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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督查管理工作报告1000字

 

  我们在写工作总结时,可以借鉴哪些范文呢?我们即将迎来下一阶段的任务,本阶段的工作也将要结束。因此,我们需要准备总结报告,以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找出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并得出规律性的认识,从而达到总结的目的。出国留学网编辑为您整理了《室内装修督查管理工作报告》,相信您会从中获得帮助!

室内装修督查管理工作报告 篇1

  为进一步规范住宅装饰装修行为,改善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生活环境,网易房产泸州获悉: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泸州市建法建设治理条例》等规定,泸州市住建局就加强全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相关事宜,日前下发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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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把凡是在泸州市范围内进行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的装修人、装饰装修企业、装修监管单位,都列入监管范围。

  《通知》要求泸州市住建部门负责全市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的业务指导,督查督办违法违规装饰装修管理问题,复核县(区)装饰装修异议申诉。

  如果在住宅装饰装修中要求申请变动房屋主体和结构的,须报市规划局审查指导、督查督办违法违规变动房屋主体和结构等问题。

  要建立住宅装饰装修网格化日常巡查机制,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装饰装修管理职责,对管理不善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上报属地城管和住建部门处理。

  《通知》要求:

  承接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取得相应的装饰装修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装饰装修企业在进入住宅小区从事装饰装修工程前,应当到县(区)住建部门申报登记。

  装修人自行装修的,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登记,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向居(村)民委员会申报登记。

  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办理完装饰装修申报登记后,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明确允许施工的时间、禁止行为、注意事项和违约责任等。

  装饰装修材料及施工人员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施工人员实行持证出入,装饰装修材料实行出入查验。

  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日常装饰装修巡查制度,发现违法违规装饰装修问题的,立即劝阻、制止,并及时上报。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可采取暂停施工用电、用水等临时措施。

  《通知》规定:

  临街建筑物设置的防盗窗、防护网等防护设施不得超过建筑外立面,其他区域设置的防盗窗、防护网、遮阳(雨)棚、空调外箱等按外立面装饰装修方案执行。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应当保持规格基本一致,并在物业承接查验前完成方案审核。

  装修人、装饰装修企业在装饰装修过程中,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一、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不能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不能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拆改供水、燃气管道和设施。

  五、不能在楼顶加层、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在楼底开挖地下室,在公共绿化地带圈占搭建临时建(构)筑物。

  《通知》明确:

  装饰装修企业装修的项目有违法违规问题的,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