2)当月逾期包装物押金23 400元。

  (3)促销某型号洗衣机100台,每台价格1 600元(不含税),全部销售给某使用单位,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一次购货较大,给予10%折扣,折扣金额开在一张发票上。

  (4)购进一批小家电,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资料二:2010年全年收入及费用情况:2010年底,该百货公司核算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 625万元,出租仓库取得租金收入3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7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为25万元,三项费用合计326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3万元,广告费50万元;营业外支出3.5万元,其中0.2万元是交通罚款,当期支付2009年的税收滞纳金2万元;当期用自产货物投资,同类售价80万元,货物成本38万元,企业按照成本进行了结转。不考虑其他税费。资料三:该百货公司2010年底的财务工作会议上,财务工作人员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问题进行了讨论,相关的会议记录如下:

  (1)会计人员张某认为,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征的,因此预缴企业所得税没有意义,如果税务机关坚决要求预缴,那么可以每个月根据企业的情况确定预缴的方法。

  (2)会计人员贾某认为,企业如果发生亏损的话,由于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次年不需要进行纳税申报。

  (3)会计主管马某肯定了张某和贾某的观点,并提出,为了减轻会计人员和办税人员的工作压力,当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资料,在年度终了之日起半年内报送税务机关就可以了。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资料一的数据,计算该商场2010年6月应纳的增值税额。

  (2)根据资料二的数据,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以及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根据资料三的内容,分析会计人员张某、贾某和马某的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答案]

  (1)计算本月缴纳的增值税

  ①本月商场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10×17%=1.7(万元)

  ②本月商场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

  =(0.3+0.04)×150×17%+2.34/(1+17%)×17%+0.16×100×(1—10%)×17%+1/(1+17%)×17%=11.6(万元)

  ③本月商场应缴纳的增值税=11.6—1.7=9.9(万元)

  注:收取的送货运费10 000元应该作为价外收入缴纳增值税。

  (2)调整本年应纳税所得额

  ①业务招待费限额=(1 625+30+...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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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一

  2010年2月,某外国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我国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初步达成股权并购协议,拟将B公司改组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C公司)。协议要点如下:

  (1)B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现在的600万美元,增至1 000万美元,增加的出资全部由A公司认购。某中现金出资300万美元,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美元。

  (2)C公司的投资总额为2 000万美元。

  (3)在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时,先缴付40万美元的新增注册资本。

  (4)B公司原有50万元人民币的应收债权和100万元人民币的未到期银行贷款,均由C公司承继。2010年3月,B公司召开董事会讨论并购协议。B公司全体13名董事都出席了会议,有8名董事表示反对,有5名董事表示赞成,表示赞成的5名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在临时股东会上,由于代表40%表决权的股东表示反对,没有通过该并购协议。

  要求:根据以上材料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题:

  (1)C公司是否可以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说明理由。

  (2)C公司的投资总额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3)C公司的首期出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4)B公司原有的债权和债务均由C公司承继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5)B公司的5名董事是否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说明理由。

  (6)B公司临时股东会没有通过该并购协议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答案]

  (1)C公司可以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高于25%的,该企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本题中,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为40%[(300+100)÷1 000]。

  (2)C公司的投资总额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 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本题中,投资总额为注册资本的2倍。

  (3)C公司的首次出资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应当在公司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时缴付不低于20%的新增注册资本。本题中,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万美元,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时,缴付40万美元,低于新增注册资本的20%。

  (4)B公司原有的债权和债务均由C公司承继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承继被并购境内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5)B公司的5名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本题中,5名董事占全体董事1/3以上。

  (6)临时股东会没有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