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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2018

 

  安全用药就是根据患者个人的基因、病情、体质、家族遗传病史和药物的成份等做全面情况的检测,准确的选择药物、真正做到“对症下药”,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2018”,欢迎阅读。

  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2018

  为了认真落实《2018年xx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发挥“安全用药月”科普品牌作用,市局决定9月举行全市“安全用药月”宣传,现制定以下活动方案,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工作重点

  (一)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重点突出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提高审评审批质量、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提高仿制药质量标准等内容,凝聚改革共识,激发产业创新发展活力,增进公众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二)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实用知识,围绕家庭自我药疗不当、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对药品说明书及药品不良反应认知模糊、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概念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

  (三)宣传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安全用药科学知识,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

  (四)宣传贯彻执业药师有关制度条文和政策举措,树立执业药师队伍形象,切实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

  二、活动安排

  (一)市级层面。由市局办公室负责制定《2018年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牵头组织省级专家巡回讲堂,协调“安全用药志愿者公益项目组”在各地巡讲。药化市场科负责对2017年授牌的“安全用药自愿者服务站”执业药师开展一次科普服务培训。三合一中心协调医疗机构开展一次地面公益宣传活动。

  (二)县(市、区)层面。各县(市、区)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策划活动。配合“安全用药志愿者公益项目组”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用药讲座和社区科普讲堂各1场,各地负责提供场地和组织人员,科普内容、讲师由XX药业集团负责;本项目为科普公益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宣传和推销公司产品。

  (三)社会层面。各局、各有关科室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共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科普益民、科普惠民的工作理念,认真细化活动方案,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实现市、县和社会各层面联动,共同营造安全用药的浓厚氛围。加强安全月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安全用药宣传已经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地务必认真组织实施。

  (二)增强活动实效。使用统一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积极打造科普品牌。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完善宣传内容和形式。

  (三)严肃相关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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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安排通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

  食药监宣〔2015〕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2015)》要求,每年9月份举办“全国安全用药月”(以下简称安全月)。为切实开展好今年安全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宣传重点

  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围绕改革的主要目标、具体任务和各项措施,进行深入解读和推广;宣传安全用药科学理念和实用知识,对不适当的自我用药、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宣传医药健康领域最新技术成果,增进社会公众对现代医药科技的了解,引导行业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惠及公众健康;宣传贯彻执业药师有关法规条文和政策导向,树立和维护执业药师队伍形象,切实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参照总局《2015年全国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见附件),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策划开展各项活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人员和经费投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凝聚各方资源力量,共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二)做好宣传推广。要使用统一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围绕国发〔2015〕44号文件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动员本地区广大公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加大对安全用药科普书籍、电视片、微视频的宣传推广力度。组织本地区有影响力的都市类媒体集中报道安全月活动及重要新闻信息。

  (三)提高活动实效。要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宣传,形成多元化的传播格局。坚持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思路手法,贴近公众需求,吸引公众参与。加强可视化信息技术在药品安全科普领域的运用,借助图像与轻文本相结合的信息图、短视频等手段,提升内容感染力和“落地”效果。

  (四)总结经验做法。要注意总结安全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将总结报告电子版于11月16日前报总局新闻宣传司。请各地区密切关注总局政府网站、政府微博,及时获取安全月相关信息。

  联系人:杜婧举、胡 昊

  电 话:88330433、88330483

  传 真:88363216、88330404

  附件

2015年全国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

  一、第四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9月1日,启动为期两个月的第四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公众可通过手机下载安装“食事药闻”竞赛版APP,也可关注新浪微博“@中国食品药品监管”“@药葫芦娃”参与有奖答题。竞赛期间,将实时统计网民答...

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

 

  每年的九月十月这两个月时间是全国安全用药月,相关部门要开展安全用药宣传活动,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欢迎参考。

  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一)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用药的科普宣传工作,提升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树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xx-20xx)》将每年9月份定为“全国安全用药月”。为切实开展好江苏省20xx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根据国家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食药监宣〔20xx〕16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江苏省20xx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xx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宣传重点

  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xx〕44号),围绕改革的主要目标、具体任务和各项措施,进行深入解读和推广;宣传安全用药科学理念和实用知识,对不适当的自我用药、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等常见误区进行梳理、解读;宣传医药健康领域最新技术成果,增进社会公众对现代医药科技的了解,引导行业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惠及公众健康;宣传贯彻执业药师有关法规条文和政策导向,树立和维护执业药师队伍形象,切实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

