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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常年法律顾问合同锦集

 

  一起来看看编辑为您准备的精彩“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在当今这个关注法律的时代,合同在人们的生活中出现得愈发频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干预合同。希望这些资料能够为你提供一些有益的信息和思路!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篇1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二、乙方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的时间为1年,时间从 年9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甲方认为需要继续聘请,应在期满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再行续约。

  三、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1、为甲方业务活动和内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2、协助或代理甲方参与经济合同和其他经济活动的谈判、签约;

  3、草拟、审查、见证各类经济合同和协议书,草拟、审查甲方提供的其他法律文书;

  4、代理甲方参与各类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

  5、处理甲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对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法律顾问对甲方委托所办的法律事务,承担保密义务;

  7、法律顾问在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各项法律事务时应认真履行律师职责,恪守律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依法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不得从事不利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四、甲方保证对其聘请的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法律顾问受甲方委托或协助甲方出差办事时,其交通住宿、差旅等办事所需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五、参照司法部、财政部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并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法律顾问费人民币捌仟元整。

  六、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各类经济纠纷的诉讼、仲裁或谈判、调解,出具正式签字盖章的法律意见书,做合同见证、商业调查等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时,甲方应另行支付律师费,具体由双方协商。

  七、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议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更好的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之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范围如下:

  (一)常规法律服务:

  1.向政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应政府要求,就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应政府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4.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事诉讼,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

  5.接受政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