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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5年5批二建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符合人员

11-18

 

  湖北2015年5批二建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符合人员有哪些?本文“湖北2015年5批二建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符合人员”由出国留学网二级建造师频道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湖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施办法(试行)》,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审查,王虹等125名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符合延续注册条件。现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hbzfhcxjst.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6日。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如对不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陈述材料,经市、州注册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报送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三、本次公示名单中没有列入的申请人员,其网上资料已退回,请用企业身份锁登陆上述网站查询原因。

  联系地址:武汉市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1303室

  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电话:027—68873430 68873433

  传  真:027—68873443

  附件:

  王虹等125名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序号 所属地市 企业名称 姓名 注册编号 申请延期专业
1 武汉市

湖北2015年5批二建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不符合人员

 

  湖北2015年5批二建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不符合人员有哪些?本文“湖北2015年5批二建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不符合人员”由出国留学网二级建造师频道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湖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施办法(试行)》,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审查,肖纲等2名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不符合延续注册条件。现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hbzfhcxjst.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6日。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如对不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陈述材料,经市、州注册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报送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三、本次公示名单中没有列入的申请人员,其网上资料已退回,请用企业身份锁登陆上述网站查询原因。

  联系地址:武汉市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1303室

  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电话:027—68873430 68873433

  传  真:027—68873443

  附件:

  肖纲等2名不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序号 所属地市 企业名称 姓名 注册编号 申请延期专业 审查意见

湖北2015年5批二建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审查结果

 

  "湖北2015年5批二建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审查结果"由出国留学网二级建造师频道整理,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关于2015年度第五批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湖北省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施办法(试行)》,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审查,王虹等125名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符合延续注册条件;肖纲等2名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不符合延续注册条件。现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hbzfhcxjst.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6日。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二、如对不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相关陈述材料,经市、州注册管理机构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报送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三、本次公示名单中没有列入的申请人员,其网上资料已退回,请用企业身份锁登陆上述网站查询原因。

  联系地址:武汉市中南路12号建设大厦1303室

  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电话:027—68873430 68873433

  传  真:027—68873443

  附件:

  1、王虹等125名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肖纲等2名不符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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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得一建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的补充通知

 

  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取得一建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的补充通知,欢迎大家阅读。

  建市施函[2017]2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市施函[2013]124号),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的延续注册将陆续到期,为做好后续相关工作,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二、在新的建造师继续教育政策出台前,已完成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的人员,再次申请延续注册时,可暂不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只须提供在本注册有效期内已完成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的书面承诺(样本附后)。

  三、申请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的程序及要求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市施函[2013]124号)有关规定执行。未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其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得再次申请延续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7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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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6第3批(总第16批)一建临时延续注册人员公示

 

  浙江2016年第3批(总第16批)一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已经公示了,想知道具体的延续注册人员公示名单吗?跟着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频道来看一下吧,更多浙江一级建造师相关信息与资讯请关注本频道。

浙江2016第3批(总第16批)一建临时延续注册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有关规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07]7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郑兰贞1人符合一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吴伟新等2人需核实一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钟文华1人不符合一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25日。

  一、公示名单中需核实的相关人员信息,请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并将核实情况及需要提供的资料报省建造师注册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间,不合格人员可以提出申诉,但省注册办不受理任何与原申报材料无关的申诉。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一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办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造师注册办公室(杭州市教工路140号三楼),邮政编码:310012,联系电话:0571-88816250 88816260。

  附件:浙江2016年第3批(第16批)一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公示人员名单


总序号 序号 姓名 企业名称 申请专...

开封住建厅: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通知

 

  考生朋友们想参加结构工程师考试吗?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结构工程师考试栏目整理而出“开封住建厅: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通知”,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开封住建厅: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

  2016年勘察设计注册师延续注册工作正在进行中,各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址:http://www.henanjs.com)的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资料需报我科进行核验,其余勘察设计注册师直接报该中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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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2016年第2批(总第15批)一建临时延续注册人员公示

 

  浙江2016年第2批(总第15批)一建临时延续注册人员已经公示了,想知道具体的人员名单吗?跟着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频道来看一下吧,更多浙江一级建造师相关信息与资讯请关注本频道。

浙江2016年第2批(总第15批)一建临时延续注册人员公示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有关规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07]7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吴云兴1人符合一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0日。

  一、公示名单中需核实的相关人员信息,请各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并将核实情况及需要提供的资料报省建造师注册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间,不合格人员可以提出申诉,但省注册办不受理任何与原申报材料无关的申诉。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一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的人员向我办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造师注册办公室(杭州市教工路140号三楼),邮政编码:310012,联系电话:0571-88816250 88816260。

  附件:1、浙江第15批一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公示名单


总序号 序号 姓名 企业名称

浙江住建厅: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工作通知

 

  2016年5月4日,浙江住建厅发布了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工作通知,想知道具体办理详情吗?跟着出国留学网二级建造师频道一起看一下吧,更多浙江二级建造师相关信息与资讯请关注本频道。

浙江住建厅: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工作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前期,我厅对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进行了维护升级。在系统维护升级期间,部分已到期二级建造师无法及时进行延续注册。目前系统维护升级已完成,二级建造师审批事项已全部实现网上审批。

  为更好的规范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工作,对于2016年5月30日前注册有效期届满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应在2016年5月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2016年6月1日以后,凡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逾期未申请延续注册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自动失效,系统将对该人员作自动注销处理。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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