  三、活动内容

  (一)第三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广泛宣传动员本地区公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公众可通过手机下载安装“食事药闻”竞赛版APP,也可关注新浪微博“@中国食品药品监管”“@药葫芦娃”参与有奖答题。竞赛期间,将实时统计网民答卷,梳理出错误率较高、有代表性的用药误区,定期发布《居民用药安全警示》,有针对性地指导公众安全用药。(省局指导、省药学会主办,市局、省直管县局分别实施)

  (二)“安全用药平安出行”公益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用药平安出行”公益宣传行动,省、市局要通过电视台、互联网、报纸、广播电台、城市道路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媒体和新媒体领域加大安全用药和用药警示信息宣传的力度,重点宣传最新的政策动态。通过举办主题论坛等形式,深入分析“药驾”引发的交通事故,警示药品不良反应对出行的影响和特殊人群用药问题,提高公众的认知水平和防范意识,形成宣传声势。(省局、市局、省直管县局分别实施)

  (三)“药师在您身边”宣传活动。遴选业务能力好、表达能力强的执业药师,通过广场咨询、安全用药知识大讲堂等形式开展药学服务,宣传安全用药的重要性,向社会公众介绍执业药师的服务职能和重要作用,展示执业药师积极形象。依托微信公众号推送安全用药科普文章、用药提示、热点解析等,扩大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在互联网新媒体上的覆盖面。(省局指导,省执业药师协会主办)

  (四)“安全用药校园行”宣传活动。开展药品安全校园行公益活动,组织科普志愿者队伍,深入学校开展校园公开课、科普书籍发放、青少年常见病咨询等活动,提升青少年群体、教职人员、学生家长的药品安全科学素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省局、市局、省直管县局分别实施)

  (五)“安全用药公开课”宣传活动。选择本地有影响力的网站、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合作,举办安全用药系列公开课,组织安全用药科普专家开展线上健康公开课、...

安全用药月活动总结

 

  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用药月”活动于9月1日拉开帷幕,并将于10月31日结束。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安全用药月活动总结,欢迎阅读参考。

  安全用药月活动总结(一)

  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XX县于9月期间全面开展了以“防止滥用成瘾性药物”为主题的“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力实施专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健全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用药的综合监管。为确保安全用药月活动顺利开展,该县成立活动专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县经贸局、县工商局、县药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药监局),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实施工作,指导全县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各乡镇(街道)也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该项活动的具体领导;同时,县药监局还将全县15家重点制药企业和药品经营户,分别落实责任人员,做到目标量化、任务细化、奖罚分明,确保“千斤重担大家担,人人身上有指标”。

  二、开展专项活动,突破安全用药的重点难点。在做好面上工作的同时,着重开展了五大专项活动。一是开展药品安全咨询活动。于9月3日在县文化广场举行了“全国药品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咨询服务活动现场会,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7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县药监局在有条件的药店和新建立的饮食用药科普宣传站等地为主要场所,开展现场咨询、药学服务等活动,共发放《对中药的认识》、《老年人用药安全知识》等宣传资料145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5人次。二是开展药学服务活动。组织执业药师志愿者、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等开展药学服务和宣传活动进南门、中山等社区,进实验小学、实验中学等学校,进中余普丰等村居活动。在中山社区、实验中学等有条件的场所举办知识讲座,并现场接受群众有关假劣药品辨别的咨询,同时,号召家家户户开展清理小药箱活动,对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要按照有关规定做无害化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三是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活动。到各乡镇、卫生院免费发放药品安全宣传册4.5万余份,利用信息平台以及QQ监管平台向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发送安全用药信息2000余条次,进一步树立了群众安全用药意识,有效推动群众科学、合理、规范使用药品,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四是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指导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门前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安全用药知识宣传栏并指导消费者、患者合理用药。在全县15个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社区等场所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同时在电视台、闭路电视等多渠道开展公益宣传,增强了活动影响力。五是开展“终止妊娠药品”经营联合检查活动。抽动检查人员15人次,共查企业15家查处违法经营药品零售企业1家,查扣药品7人份,目前,药品购进渠道由我局进一步查处,其非法终止妊娠的行为由县计生局进一步查处,有力遏制了药品违法销售行为。

  三、实施有效举措,确保安全用药的工作成效。一是发动群众参与。积极发动个人素质好、基层威望高、社会影响大的老党员、老干部、农村社区有影响人物、基层“两代表一委员”等加入安全用药月活动直接参与或督促检查工作,形成了群众支持整治、监督整治、推进整治的合力。二是上下齐心攻坚。坚持县、乡、村三级联动,主管部门、配合单位协同作战,社会团体、企业个人共同上阵,真正形成了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攻坚的良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