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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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是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招生由招生工作委员会全权负责, 各专业招生文理兼招,其中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不设限制,下面是该校今年的招生章程,感兴趣的来了解一下吧!

  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深入实施高校“阳光招生”工程,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院名称: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代码:14705

  第四条 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管理局翠岩路466号

  (邮政编码:330004)

  第五条办学层次:三年制高职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八条 学院隶属部门:南昌市人民政府

  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学院设立招生就业科,招生就业科为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招生录取具体环节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纪检监察组、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护理、助产、药学、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共计五个专业。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详见各省(区、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2022年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学院根据已调档考生的分数高低进行专业安排,即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行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九条 各专业文理兼招。

  第二十条 男女比例: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第二十一条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可通过省教育厅网站、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并在学院网站发布同时以邮政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入学、收费标准及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入学与注册:按...

2013年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u] 全国统考 [/u])
一、学校全称 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21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助产专业就业单位一般只招女生)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特别强调:所有专业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均不予录取。所有被录取新生入校后,还须经我校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九、录取规则

2016年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21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助产专业就业单位一般只招女生)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2011年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05-12

标签: 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1年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21号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

2012年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2年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21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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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05-12

标签: 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0年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全国统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崇明 长江公     258   
梅陇   校区:上海 市 徐汇    梅陇         21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06-19

标签: 招生简章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是成都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公办性质的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和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
  二、办学地址:
  高新校区: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15号    邮编:610041
  花源校区: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花源大道310号   邮编:611433
  青羊校区: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56号    邮编:610072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考生。
  2、身体要求: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特别说明:护理专业因教学及就业的需要,建议报考学生应身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
  3、学院面向四川、重庆、河南、海南、新疆、云南六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4、学院录取将遵循按志愿,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填报我院第一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在各招生省份的录取调档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在专业安排上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不满额,我院不拒绝后续志愿考生。
  5、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6、艺术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我院艺术类专业认定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对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州、直辖市)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依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7、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对各相关学科成绩不作特殊要求。
  8、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9、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10、凡在我院规定报到的时间截至20天之内,未到学院报到且未请假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1、对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根据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可以享受加分投档或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
  12、报考我院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面试,合格后方可填报。面试时间定为2012年6月9~10日,面试地点为学院高新校区。
  13、学费、住宿费严格按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联系电话:(028)85323653   85327933
  网址: www.cdvt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