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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32年的隆昌县立乡村师范学校。有早期教育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496。

  第三条 办学属性及层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四川省隆昌市古湖街道人民中路六段368号,邮编:642150。

  第五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纪监机关的监督。学校监督电话:(0832)5908811。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以社会发展需要、学校自身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等为主要依据制定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2022年计划面向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西、安徽、湖北、河南、河北等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在教育部批准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的档案,调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第十三条 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按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投档分数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对于进档考生依据考生所报考专业类别所对应的投档成绩进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017年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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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14496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招生国际代码:14496。

  第三条 办学属性及层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人民中路六段368号,邮编:642150。

  第五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就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毕业生就业情况、学校自身办学条件,科学合理编制来源计划,2017年计划面向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西、安徽、湖北、河南、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市、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在教育部批准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的档案,调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第十三条 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按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投档分数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学科成绩录取并确定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对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的进档考生,以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16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县人民中路六段368号,邮编:642150。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采用远程网上录取。

3.根据各省相关录取文件和规定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调档比例在120%以内,平行志愿调档比例在10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