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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回国使用驾照遇到的尴尬事

07-25

    加拿大华人汪先生原本计划在今年五月中旬回中国老家举行婚礼。谁知,回国没多久,婚礼还没办,一贯遵纪守法的他却在一次驾车时被交警拦了下来,不仅被处以罚款,甚至还可能面临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

  境外驾照未考核,视同无证驾驶

  据中国侨网报道,5月12日下午,汪先生带着妻子从家乡湖北大治出发,开车前往武汉天河机场接岳父岳母参加婚礼。

  途经鄂州地段时,一位交警礼貌地拦下了汪先生的车,说要进行常规检查。

  见被交警拦下,汪先生赶紧掏出了自己的驾驶证,谁知,交警只看了一眼,就低头开起了罚单,嘴里蹦出四个字:无证驾驶。

  明明看了驾驶证,怎么就成了无证?一头雾水的汪先生立刻向交警追问。原来,他给交警看的是加拿大驾驶证,按中国法律规定,持境外驾照在中国不得驾车上路,必须先通过考核转成中国驾照,否则便视同为无证驾驶,依法应罚款2000元,并可处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这下,汪先生和妻子都慌了,行政拘留?那定好的婚礼怎么办?

  于是,汪先生一边向交警解释,自己和妻子长期不在国内(妻子在加拿大读书),对相关法规不太熟悉,一边掏出喜帖,说自己婚期将近,如果这时被拘留,那可就出大事了。

  幸好,考虑到汪先生的特殊情况,交警奉行人性化执法的原则,先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允许汪先生先办完婚礼,然后再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虽然婚礼得以如期举行,但一想到大喜之后就要接受行政拘留处罚,汪先生还是觉得无比郁闷。

  实际上,像汪先生这样,持境外驾照上路而被处罚的案例还有很多,特别要提醒大家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9条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证的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将会处以200元到2000元的罚款,同时可以并处行政拘留15天,同时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的,也会对于责任人处以吊销驾照的处罚。

  境外驾照如何换领中国驾照?

  中国交通安全法规定,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国际驾照,包括港澳台驾驶证,都不可以直接在中国内地驾驶机动车。因此,无论您是回国定居还是短期探亲,想要开车上路,就必须首先换领中国驾照。

  换领流程:

  准备身份证明(护照、身份证)、境外驾照原件及翻译件、照片

  到车管所申请、交验手续

  参加科目一(理论)考试

  合格后颁发中国机动车驾驶证

  比起在国内考驾照,加拿大驾照换国内驾照要方便太多了!既用不着上一个月的驾校,也不用上理论知识课程!节省太多时间,太多金钱,因此提醒大家如有回国打算,提前考好美国或者加拿大驾照哦。这里小编为大家精心总结的美加驾照换中国驾照全攻略,快收藏好,需要的时候看看吧!

  所需材料

  中国籍人士:

  1.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美加驾照正反面复印件

  3. 白底一寸彩照4张

  4. 国外驾照翻译件

  5. 体检报告

  6. (暂住证)

  外籍人士:

  A. 照片 – (...

加拿大移民回国做手术不给报销

 

  加拿大是个高度发达的国家,非常适合人类居住。这些年,中国经济表现亮眼,许多中国人移民到国外。其实原因很简单,国外的社会福利和自由主义非常具有吸引力。但是,在国外,还是有些一些东西要注意的。出国留学网获悉,最近,本省一位华裔H女士在回中国做手术,回来后希望安省医疗保健计划(Ontario Health Insurance Plan,简称OHIP)报销费用,遭到拒绝。提出上诉后,也遭驳回,她也只好自己承担天价的医疗账单了。

  据安省卫生服务上诉及检讨委员会(Health Services Appeal and Review Board,简称HSARB)公布的消息,H女士是一名脑动脉瘤(brain Aneurysm)患者,早在2005年就在中国做过相关手术。到了2014年8月,H女士在本省拍CT片的时候,发现动脉瘤复发,于是其家庭医生就将她转往专科医生处,预约的时间是当年10月。

  可是H女士生怕耽误了病情,所以在当年9月的时候前往中国入院手术。手术成功后,她又在四个月后接受了复查,然后才回到安省。到家后,她立刻向OHIP提出报销医疗费的申请(Out-of-Province/Country Claim Submissions)。

  OHIP经过审查,拒绝了H女士的申请,理由是病情并不紧急,所以不需要出国治疗。H女士又立刻向HSARB提出上诉,她表示自己当时病情已很严重,却不能立刻手术,而且还附了一封家庭医生的信,里面指出H女士“需要回到中国”,以便更早获得诊治。她还强调,在中国的手术费用对她来说是沉重的经济负担。

  上诉委员会经过审理,在今年5月份驳回了H女士的请求。他们表示,按照《医疗保险法》(Health Insurance Act),允许病人报销海外医疗账单的情况包括:

  在国外时遇到紧急状况,急需即时治理;

  事先通过本省的医生取得OHIP的许可,同意其出国治疗;

  在紧急情况下,病人也可以先出国治疗,然后由医生申报并通过OHIP的审查。

  可是,H女士不属于上述的任何一种情况。首先,她的病不是在国外患上的,也不是急病。其次,她并没有事先取得OHIP的许可。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H女士并不属于“紧急情况”。

  委员会说,H女士是在抵达中国后两星期才见医生,证明她没有死亡的风险,而她虽然有一封医生的证明信,但是这也无法证明病情的致命性,所以不符合报销的标准。虽然天价的医疗账单会给H女士造成沉重的负担,但是鉴于该治疗不是受保服务,所以委员会也不能以人道理由批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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