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栏目,提供与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成立于1994年,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是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的一批关心社会力量办学的科学家和著名教授支持下创办的一所具有文、法、经、管、理、工、艺术多学科相结合并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的全日制综合性民办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举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的综合性民办普通高职院校。其中文秘专业(“和谐班”)只招北京、河北、山东的家庭贫困生,考生需到我院网站下载《报考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和谐班”申请书》、《报考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和谐班”考生家庭情况调查表》、《报考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和谐班”考生登记表》,并于填报高考志愿前15天(北京考生需在6月30日前)邮寄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学院审查后于填报高考志愿前通知考生,经审查合格的考生填报高考专科(高职)志愿时第一志愿填写我院文秘专业。

2010年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高职)

05-07

标签: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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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招生章程(高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了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40)

第二条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二章 招生对象

第五条 凡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条件,身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艺术类考生要求有一定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名。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按教育部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第七条 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次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各专业和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八条 艺术类考生参加北京市统考成绩合格后,按文化课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北京地区单考单招考生,非艺术类考生参加本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合格后,按文化课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第十条 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本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第四章 毕业与就业

第十二条 考生毕业将获得我院颁发的国家承认学历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详见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0年4月起执行。

第十五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ymyu.com  

电子邮箱:ymyu@ymyu.com

咨询电话:010—58714111 58714114 传真:010—62466725

联系部门: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   邮编:1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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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9年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了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40)
第二条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二章 招生对象
第五条 凡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条件,身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艺术类考生要求有一定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名。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按教育部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第七条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次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各专业和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八条 艺术设计专业在专业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院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承认当地艺术类统考成绩。
第九条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第十条 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外语考试语种要求:本校只开设英语公共外语课。
第四章 毕业与就业
第十二条 考生毕业将获得我院颁发的国家承认学历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详见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09年4月起执行。
第十五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ymyu.com  
在线咨询QQ:763226889  1105480734 
电子邮箱:ymyu@ymyu.com
咨询电话:010—58714111 58714114 传真:010—62466725
联系部门: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   邮编:1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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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高职)

05-07

标签: 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1年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高职)》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2011年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高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了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40)

第二条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二章 招生对象

第五条 凡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条件,身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艺术类考生要求有一定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名。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按教育部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第七条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次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各专业和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第八条 艺术类考生参加北京市统考成绩合格后,按文化课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北京地区单考单招考生,非艺术类考生参加本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合格后,按文化课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第十条 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条 本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

第四章 毕业与就业

第十二条 考生毕业将获得我院颁发的国家承认学历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按照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详见招生简章)。

2012年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单考单招招生章程

05-07

标签: 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2年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单考单招招生章程》内容。

 

2012年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单考单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了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院名称: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40)

2、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

3、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招生专业

2012年单考单招专业有:文秘、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三个专业。

第四条  招生对象

符合《北京市2012年试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的考生。

第五条  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艺术类考生要求有一定绘画基础。

  • 收费

学费标准按照北京市物价管理部门审批标准执行(详见招生简章)。

 

第三章  报名与考试

第七条  文化课报名与考试

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进行文化课报名与考试。

第八条  专业课报名与考试

1、专业课考试报名时间:5月19—27日8:00—17:00;

2、专业课考试时间:6月17日;

3、考试地点: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录取原则<...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2013年湖南专科投档分数线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发布2013年各高校的录取分数线,方便您及时了解院校录取情况,为您的高考准时报道提供详情的信息。在此,高考网温馨提示,记得随时查看自己的邮箱,等待录取通知书的到来。

湖南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批平行一志愿投档分数线

   1、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表中所列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是档案分与投档分数线相同的最后一名出档考生...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文科录取分数线(宁夏)

 高考分数线是考生和家长最为关注的内容之一,因此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的小编为您收集整了此内容。本页内容主要是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在宁夏地区的文科高考分数线资讯。谢谢您的访问!最后,预祝各位考生在今年的高考中能够取得优异成绩。

学校类型: 高职高专 所在地: 北京 性质类别:财经类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
联系电话: 010-58714104 58714114
E―mail : ymyu@ymyu.com
网 址:http://www.ymyu.com/
更多高校录取分数线:https://www.liuxue86.com/gaokao/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在宁夏地区文科录取分数线

理科录取分数线
宁夏- 文科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分 录取批次 录取线差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理科录取分数线(甘肃)

 高考分数线是考生和家长最为关注的内容之一,因此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的小编为您收集整了此内容。本页内容主要是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在甘肃地区的理科高考分数线资讯。谢谢您的访问!最后,预祝各位考生在今年的高考中能够取得优异成绩。

学校类型: 高职高专 所在地: 北京 性质类别:财经类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
联系电话: 010-58714104 58714114
E―mail : ymyu@ymyu.com
网 址:http://www.ymy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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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在甘肃地区理科录取分数线

文科录取分数线
甘肃- 理科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分 录取批次 录取线差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理科录取分数线(福建)

 高考分数线是考生和家长最为关注的内容之一,因此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的小编为您收集整了此内容。本页内容主要是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在福建地区的理科高考分数线资讯。谢谢您的访问!最后,预祝各位考生在今年的高考中能够取得优异成绩。

学校类型: 高职高专 所在地: 北京 性质类别:财经类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
联系电话: 010-58714104 5871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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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在福建地区理科录取分数线

文科录取分数线
福建- 理科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分 录取批次 录取线差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文科录取分数线(贵州)

 小编为方便您今年的报考工作,特意为您收集整理了2010年的高考录取分数线,更多更详细的高考资讯,尽在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如果您有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我们新增了高考满分作文频道,欢迎您进入。本页内容主要是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在贵州地区的文科高考分数线资讯。谢谢您的访问!最后,预祝各位考生在今年的高考中能够取得优异成绩。

学校类型: 高职高专 所在地: 北京 性质类别:财经类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聂各庄东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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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在贵州地区文科录取分数线

理科录取分数线
贵州- 文科 最低分 最高分 平均分 录取批次 录取线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