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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法》重要考点:行政复议的参加人

 

  出国留学网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法》重要考点”,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法》重要考点:行政复议的参加人

  行政复议参加人

  1、行政复议的申请人

  (1)资格: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个人和组织

  证据:复议的行政行为存在;自己和这个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行政行为指向的人和受行政行为影响的人

  例:城建部门给某甲发了翻建房屋的许可,但邻居某乙认为某甲的行为可能影响到自己的相邻权,某乙就可以对城建部门的行为申请复议。

  (2)资格的转移

  ① 自然人死亡后资格转移到近亲属(夫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ⅰ 可能影响到近亲属,近亲属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

  不可能影响到近亲属,近亲属不能申请复议

  例:某甲被交警大队吊销了驾驶执照,如果某甲死亡了,那么某甲的儿子某乙不能申请复议。如果交警大队没收了某甲的车,某甲死亡了,某乙可以申请复议,因为他有可能继承这辆车。

  ⅱ转移到权利可能受影响的近亲属,不是所有的近亲属。

  ② 法人、其他组织中止发生转移

  只有在分立、合并的情况下发生转移

  2、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作出行政行为被申请人认为侵害其权利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

  行政主体可以作为被申请人

  3、行政复议第三人

  条件

  ① 复议已经开始,复议还没结束;

  ② 与正在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③ 是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组织和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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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法章节知识:行政诉讼参加人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法章节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法章节知识:行政诉讼参加人

  (一)单项选择题

  1、不属于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是    。(   )

  A.原告

  B.被告

  C.第三人

  D.委托代理人

  2、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     代为进行诉讼。(   )

  A.1~3人

  B.2人

  C.3人

  D.1~2人

  3.经复议的行政行为,复议行政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    作为被告。(  )

  A.原行政机关

  B.复议机关

  C.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

  D.共同的上级机关

  4.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    。(   )

  A.裁定驳回起诉

  B.不予追加

  C.中止审理

  D.通知其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

  5.不属于行政诉讼参加人的是    。(    )

  A.代理人

  B.当事人

  C.证人

  D.第三人

  (二)多项选择题

  1.可以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有    。(   )

  A.法律授权组织

  B.法规授权组织

  C.行政机关

  D.行政机关委托组织

  2.下列不属于诉讼参加人的是    。(   )

  A.原告

  B.证人

  C.鉴定人

  D.委托代理

  3.下列不属于诉讼当事人的是    。(   )

  A.原告

  B.委托代理人

  C.证人

  D.第三人

  4.可以股份制企业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的组织或个人有    。(   )

  A.股东大会

  B.股东代表大会

  C.董事会

  D.各股东

  5.行政诉讼中诉讼代理人的种类有    。(   )

  A.法定诉讼代理人

  B.指定诉讼代理人

  C.委托诉讼代理人

  D.法定代表人

  (三)简答题

  1、 简述行政诉讼当事人的特征。

  2、 简述行政诉讼中适格被告应具备的条件。

  3、 简述必要的共同诉讼和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区别。

  4、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应具备什么条件,其法律地位如何,有哪些主要诉讼权利?

  (四)案例题

  王某与刘某同住一院内。1999年4月9日,王某向县土地规划管理局提出建房申请,土地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同意王某将其私有房屋的一部分拆除,并新盖房屋3间。刘某得知此事后,认为该许可的实施将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出入,因此向县人民法院提...

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诉讼》考点:行政诉讼参加人

 

  2018年司法考试报名即将开始,出国留学网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诉讼》考点,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行政诉讼》考点:行政诉讼参加人

  一、行政诉讼参加人

  诉讼参加人是指在整个或部分诉讼过程中参加行政诉讼,对行政诉讼程序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诉讼参加人不同于诉讼参与人,后者范围更宽,除了诉讼参加人之外,还包括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勘验人等。这类诉讼参与人在法律上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但是,他们在诉讼中享有特殊的诉讼地位。

  二、行政诉讼当事人

  (一)概念

  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主体。这里需要把握的问题是:

  1.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从行政程序演变而来,并且在不同的审理程序有不同的称谓和地位。在行政程序中,一审原告称为“行政相对人”、“申请人”等,被告称为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关等。在第二审程序中,他们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执行程序中又称为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当事人的称谓不同,表明在不同诉讼阶段承受不同的权利和义务。

  2.行政诉讼当事人之间往往存在行政法律关系。行政争议是行政法律关系的争议,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在诉讼中就转化成为行政诉讼的当事人。通常所说的当事人与本案的“直接利害关系”,实际上正是行政法律关系。

