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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招生简章】嘉兴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06-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嘉兴学院

  (二)学校代码:10354浙江省代码:0017

  (三)学校地址:

  越秀校区: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邮编:314001

  梁林校区:浙江省嘉兴市嘉杭路118号邮编:314001

  平湖校区:浙江省平湖市新华北路宏建路口邮编:314200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嘉兴学院

  (七)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组织机构

  (一)嘉兴学院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学校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接受考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招生计划

  (一)2013年学校面向浙江、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山东、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海南、贵州、四川、吉林、辽宁、黑龙江、河北、河南、宁夏、山西、陕西、甘肃、内蒙古、新疆、青海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普通本科生3835人,面向浙江省招收专科生50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考生可登录嘉兴学院网站查询,或向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二)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如不能完成,则就地转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执行。

  四、学历(位)证书

  学生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嘉兴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嘉兴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嘉兴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录取规则

  (一)经济学专业在浙江省第一批次招生。

  (二)本科专业学前教育(师范)、小学教育(师范)以及专科专业商务英语、应用日语、电脑艺术设计(视觉艺术方向和服装艺术方向)、会计(国际会计)、文秘(涉外秘书)、物流管理等在平湖校区就读。

  (三)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学生进校后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按满分150分制计算,部分本科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1、英语(含师范)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要求105分(含)以上;

  2、汉语国际教育和日语原则上要求100分(含)以上。

  (五)录取具体方式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第二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