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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2020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常考知识点:信托公司的设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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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级经济师2020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常考知识点:信托公司的设立形式

  信托公司的设立形式、条件和程序

  设立信托公司需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领取金融许可证。

  1.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2.信托公司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符合《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③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④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⑤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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