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初级会计职称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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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通知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报名时间已经公布了,大家要抓紧时间报名哦!出国留学网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为大家带来“天津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

  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职称)部门: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14号)精神,现将我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我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参加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天津市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2017年江苏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公告

 

  准备参加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小伙伴要注意啦,出国留学网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2017年江苏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公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

  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苏财会〔2016〕53号

  各省辖市及常熟、昆山、沭阳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14号)要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7年5月13—16日举行。2017年我省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30日。部属单位和省属单位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就近到当地财政部门公布的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严格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同时向考生收取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试收费

  1、收费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在网上交纳,报名点不接受现金报名。网上交费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5日, 逾期不再受理。

  2、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