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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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民办专科院校,在2016年入选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现有建筑工程技术等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13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166号;邮政编码:510925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工程造价、建筑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与广东白云学院工程造价、城乡规划、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学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院校专业组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学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广东白云学院工程造价、城乡规划、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试点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

2017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2017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想了解更多高考资讯,请加QQ群586351822。

  一、学校全称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奉贤 区 南亭公 路 2080 号

  校 区: 上海 市 杨浦 区 军 工 路 2360 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 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市、自治区)高 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按照《指导意见》的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护理专业要求:口吃、色盲、色弱不招;

  按照《指导意见》的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要求:色盲、色弱、弱视不招;

  按照《指导意见》的第二条规定,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要求:色盲、色弱不招。

  九、录取规则 1.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遵循各省高招办投档规则执行;

  2.录取原则:

  (1)上海考生:

  非艺术类进档学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总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如有同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艺术类进档学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如有同分,比较专业成绩;

  (2)浙江考生:

  按浙江省有关规定录取。

  (3)其他地区考生:

  非艺术类进档学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总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艺术类进档学生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的总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如有同分,比较专业成绩;

  对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且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并符合调剂专业的相关要求的考生,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建设工程管理类(建设工程管理专业BIM方向,中加合作)、建设工程管理类(建设工程管理专业,中加合作)、林业类(园林技术专业,中美合作)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行[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 021-311...

2022年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江阳城建职业学院位于四川省泸州市,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有建设工程管理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江阳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江阳城建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4644;四川统招代码:5782

  第五条 学院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九狮路二段

  第六条 学院性质:民办非营利性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院类型: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八条 学制:三年

  第九条 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为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在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全面系统、实事求是地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办学条件、专业特色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分专业计划,负责制定分省生源计划;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在同档专业志愿内,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调录到其它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校后均可自由选择专业,各专业无人数限制,不考试、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七条 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生活能自理的残障考生,符合所报专业要求、成绩达到录取标准的,正常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

2022年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获得了“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的荣誉称号。现有工程造价为代表的省重点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6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城鳌大道东772号;邮政编码:510935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州华夏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

2022年广州东华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校坐落于广州市白云区帽峰山风景区东侧,环境优美。现有体育运营与管理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州东华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州东华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东华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东华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36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邮政编码:51054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州东华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

2022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现有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929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园校区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48号;邮政编码:510405

  广园校区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511号;邮政编码:510405

  海珠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7号;邮政编码:510300

  越秀校区: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80号;邮政编码:510055

  滨江校区:广州市海珠滨江东路远安新街75号;邮政编码:510230

  花都校区: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育才路3号;邮政编码:51088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 、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 、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

2022年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校坐落于中国最美的荔枝之乡。现有金融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松田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125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朱村大道东432号;

  邮政编码:51137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与策划推广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

2022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获得“中国民办教育创新示范单位”、“最具综合竞争力民办高校”等荣誉称号。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92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州校区: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广州华立科技园华立路7号;邮政编码:511325

  云浮校区:云浮市云安区云祥大道53号;邮政编码:527324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历史类、物理类,美术类、体育类、综合改革(不分科目)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