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大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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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是由国家财政部组织的全国性考试,一般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考试及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详情考生可以登录出国留学网会计频道www.liuxue86.com/kuaiji/ 进行查询。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财会[2013]482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和《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大财会[2013]448号)规定,现将2013年第三季度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大连市各区市县(不包括军队、武警系统)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符合《关于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的通知》(大财会[2011]530号)有关规定。户籍在连人员,须提供由大连市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原件;非大连户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证件:(1)在大连市就读的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原件;(2)在大连市工作的外来人员,出具大连市居住证和劳动合同原件;(3)无工作单位的大连市院校毕业生,出具大连市居住证和毕业证书原件。考生在现场报名和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须按以上规定提供相关原件。凡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非大连户籍人员一律不得报考。如擅自报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会计人员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报名程序

  为满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需求,我市采取不预先设定考场、不限定考试报名人数的报考办法,考生报名交费成功后将由系统随机安排考试日期。

  (一)报考时间。

  自2013年7月4日18时起至7月12日24时止。

  (二)报考方式及操作流程

  考生可选择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考。

  1、网上报名

  包括网上注册、信息审核、考试交费、准考证打印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大连会计网(http://www.kj.dl.gov.cn),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待个人信息审核。照片要求:...

肇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肇庆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真题及有关考试做调整的通知,希望考生参考,祝您考试成功!

  肇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考指南

  为确保各位考生顺利参加肇庆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请在报名之前认真阅读本报考指南。

  一、报名准备

  请务必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以便进行网上报名:

  (一)与二代身份证上一致的电子相片或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相片。

  (二)能够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三)个人基本资料、学历情况、工作情况等信息。

  二、报名规则

  (一)全市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二)凡省属及市属在肇全日制在校学生、市属单位在职人员、省属在肇单位、银行系统在肇单位人员,需通过“所属区域:441201肇庆市市辖区”进行网上报名,并到肇庆市会计服务大厅办理报考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可选择其所属区域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所属地财政部门办理报考确认手续。

  (三)考生务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会计信息服平台网站:http://210.76.65.208:8080/gdkj_CMS/,点击“考试服务”,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并到现场办理确认和缴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节假日不办理确认和缴费业务)。

  三、个人和团体网上报名

  (一)个人可参照《个人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1、基本流程

  (1)所属地市选择“4412肇庆市”。

  (2)按报名规则正确选择“所属区域、考试名称、报名点名称”。

  (3)填写考生来源以及报考密码。

  考生来源分为“在职人员”、“在校学生”“待业人员”三种,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填。已经在本系统报过名的考生请使用旧密码,新考生则需要设定新密码,密码要固记。

  (4)填写报名资料。

  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报名资料,资料一旦提交就不能修改,为了能如期参加考试,请务必认真填写,认真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无法参加考试的,考试费不予退回。

  (5)选择考试科目。

  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科目,一旦选定考试科目便不能修改,请考生认真填写。

  (6)核对并提交报考信息。

  此环节将汇总考生前面五个环节所填写的个人信息以及报考科目内容,是确认报考信息的最后机会,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修正后再进行提交,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所选考试科目无误。

  2、现场确认

  已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按照报名确认时间携带以下资料到报名点办理考试确认和缴费手续:

  (1)已签名的报名信息表二份(在职人员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校学生提供);

  (4)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持有外地身份证的待业人员提供)

  (5)毕...

齐齐哈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齐齐哈尔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真题及答案,希望考生拿笔记好,祝您考试成功!

  第三章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第十六条 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

  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由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各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进行监督和指导,规范培训市场,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九条 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等级化管理。各等级资格证书的确认与管理按《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省财政厅负责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下列信息:

  (一)持证人员的相关基础信息;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三)持证人员的变更、调转登记情况;

  (四)持证人员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

  (五)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六)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七)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第二十一条 持证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以及第二十条第(五)和第(六)项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核实相关信息后,为持证人员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持证人员的其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登陆所属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网站进行信息变更,也可到所属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

  第二十二条 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手续。持证人员所属财政部门发生变化的,应当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单位开具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原所属财政部门办理调出手续。持证人员应当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在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第二十三条 持证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员应当在履行公告程序后,填写补发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如有毁损,持证人员应当填写补发申请表,持毁损证书原件,向所属财政部门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第二十四条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

  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

2013年大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网址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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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科目: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会计电算化。

