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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学院考研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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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学院考研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2016年江西经济管理职业学院考研成绩查询入口:

  http://search1.jxedu.gov.cn/searchProject/lookGrastdSearchVm.action

  点击下面图片即可进行考研成绩查询:


  江西省2016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告:

  各位考生:

  江西省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评卷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报考我省招生单位的考生初试成绩予以公布,请考生登录“江西教育网”、“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所报考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网站查询成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试: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划定,各招生单位将根据生源情况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

  二、查分: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向所报考的招生单位申请查分。申请查分的考生须注意如下事项:

  1.查分申请时间:2月22—26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查分申请要求:考生须向招生单位递交书面申请,并附身份证和准考证复印件(具体要求以招生单位公告为准!)。

  3.查分内容:评卷过程中是否存在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评卷宽严不在查分范围内。

  4.查分方式:⑴统考科目由各招生单位汇总申请查分考生名单后上报我院,由我院对网上评卷各题给分、统分情况进行复查;⑵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由招生单位研究生院(处、部)有关人员会同纪检监察人员共同进行答卷复查。考生不得查阅答卷。

  5.查分反馈:查分结束后,由招生单位于3月1日向申请查分的考生进行反馈。

  特此公告。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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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 办学性质

  办学性质: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条 办学层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条 考试

  1、报考我院考生需参加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高等教育考试主管机构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在京招生的证券与期货专业属于提前批次报考专业,除要求考生参加规定的文化课考试外,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

  面试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7月15日;

  报名网址: http://www.biem.edu.cn点击飘窗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面试报名确认时间:2016年7月16日9:00至12:00;

  面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13:00至12:00;

  报名确认及面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望京校区)。

  第四条 咨询开放日

  7月13日、14日8:30至16:00为我院面向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生的咨询开放日。

  第五条 录取

  我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根据“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专业,当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能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得低于本省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对于经调剂或重新征集志愿录取后线上人数仍不足,且无法满足开班要求的专业,我院将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降分录取或不开班,直至停招,已预录考生转至我院其它专业或由本地高校招生办公室调剂至其他院校录取。此外,考虑到中英合作专业在学费、英语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只录取志愿考生,不接收调剂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

  第六条 学历

  我院是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学习期满,并达到有关要求,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监督机制

  (一)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

  (二)我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学院监督电话:(010)64720765

  第八条 收费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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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条 办学性质

办学性质: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条 办学层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条 考试

1、报考我院考生需参加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高等教育考试主管机构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在京招生的证券与期货专业属于提前批次报考专业,除要求考生参加规定的文化课考试外,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

面试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7月15日;

报名网址: http://www.biem.edu.cn点击飘窗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面试报名确认时间:2016年7月16日9:00至12:00;

面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13:00至12:00;

报名确认及面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望京校区)。

第四条 咨询开放日

7月13日、14日8:30至16:00为我院面向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生的咨询开放日。

第五条 录取

我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根据“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专业,当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能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得低于本省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对于经调剂或重新征集志愿录取后线上人数仍不足,且无法满足开班要求的专业,我院将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降分录取或不开班,直至停招,已预录考生转至我院其它专业或由本地高校招生办公室调剂至其他院校录取。此外,考虑到中英合作专业在学费、英语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只录取志愿考生,不接收调剂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

第六条 学历

我院是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学习期满,并达到有关要求,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监督机制

(一)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

(二)我院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学院监督电话:(010)64720765

第八条 收费及其它

我院普通高职教育学生学费各专业均为6000元/学年·人;住宿费为750元/学年·人。会计(中英合作)和工商企业管理(中英合作)两专业为17000元/学年·人。学生入学后享受普通高校学生的一切待遇。

第九条 复审

新生入学后,我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十条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望京校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 邮政编码:100102

固安校区:北京市1251信箱(京开高速过永定河桥800米路东) 邮政编码:102602<...

2014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05-13

标签: 招生简章

 小编神速转载《2014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第一条  办学性质<?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办学性质: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条  办学层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条  考试

    1、报考我院考生需参加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高等教育考试主管机构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在京招生的金融与证券专业属于提前批次报考专业,除要求考生参加规定的文化课考试外,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

面试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6月20日至7月18日;

    报名网址: http://www.biem.edu.cn点击左侧橘红色“高职招生”,进入“网上报名”;

    面试报名确认时间:2014年7月19日9:00至16:00;

    面试时间:2014年7月19日或20日(详情另行通知);

    报名确认及面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望京校区)。

    第四条  咨询开放日

    7月13日、14日8:30至17:00为我院面向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生的咨询开放日。

    第五条  录取

    我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根据“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专业,当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能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得低于本省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对于经调剂或重新征集志愿录取后线上人数仍不足,且无法满足开班要求的专业,我院将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降分录取或不开班,直至停招,已预录考生转至我院其它专业或由本地高校招生办公室调剂至其他院校录取。此外,考虑到中英合作专业在学费、英语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因此该专业只录取志愿考生而不接收调剂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

    在京招生的金融与证券专业将参加专科提前批招生,从面试通过的考生中按照以上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历

    我院是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学习期满...