  3.当事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这是当事人与代理人的区别所在。

  4.当事人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这是当事人与参与人的区别所在。

  5.行政诉讼当事人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即原告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而被告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是行政诉讼的“民”告“官”特征,也是行政诉讼当事人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区别之一。

  (二)诉讼地位

  从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来看,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享有如下权利:(1)原告的诉权,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中放弃、变更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2)被告应诉权,即对原告的起诉应诉和答辩的权利。(3)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4)经人民法院许可,有向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发问的权利。(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6)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回避的权利。(7)经人民法院许可,有权查阅、复制本案的庭审材料及有关法律文书,但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材料除外。(8)查阅、补正庭审笔录。(9)在宣判前,原告可以撤诉,被告可以改变其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10)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11)当事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12)原告有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权利。(13)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有在法定期限内上诉的权利。(14)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权利。

  当事人的诉讼义务主要是:(l)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滥用诉讼权利。(2)按照法定期限和程序参加诉讼。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3)在诉讼过程中遵守诉讼秩序,服从法庭指挥,不妨碍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4)自觉履行已发生...

《初级会计实务》选择题练习:劳动仲裁参加人

 

  欢迎阅读由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的《初级会计实务》选择题练习:劳动仲裁参加人,希望对您有用。

  下列各项关于劳动仲裁参加人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B.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应当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当事人

  C.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D.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10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2至4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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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考点:行政复议参加人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考点:行政复议参加人”,欢迎阅读!

  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考点:行政复议参加人

  1、行政复议的申请人

  (1)资格: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个人和组织

  证据:复议的行政行为存在;自己和这个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行政行为指向的人和受行政行为影响的人

  例:城建部门给某甲发了翻建房屋的许可,但邻居某乙认为某甲的行为可能影响到自己的相邻权,某乙就可以对城建部门的行为申请复议。

  (2)资格的转移

  ① 自然人死亡后资格转移到近亲属(夫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ⅰ 可能影响到近亲属,近亲属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

  不可能影响到近亲属,近亲属不能申请复议

  例:某甲被交警大队吊销了驾驶执照,如果某甲死亡了,那么某甲的儿子某乙不能申请复议。如果交警大队没收了某甲的车,某甲死亡了,某乙可以申请复议,因为他有可能继承这辆车。

  ⅱ转移到权利可能受影响的近亲属,不是所有的近亲属。

  ② 法人、其他组织中止发生转移

  只有在分立、合并的情况下发生转移

  2、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作出行政行为被申请人认为侵害其权利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组织

  行政主体可以作为被申请人

  3、行政复议第三人

  条件

  ① 复议已经开始,复议还没结束;

  ② 与正在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③ 是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组织和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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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2016中考招生参加人数

 

  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带来2016湖北黄冈中考招生参加人数,对大家有所帮助!

  湖北黄冈2016中考招生参加人数

  黄冈市教育局通报今年高考中考有关情况。2016年黄冈市高考报考人数为47073人,比去年减少3905人,下降7.7%。

  今年高考全市设33个考点,比去年减少1个考点,新增考点2个,设1482个考室。其中黄州区考生5672人,设4个考点,192个考室。

  全市报考人数最少的是团风县1485人,设1个考点,52个考室;报考人数最多的是麻城市6062人,设4个考点,207个考室。所有高考考生都将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试,全市有7000多名考务工作者为高考服务。

  今年,我市启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除了九年级参加中考外,八年级首次参加地理、生物中考。两个年级报考分别情况为:

  九年级。报考人数为50287人,比去年增加166人,增长了0.33%。全市设10个考区,90个考点,1717个考室。其中黄州区(含市直)3553人。全是报考人最少仍是团风县1774人,报考最多的仍是麻城市8050人。

  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报名53053人,其中黄州区(含市直)3396人。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有部分调整和完善,如将文理类本科三个批次调整为两个批次——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其他录取批次不变;试行分段填报志愿,集中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优化志愿结构,所有批次所有科类均实行平行志愿;扩大专项计划规模,严格专项计划报考条件,调整高校专项计划生源范围;探索“院校+专业类”分类投档录取模式等。

  为确保我市高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市教育局立足于早谋划、早部署、早准备:考生准考证号码计算机随机编排。试卷运送车辆统一安装GPS定位系统。统一配备考试文具,考生实行“裸考”。统一配备考场挂钟、统一安装无线电信号屏蔽仪、统一实行考场安检。外语听力播放全程录音录像。严格选聘监考教师和考务工作人员,坚决实行回避制度。加强考点司铃管理,确保司铃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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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公务员公共基础辅导之行政诉讼参加人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复习即将进入尾声,希望各位考生可以严肃对待,在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中占得先机。不过为了各位考生在考场上游刃有余,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2016公考公共基础辅导之行政诉讼参加人,也希望这些资讯可以助您一臂之力!

