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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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生须知

 

注意!云南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关于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试须知,详细的须知内容如下,云南参考生来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致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一封信”,供云南考生参考阅读。

致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1日在全省各州市进行。请参加考试的各位考生坚守“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理念,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知法、守法,诚信考试、拒绝作弊。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23年3月7日至11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仔细阅读考生考试须知和特别提示,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二)提前熟悉考点。请根据准考证上的信息提前做好交通、食宿、安全等方面准备,建议考生提前一天熟悉考点交通路线和周边环境,但不得进入考点学校内。考试当天,考点无法满足考生停车位需求,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

  (三)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情况,注意个人防寒保暖,以免影响考试。

  二、考试须知

  (一)带齐入场材料。考生携带①纸质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

  (二)考试入场。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通过安检后进入考场,请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和衣物。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考点。

  (三)携带物品须知。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考生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

  (四)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五)成绩查询。考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4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到报名考区申请复核。

  三、个人防护

  请考生在考试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请考生自行准备和携带口罩。

  四、诚信考试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有:组织作弊的行为;买卖或提供作弊器材、试题及答案...

​考生须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你的考试准备的怎么样啦?考试栏目组小编为您提供了考生须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考生须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接受安检后进入考场,证件缺一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通讯工具、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设备。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违规舞弊处理。

  三、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接受监考员核对。

  四、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查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

  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六、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七、考生开考后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八、考生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九、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及主观题用签字笔书写,客观题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

  十、除因突发性疾病经主考同意、且有2名考试工作人员陪同(至考试结束前30分钟)可离开考场外,考生不得在规定时间外离场,否则按违规处理。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十二、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三、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不得吸烟、喧哗;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外逗留和交谈。

  十四、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考生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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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考生守则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考生守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提前预祝考生们面试成功、都能取得好成绩!

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参加考试,入场时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及身份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三、考生应携带必要的文具(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个人电脑等参加考试。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

  五、考生在监考员点名后应迅速前往面试考场。

  六、备课时,应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监考员核验。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监考员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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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须知

 

  距离考试还剩下仅仅几天的时间了,一起来看看考试栏目组小编为你提供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须知,想知道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网站更新。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须知

  一、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以及具有存储功能的各类设备,如有违反按照违规舞弊处理。

  三、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并将本人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接受监考员核对。

  四、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对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

  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

  六、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七、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可以交卷离开考场。如遇特殊原因,需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八、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时可举手向监考员反映。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九、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及主观题部分用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

  十、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考试用纸。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十一、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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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上半年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2023年上半年天津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天津的考生注意了,2023年上半年的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将在3月11日举行,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上半年天津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

2023年上半年天津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一、考生要强化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责任,自觉履行考前每日健康监测义务。须至少于考前7天(3月4日前)登陆“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下载《2023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卡及承诺书》,见附件1),按规定如实记录体温,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在每场考试入场时交给工作人员。参加多个科目考试的考生须填写多份《健康卡及承诺书》。

  二、考生要坚持做好个人防护,考前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最大限度降低涉疫风险。倡导考生不带病参加考试。

  三、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配合现场处置:

  1.考生若考前7天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病状的,不建议参加考试;如坚持参加则通过独立通道进入“应急处置考场”。

  2.考生若考试当天,在进入考点接受体温检测时,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不建议参加考试;如坚持参加则通过独立通道进入“应急处置考场”。

  3.考生若考试当天,在考场内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在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指导下,由专业医护人员立即带入健康观察室,由考点防疫工作小组研判是否可以继续参加考试,如可以继续参加则通过专用转移通道进入“应急处置考场”。

  4.考生若在考试期间出现呕吐,在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指导下,由专业医护人员立即带入健康观察室,由考点防疫工作小组研判是否可以继续参加考试。考点工作人员立即对呕吐物进行处理和消毒。

  四、考生须遵守各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健康检查和登记,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考试当日考生应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五、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完整的《健康卡及承诺书》方可允许进入考点、考场。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替代。

  六、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参加考试。

  七、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或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八、考生须如实报告发热史等信息,不得隐瞒有关病情。

  九、考生还须遵守考点所在地的其他疫情防控要求。

  十、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或手机短信通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请广大考生遵守相关规定,共建共享安全健康的考试环境。

附件1:《2023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016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生守则

 

  2016教师资格考试即将到来,各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也要时刻关注着考试资讯,第一时间了解考试动态。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生守则址”,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严格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所作的承诺。

  二、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三、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必须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四、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及无商标纸的饮料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自己的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所有考试科目均实行网上阅卷,考生应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否则作无效处理。

  七、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交卷离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必须用0.5毫米及以上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规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十一、遇答题卡、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十二、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笔。整理好自己的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等。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备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场启用视频监控录像系统,考生务必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试场。出现违规情况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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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春季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出国留学网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春季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本网站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春季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云南省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户籍在云南省的社会人员。

  3.持有本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4.工作单位在云南省内,与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且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合同见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5.本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含在读本科、专科、专升本和研究生),可以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含户籍未迁至云南省,但在云南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生源学生)。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持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学前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

2018年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流程

 

  出国留学网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流程”,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流程

  根据“2018年春季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可知,2018年云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流程如下:

  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至5月18日期间的7:00-24:00具体各认定机构网络申报时间见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州、市教育局通知(详见云南教育网教师资格专栏www.ynjy.cn)。

  (二)报名网址

  (1)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 “考试合格证明” 编号)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三)认定机构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认定;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居住证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州(市)教育局认定。

  (四)申请教师资格具体流程

  详见《附件一:申请教师资格流程图》

  (五)其他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在各认定机构审核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