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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丹东执业药师合格证书安排

 

  本文“2016辽宁丹东执业药师合格证书安排”由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关于提交2016年度执业药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审核的通知

  各单位及领证考生:

  2016年度执业药师、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审核发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审核材料时间

  2017年3月13日-3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逾期不再办理。

  二、需提供的材料

  (一)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3)1份。此表信息须用A4纸打印。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位)证书和报考时所需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考时所需工作年限证明,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三)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2张。一张贴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另外一张贴到合格证书上。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审核地点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月亮岛西行1000米左右,原丹东市人事局)十三楼1310室。

  咨询电话:3192172

  四、领证时间

  因提供材料后需到省人事考试局加盖公章,具体领证时间另行公告。

  五、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丹东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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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丹东执业药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辽宁丹东2015执业药师合格证书开始领取了,想知道领取时间、地点、所需资料吗?跟着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频道来看一下吧,更多辽宁丹东执业药师相关信息与资讯请关注本频道。

2015年辽宁丹东执业药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丹东市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通过人员证书将于2016年4月21日开始发放,现将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丹东考区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通过人员。

  二、领取地点: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一楼大厅6号窗口。

  三、领取证书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毕业证原件;

  2、学信网带二维码学历认证(如不能打印学历认证,请复印个人档案中学籍档案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档案保管员印鉴);

  3、二寸照片两张;

  4、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参见附件)。

  四、发证审核:发证时将按照报考条件进行复核,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通过人员将不予发证。

  五、领取时间:2016年4月21日起正常工作日领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

  六、代领办理:他人(单位)代领,请携带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历认证及照片办理。

  七、联系电话:3192706

  联 系 人:张 凝

  附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9日

  【证书注册】

  领到合格证书之后就需要进行注册,具体注册流程如下:

  初始注册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但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以当地相关部门所需资料为准。>>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