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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呢

 

  在我们生活当中,经常会发生向他人借钱的事情,所以也就需要签署一些借条和欠条,那么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呢?接下来出国留学网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对此有了解需求的朋友们可以参考学习一下。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呢?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条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三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怎么区分借条和欠条?

  鉴于,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因此,欠条、借条的写法应当注意。一张完整的欠条或借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欠款、借款(物)的原因。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借条和欠条的区别的相关知识点介绍,出国留学网站上有着更加详细的知识点普及,对此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可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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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在公务员法律知识中有一些容易混淆的知识点,今天我们来复习一下!小编为大家提供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借条和欠条的区别,一起来看看吧!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生活中,我们可能都经历过借钱或者被借钱。那为了保障债务能够顺利履行,签订一个书面的借款合同是有必要的。那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呢?我们来涨涨知识!

  一、运用的区别

  1、定义的区别:借条指贷款人向借款人给付借款时,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证明存在借贷事实的书面凭证。借条在法律上是一种经过简化但具备必备条款的借款合同。因此,借条的性质一般被认为是合同,可以作为债权凭证。 欠条系指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偿还而对债权予以确认的书面凭证。欠条反映了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状态的确认,但无法表明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原因。

  言外之意,借条一定是因为借款引起的,但是欠条的形成原因就比较多了。可能是买卖,可能是提供劳务或者其他的原因形成的欠款。所以,借款一定是欠款,但是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2、证明力的区别:借条的证明力更高也更利于证明,当发生纠纷的时候,只需要向法院陈述借款的事实即可,一般不用对借条的形成原因进行举证。欠条由于形成原因复杂,在举证中还需要就欠款事实的形成原因向法庭举证证明。也就是,需要向法院证明,欠条双方是因何原因形成的欠款事实的。

  二、诉讼时效的区别

  新的《民法总则》确定了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其计算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那么在借条与欠条中也是有所区别的。

  1、如果借条、欠条都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3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均为约定还款期的次日。

  2、如果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三年的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计算,出借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亦是其向借款人主张还款的方式之一。

  3、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三年的诉讼时效是从出具欠条的次日计算。

  当然,如果权利人有证据可以证明其向义务人主张了相关权利,三年诉讼时效是发生中断可以重新计算的。筒而言之,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欠条的诉讼时效起算时可对权利人的举证要求更高。

  示例:

  王五向张三借款一万元,双方是好友故未签订借款合同,只是由王五写了张借条,后张三工作太忙,一直未向王五提及还款的事情,王五也拒绝向张三还款,如果张三向法院起诉,其最迟应在借款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

  A. 两年

  B. 三年

  C. 一年

  D. 自王五拒绝还款之日起三年

  答案:D。解析:民法总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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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和欠条的不同

07-28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间资金流动日渐频繁,私人借贷成为一种现象。民间借贷的案子在民庭案件中占的比例也正逐渐变大。当事人甚至一些法官常常把欠条和借条这两种重要的民事证据弄混淆,因此很有必要对二者进行区别了厘清。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希望能帮您理清两者的区别。

  一、产生的原因不同。

  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二、性质不同。

  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三、诉讼时效不同。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 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两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两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四、证明力不同。

  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完整的借条或欠条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2、欠款、借款的准确数额,借物的名称、数量,金额应用大写表示;

  3、借款(物)的归还时间、欠款的付清期限应明确;

  4、违约责任要写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书写借条和欠条时应注意的事项:

  1、字里行间应当紧凑,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间。

  2、最好附带在借条和欠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签名应当真实,应当当面书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条书立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

  5、还款时间直接关系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注意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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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03-26

 

  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欢迎阅读。

  一、欠条、借条、收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收条是收领人向送给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用来反映或者证明“收到”的事实。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很多人对什么时候该打借条,什么时候该打欠条总是不能准确把握,其实区分两者并不难。欠条和借条至少有两点是不同的:

  其一,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早已存在,打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其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况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A跟B关系非常好,B向A借了3万元应急,B打了一个欠条给A,没有约定还期,那么过了两年之后,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如果当初B给A打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过了两年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

  三、出具欠条、借条、收条的注意事项

  1、内容要相对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借条除了要写清上述事项外,还要写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还的罚息(或者违约金)等事项。收条除了要写清上述相关事项外,要特别写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双方债务结清”,“至此,双方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等。

  2、用语要准确。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如“大概”、“估计”、“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许”等等;含义要清晰明确。笔者碰到很多人这么写借条:“A借B壹万元”,从字面上分析让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钱还是B借了A的钱呢?其实写清楚并不难,比如可以写“A借给B壹万元”或者“A向B借壹万元”就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