2010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05-07

标签: 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0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第一条 办学性质
办学性质: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二条  专业要求
    凡报考我院金融与证券、金融与证券(银行方向)、金融与证券(证券方向)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1.60米以上(含1.60米)。
第三条  考试
    1、报考我院考生需参加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高等教育考试主管机构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在京招生的金融与证券、金融与证券(银行方向)、金融与证券(证券方向)专业除要求考生参加规定的文化课考试外,还需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
面试报名时间:2010年7月10日9:00至16:00
面试时间:2010年7月20日(详情另行通知)
报名及面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9号(学院北校区)
第四条 咨询开放日
7月17、18日8:30至17:00为我院面向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生的咨询开放日。
    第五条 录取
    我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能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本省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对于经调剂或重新征集志愿录取后线上人数仍不足,无法满足开班要求的专业,我们将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降分录取或不开班,予以停办,已预录考生转至我院其它专业或由本地高校招生办公室调剂至其他院校录取。考虑到中英合作专业在学费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因此该专业只录取志愿考生而不接收调剂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一轮投档后仍有未满足招生计划的专业,则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
在京招生的金融与证券、金融与证券(银行方向)、金融与证券(证券方向)专业将参加专科提前批,从面试通过的考生中按照以上录取办法选拔并录取。
    第六条 学历
    我院是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高等学校。学生学习期满,并达到有关要求,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收费及其它

2013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05-07

标签: 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3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条  办学性质

    办学性质: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条  办学层次

    办学层次:大学专科

    第三条  考试

    1、报考我院考生需参加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高等教育考试主管机构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在京招生的金融与证券、金融与证券(投资)专业除要求考生参加规定的文化课考试外,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

面试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至7月12日;

    报名网址:http://zs.biem.edu.cn或者http://www.biem.edu.cn点击“高职招生”,进入“网上报名”;

    面试报名确认时间:2013年7月13日9:00至16:00;

    面试时间:2013年7月14日(详情另行通知);

    报名确认及面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9号(学院本部)。

    第四条  咨询开放日

    7月13日、14日8:30至17:00为我院面向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生的咨询开放日。

    第五条  录取

    我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根据“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专业,当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能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时,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得低于本省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对于经调剂或重新征集志愿录取后线上人数仍不足,且无法满足开班要求的专业,我院将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降分录取或不开班,直至停招,已预录考生转至我院其它专业或由本地高校招生办公室调剂至其他院校录取。此外,考虑到中英合作专业在学费、英语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因此该专业只录取志愿考生而不接收调剂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

    在京招生的金融与证券、金融与证券(投资)专业将参加专科提前批招生,从面试通过的考生中按照以上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第六条...

2011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05-07

标签: 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1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第一条 办学性质
办学性质: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二条  专业要求
    凡报考我院金融与证券、金融与证券(证券)、金融与证券(证券投资理财)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1.60米以上(含1.60米)。
第三条  考试
    1、报考我院考生需参加考生所在地(省、直辖市)高等教育考试主管机构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2、在京招生的金融与证券、金融与证券(证券)、金融与证券(证券投资理财)专业除要求考生参加规定的文化课考试外,还需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
面试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7月1日至7月7日16:30 
报名网址:http://zs.biem.edu.cn,进入“网上报名”
面试报名确认时间:2011年7月9日9:00至16:00
面试时间:2011年7月20日(详情另行通知)
报名确认及面试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9号(学院北校区)
第四条 咨询开放日
7月16、17日8:30至17:00为我院面向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生的咨询开放日。
    第五条 录取
    我院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能满足该专业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本省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对于经调剂或重新征集志愿录取后线上人数仍不足,无法满足开班要求的专业,我们将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降分录取或不开班,予以停办,已预录考生转至我院其它专业或由本地高校招生办公室调剂至其他院校录取。考虑到中英合作专业在学费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因此该专业只录取志愿考生而不接收调剂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实际投档情况进行录取,经一轮投档后仍有未满足招生计划的专业,则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
在京招生的金融与证券、金融与证券(证券)、金融与证券(证券投资理财)专业将参加专科提前批,从面试通过的考生中按照以上录取办法选拔并录取。
    第六条 学历
    我院是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高等...

2022年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专科院校,该校将于7月7日、9日8:30至16:00开展学校招生咨询,对该学院有报考意愿可以咨询了解了解,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学历证书: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12号(望京校区);河北省固安县永定北路005号(固安校区)。

  第三条 我校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相关政策,依法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章程、招生专业计划,统筹领导、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开展。

  学校纪委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对招生计划编制的相关要求,根据招生规模、专业建设、就业情况、生源状况等,编制学校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我校所有专业的外语公共课程只开设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