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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邯郸峰峰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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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峰峰矿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邯人社[2011]31号)精神和我区实际需求,结合剩余的招聘计划,拟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6名。其中教育类岗位196名,卫生类岗位29名,综合类岗位5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聘人员公示、选择岗位、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邯郸常住户籍(含高考时具有邯郸常住户籍、父母一方或配偶具有邯郸常住户籍,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

  5、具体条件按照《峰峰矿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1)执行。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均以2017年7月12日为基准计算。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在职人员不得报考。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报考。此外,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7月12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区第二小学对面)现场报名。

  2、报名办法:对符合招聘对象、条件,有志于从事我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申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附6),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考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邯郸峰峰政府门户网),填写完整并上传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电子彩照后打印。

  4、报名时须出具:《报考资格审查表》、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及相关资格证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函。有其他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6、报名人数与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

2017河北邯郸峰峰矿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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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选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在测评、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和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具体条件详见《峰峰矿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1)。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均以2017年6月15日(报名之日)为基准计算。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在职人员不得报考。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报考。此外,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15日至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区第二小学对面)现场报名。

  2、报名办法:对符合选聘对象、条件,有志于从事我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申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各选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报名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学校证明和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函。要求有工作经验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5、请报名者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最后确定参加测评人员。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附2),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考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邯郸峰峰政府门户网(http://ff.hd.gov.cn/),填写完整并上传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电子彩照后打印。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测评人员,测评时间、地点、方式及人员名单在邯郸峰峰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三)测评

  测评由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煤化工产品研发中心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教育类岗位采取说课方式进行,时长拟定为8分钟。测评成绩实行百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