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栏目,提供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16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政策,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件等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普通本科高考统一招生工作。保送生招生、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内地新疆班招生、西藏班招生以及北京市“双培计划”、“外培计划”、“京内农村专项计划”招生等工作,将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和学校的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学校基本信息:

中文校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英文校名:Beijing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招生代码:10031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邮政编码:100024)

学校网址:http://www.bisu.edu.cn

办学性质:北京市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

修业年限:普通本科四年

办学特色:学校以国际文化交流为统领,传承外语优势,彰显旅游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培养国际化、高层次、复合型、应用性人才。

第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与家长、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科专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九条普通本科招生条件按照当年《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和翻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学校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部分专业课教学采用中英双语教学和英文原版教材,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如自愿报考并被录取,须按学校要求修习英语学分和有关专业课学分。

第十一条 口语加试要求:所有专业均需参加并通过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考生可根据所在省份外语口试安排进行)。

第十二条 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基本依据,如考生因所患疾病无法完成学业、或对完成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有严重影响者,学校将不予录取。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核...

2008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8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一、学校全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英文名称:Beijing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缩写:BISU

二、学校隶属:北京市教委

三、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培养方向:立足北京,服务首都,辐射全国,为首都和全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外事、 旅游、经贸、文化等方面的国际性应用型人才。

  学校坚持正确办学方向,秉承“明德、勤学、求是、竞先”的校训,坚持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重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五、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生(含二学位)

六、办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 邮编:100024

            本科招生联系电话:010-65778007  65778453  邮箱:ewzs@bisu.edu.cn

研究生招生联系电话:010-65778471

            网址:http://www.bisu.edu.cn 

七、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八、招生条件:

(1) 外语语种:英语、翻译、旅游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新闻学、法学、国际政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所有专业均需参加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组织的外语口试。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2) 男女比例:不限

(3)根据外事、外贸和旅游工作的需要以及外语学习的特点,要求考生品德良好,五官端正,面部无斑痕,身体无残疾,口齿清楚,听力与模仿能力较强,并具有较好的汉语基础。

九、录取批次:本科专业属全国第一批录取,所有专业实行文理兼收。

十、录取规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根据情况可考虑接收本地招生计划5%左右的二志愿高分考生,二志愿考生的分数一般需高于第一志愿录取线40分左右。...

2009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9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一、学校全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英文名称:Beijing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 缩写:BISU
二、学校隶属:北京市教委
三、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大学
四、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生(含二学位)
五、办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    邮编:100024
  本科招生联系电话:010-65778007 65778453 
    邮    箱:ewzs@bisu.edu.cn
  网    址:http://www.bisu.edu.cn 
六、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上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七、招生条件:
    1、外语语种:
限英语考生的专业:英语和翻译专业;
其它专业不限语种。学校非语言类专业,在专业课教学中部分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和部分采取中英双语教学。对于报考非语言类专业的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学校要求该类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学校规定应取得的专业课学分和英语学分。建议非英语语种的学生报考小语种专业。
     所有专业均需参加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组织的外语口试。
     2、男女比例:不限
     3、根据外事、外贸和旅游工作的需要以及外语学习的特点,要求考生品德良好,五官端正,面部无疤痕,身体无残疾,口齿清楚,听力与模仿能力较强,并具有较好的汉语基础。

八、录取批次:全国第一批录取,所有专业实行文理兼收。
九、录取规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根据情况可考虑接收本地招生计划5%左右的二志愿高分考生,二志愿考生的分数一般需高于第一志愿录取线40分左右。
     4、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教育部的规定加分提档,但专业录取时以实际考分为准。
     5、专业录取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录取,级差分为2、1分。
     6、专业录取时,参考外语单科成绩。
所有专业录取时参考外语单科成绩。其中英语和翻译专业要求英语笔试、口试单科成绩达到良好。其他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一般需达到及格线(如当年考生整体成绩较低,将适当下调单科成绩要求)。在高考分数相同或接近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单科成绩高、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奖项及有艺术特长的考生。   

     7、针对江苏考生的录取原则为:进档后“先分数后等级”,并要求学业水平测试达到选测为2B、必测为4C。其它录取原则按(1)-(6)条执行。
十、体检标准:
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由于学校专业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的、有听力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