  报名费:每科50元。

  领 证: 考试结束后,成绩合格的考生先到辽宁会计网打印会计从业证书申请表,在考试结束的15日后,考生需带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到财政局会计科领取证书,

  成绩未合格的考生如还要考试,需在辽宁会计网重新报名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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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江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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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时间:2013年7月2日至7月31日

  具体安排为:

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 时间安排
7月2日至7月5日
(7个批次7月2日下午轮空)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7月6日至7月30日
(50个批次)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基础》 上午:8:30-10:30
下午:14:30-16:30
7月31日
(4个批次)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 上午:8:30-9:30
10:30-11:30
下午:14:30-15:30
16:30-17:30

2013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铁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在全国的热度正在逐渐升高,随着会计行业越来越吃香,社会的发展趋势,会计已经在各大考试中占一席之地,出国留学网为您提供全国最热门的会计考试资讯,第一手的资讯让您在考试之前抓住考试的先机!

  关于做好吉林省铁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职能

  移交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会计处(科)、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铁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会[2013]10号)要求,原铁道部受财政部委托对铁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职能移交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各地财政部门,铁路系统持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全部实行属地化管理。为做好铁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职能向我省财政部门移交工作,确保相关人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连续性和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移交工作相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沈阳铁路局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铁路单位持证人员管理职能的移交工作;省财政厅会计处负责吉林省内铁路系统持证人员管理职能的总体接收工作;各市(州)财政局及吉林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接收工作。

  二、移交方式

  吉林省内铁路系统会计从业人员原则上以沈阳铁路局为单位采取汇总清单方式办理批量移交,汇总清单上加盖沈阳铁路局财务主管部门印章。持证人员需要单独办理的,应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有关规定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本着简化移交工作流程的原则,移交工作在地级市完成,沈阳铁路局移交工作人员将联系我省各市(州)财政局进行交接,对部分需要调入县(市)的持证人员,待移交进入吉林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后,再按照具体工作单位所在地由市(州)财政局进行省内调转。

  三、移交流程

  (一)沈阳铁路局将调转清单明细送交吉林省财政厅。

  (二)吉林省财政厅将涉及各地的调转人员名单电子版发至待调入地区。

  (三)沈阳铁路局根据属地原则,将会计人员调转信息统一上传至全国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由各市(州)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做好调入接收工作。

  四、移交时间安排

  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沈阳铁路局应当在2013年7月31日前办结批量移交调出手续,各市(州)财政部门原则上应当在2013年8月31日前办结批量移交调入手续,最迟不得超过2013年10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一)证书信息变更管理。

  持证人员遗失、毁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由沈阳铁路局出具持证人员电子数据真实的证明,由接收地财政部门办理完调入手续后再补发证书;持证人员工作单位变更、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等情形的,也由接收地财政部门办理完接收手续,进入吉林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后再进行变更。

  (二)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管理。

  1.持证人员在2013年(含2013年)之前的继续教育记录,由沈阳铁...

齐齐哈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齐齐哈尔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真题及答案,希望考生拿笔记好,祝您考试成功!

  第二章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第七条 会计从业资格取得实行考试制度。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允许其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第十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第十一条 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第十二条 各考试组织部门应当公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考务规则及考试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执行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制定的统一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省财政厅负责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的样式和编号规则印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不得涂改、出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齐齐哈尔历年真题及预测试题栏目会计基础 会计电算化

2016辽宁大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辽宁大连2016年会计从业考试报名时间新鲜出炉,辽宁大连报名时间将会从2016年1月6日开始。你知道2016年辽宁大连会计从业考试报考条件是什么吗,你可以查看下文,出国留学网会计从业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6年辽宁大连会计从业考试报名时间”,详情请查看下文。

  2016年辽宁大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16年1月6日18时起至1月13日24时

  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的通知》获悉,2016年第一季辽宁大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6日18时起至1月13日24时,审核通过并交费成功的考生可自2016年1月25日起上网查询考试日期,并于考试日前自行打印准考证(因网络维护等原因周六、周日除外),

  准考证要求A4纸打印,须保持页面整洁,背面不得有任何涂写,否则不得入场考试,后果自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明的地址为准。

  考试报名条件

  (一)大连市各区市县(不包括军队、武警系统)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非大连户籍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1)在大连市就读的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2)其他人员,提供大连市居住证明或劳动合同。考生在现场报名和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须按以上规定提供相关原件。凡不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非大连籍人员一律不得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会计人员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已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会计从业考试指南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不分级。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般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考试及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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