  行政诉讼参加人

  诉讼参加人是因起诉或者应诉参加行政诉讼活动的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

  1.行政诉讼的原告

  行政诉讼原告是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利害关系人。 但是并非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起诉均能为法院受理,法院是否受理,取决于起 诉之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具体而言,原告资格的要件为:起诉人须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任 何一种诉讼的发生必须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只有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才有必要通过诉讼途径解 决。起诉人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具备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起诉人合法权益所受到的影响、损害必须是由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两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2.行政诉讼的被告

  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其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经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 机关或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在不同的情况下,被告的确认有所不同。

  (1)经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确定。实践中有时下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 一具体行政行为之前需要经过上级行政机关的批准,这就产生了如果有人起诉经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 由谁作被告的问题。就具体制度而言,经上级机关批准的行为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上级机关的批 准只具有程序的意义,即告知上级机关,让其了解,下级机关具有决定权;另一种是上级具有实质决定 权,下级机关只不过做一些材料收集、提出初步意见的工作。对此,司法解释采取了一种简便的方法:当 事人不服经上级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 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也就是说谁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经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就视为 是谁的行为,谁就是被告。因为谁有决定权,谁就署名,而谁署名,该行为也就可以视为是谁的行为。可 以简单地概括为“谁署名,谁被告”。

  (2)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情形下的被告确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了行政复议申请以后,必须在六 十日(或法律规定的更短的时间)的法定期内审査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作出复议决 定。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不作复议决定,就存在着当事人以谁为被告起诉的问题。以谁为被 告应该首先取决于当事人:如果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如果 对行政复议机关法定期间内不作为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机关是被告。

  (3)行政机关新组建机构的被告确定。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许多地方政府为适应行政管理的需 要,组建了诸如跨部门联合管理机构等新的行政机构并赋予其相应的行政权力,这就产生了如果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这些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谁有资格作被告的问题。依据“谁主体,谁被告”的规 则,如果这些组...

2012年公务员行测:行政复议参加人练习题

08-24

 

  多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复议的有哪些?( )

  A.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

  B.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所在组织利益的该组织法定代表人

  C.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死亡后,其近亲属

  D.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为无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

  2.下列有关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论述正确的是哪些?( )

  A.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申请人

  B.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组织是被申请人

  C.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D.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被撤销,作出撤销决定前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3. 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市地税局对个体户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市工商局予以协助。在检查过程中,市工商局发现了甲的不法经营行为,对甲进行了行政处罚。甲不服,欲提起行政复议,下列选择项中哪些被申请人是错误的?( )

  A.市地税局 B.市工商局 C.市政府 D.市地税局和市工商局

  4. 以下选项中,属于第三人参加复议的条件有哪些?( )

  A.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B.有权提起行政复议

  C.复议机关批准参加复议

  D.当事人申请

  5.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但是,下列( )材料,申请人、第三人不得查阅。

  A.涉及国家秘密的 B.涉及商业秘密的

  C.涉及个人隐私的 D.其他行政复议机关认为不宜查阅的

  6. 中国公民张某在北京因聚众闹事被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处罚。张某不服此处罚决定,欲提出复议,却不幸突患急病死去,则以下哪些人可以代之申请复议?( )

  A.张某的妻子 B.张某的父母 C.张某的子女 D.张某的任意亲属

  7. 某市个体户王某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其所在区的工商所认为其行为坑害消费者利益,故对其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王某不服,应向以下哪些部门申请复议?( )

  A.区工商所 B.市工商局 C.区人民政府 D.市人民政府

  8. 某中外合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能够提出复议申请的是哪些人?( )

  A.外方股东 B.中方股东

  C.合资企业 D.与合资企业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

  9. 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复议管辖一般以“上一级机关管辖”为原则,但下列哪些情况除外?( )

  A.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职能部门管辖

  B.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职能部门管辖

  C.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辖

  D.对国务院各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

日语分类词汇:office常用日语词汇(1)

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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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小知识:日语里“ 国字”这个词有三个意思一是日本国的文字, 包括汉字、假名等用来记录日语的所有的文字符号;二是日本人创造的假名, 以区别于由中国传去的汉字;三是日本人模仿汉字的结构自造的汉字。但日本人通常所说的“ 国字” , 是指第三种意思。这时的“ 国字”又叫“ 和字” 、“ 俊字” 、“ 和俗字” 、“ 和制汉字”等。在这里要讨论的问题就是第三种意思的“ 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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