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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设工程合同

 

  再完善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也难免会出现争议和纠纷,因此,掌握工程诉讼和仲裁的技巧是一个工程法律工作者不可或缺的工作技能。20xx年全国法院审结的直接属于建设工程类型的案件就有近十万件,还不包括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劳务纠纷案件。如果加上这些相关案件以及仲裁案件,则建设工程领域的案件数量十分惊人。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的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希望对您有用。

  范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xx)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2187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aa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某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朱某某,该公司员工。

  委托代理人房文祥,上海市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xx(中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剑豪,董事。

  委托代理人王慧,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钱洁,该公司职员。

  上诉人上海aa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a公司)因其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黄民一(民)初字第98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上海金光外滩金融中心裙房L1、L2的精装修是xx(中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从上海金光外滩酒店的总包方上海建工(集团)外滩金融中心项目部承接的工程项目。20xx年4月12日xx公司、aa公司就上述工程项目达成意向,但未在工程合同确定单上签字盖章。在aa公司施工期间,xx公司向aa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以下币种皆为人民币)8454000元,代付工程材料款3356125.56元。后,xx公司、aa公司就双方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xx公司支付aa公司工程款2297695.44元,该款中,xx公司已向aa公司支付1040000元。此后,xx公司要求aa公司向xx公司开具发票,aa公司坚持认为,法院判决依据的公信中南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关于xx(中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上海aa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一案司法鉴证的审价报告》中不包含税金,故拒绝出具发票。现xx公司起诉至原审法院,要求aa公司开具金额为 12850125.56元的发票。

  又查明,xx公司系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企业。

  原审法院认为,xx公司将系争的建筑安装工程转包给aa公司,并向aa公司支付了工程材料费和工程款12850125.56元,对此,双方均无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的,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可见,开具发票是xx公司、aa公司之间存在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附随义务。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aa公司收取xx公司的款项后理应向xx公司开具发票。aa公司提出,根据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对建筑安装业务总承包人分包、转包本市建筑安装业务必须由总承包人代扣、代缴营业税,同时总承包人必须对分包、转包单位开具完税凭证,xx公司并未向其提供总承包人开具的完税凭证,故不同意xx公司的诉讼请求。aa公司上述主张仅是对于建筑安装业务营业税交纳的一般规定,鉴于xx公司是外资企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