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栏目,提供与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22年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荣获“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等称号。现有民族传统体育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属性与层次

  学校代码:11350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公园路 2 号(邮编:530012)

  联系电话:0771—2425381(招生就业处)

  学校官网:www.gxtznn.com

  邮箱:gxtyzk@163.com

  第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我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招考投诉及有关招生违纪事件。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成绩及部分省市高考成绩为依据。继续深入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八条 实行远程网络录取方式。

  第九条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办法,在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原则上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如下:

  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按投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投档成绩相同,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下同),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投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2、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按投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投档成绩相同,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投档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按投档成绩(文化成绩)排序,按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投档成绩相同,按位次由高到低录取),满额为止;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投档成绩(文化成绩)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4、单独考试招生和中职对口招生录取规则详见学校单独/对口招生简章。

  第五章 收费、奖助学贷政策

  第十...

2022年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现有舞蹈表演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220。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地点:青秀校区: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东盟校区: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

  区发展大道2号;

  平果校区:百色市平果市大学路6号。

  第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其他类型招生工作请参阅我校相应招生简章。

  第四条 学校面向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东、湖南、海南、江西、安徽、河南、湖北、山东、福建、辽宁、黑龙江等16个省市招生,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八条 学校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为准,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原则上比例为1:1.05,具体比例依照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而定。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各省(区、市)的高职高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照已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录取期间学校可视各专业生源情况,对专业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 各类型专业的录取原则如下:

  (一)关于普通类专业的录取。

  学校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安排。同批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规则:高位次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和专业调剂的权利,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能满足的,按...

2017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本文“2017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一、学校全称: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二、学校代码:11777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学制:三年

  六、学校概况:

  学校始于1903年在天津创办的“北洋工艺学堂”,是我国兴办最早的高等工业职业院校之一。学校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的优秀建设单位,在《2016年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中专科(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名中位居河北省第一名。学校近年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院校等荣誉称号,校区建筑群被评为全省高校校园唯一的“河北省首批十佳公共建筑”。学校面向全国招生,与全国近六百家用人单位保持长期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连续数年一次就业率在90%以上。

  七、机构设置:

  1.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2.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3.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监审办公室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八、收费标准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

  1. 收费标准

  学费:

  (1)普通专业学费5000元/年/人。

  (2)学校分别与德国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韩国新罗大学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4000元/年/人。

  住宿费:800元/年/人。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校认真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学校设立了校内奖学金以及中石油奖学金等企业或个人奖学金;学校还提供了勤工助学岗位。

  九、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1. 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服务地方经济、服务石油石化行业的发展定位,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对往年生源质量好、石油石化产业聚集、毕业生就业水平高的省区市适度倾斜。

  2. 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落实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新疆协作计划)、南疆单列计划的计划投放。

  十、录取规则:

  1. 外语要求:普通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中德合作办学外语教学为德语,中韩合作办学外语教学为韩语。

  2. 体检要求:考生应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专业。

  3. 按照国家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加分或降分政策,进档考生总分包含政策加分或降分。

  4. 依据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要求及模拟投档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不超过计划数的110%。

  5.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是分数优先(生源所在省区市若有特殊规定的服从该省区市规定)。总分若相同,文科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依次比较成绩,择优录取。语数外单科成绩均相同时,则全部录取。

  6.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原则上只招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7. 征集志愿投档线不低于省控线。...

2013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05-06

 

  一、学校简介:

  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省级文明单位。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全国优秀旅游城---河南省商丘市,毗邻睢阳古城湖畔。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21年的“归德圣保罗医院护士学校”,是河南省开办医学专业最早的学校之一。历经九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教学、生活设施完善,校园环境幽雅,绿草如茵,景色宜人。

  学校现设有临床医学系、护理系、口腔医学系、医学技术系和基础医学部、公共学科部,社会科学部,成人教育部等八个教学系(部);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护理(英语方向)、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药学等11个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全国19个省招生。建有基础医学、临床、护理、医用化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口腔等7个实训中心;建有千兆校园网、远程教育网站、多媒体教学评估系统、图书自动化管理系统、电子阅览室、计算机室等设施。图书馆藏书74.99万册,中外期刊近千种。学校在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格次;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中获优秀格次,护理专业实训基地是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评为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临床医学、医学检验专业实训基地是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临床医学、护理、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专业为省级特色建设专业;药理学教学团队是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外科学课程被教育部临床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医学影像检查技术、急救护理技术、药理学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结构合理,校本部专兼职教师83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7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141人,7人当选省级学科研究会主任和副主任,4人被授予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中青年科技专家8人。拥有三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二级甲等附属医院和130多所县级以上教学见习实习医院。

  学校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工作方针,秉承“明德、至爱、励学、善思”的办学历史传统,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社会的办学服务方向,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服务兴校、特色名校”战略推进学校科学发展,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教学科研为中心,以师资队伍建设为依托,以课程建设为基础,以教学改革为动力,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着力提升学校的创新能力和综合办学水平,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级医药卫生人才。

  学校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组,党、政领导亲自抓就业,下设毕业生就业创业办公室,实施校、系两级就业工作机制,常年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与管理工作。学校坚持“双向选择,学校推荐”的就业原则,每年举办大中型及专场招聘会,邀请数百家用人单位到校招聘,同时积极到省内外医疗卫生及相关单位联系就业岗位,开辟多种就业渠道,引导帮扶毕业生就业。学校荣获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在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评估中获优秀格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河南省文明单位” “河南省文明学校”、“全省五好基层党组织” “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全省高校行风评议工作先进单位”、 “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等多项...

2017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本文“2017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一、学校名称: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学校代码:13779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地点: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广州路

  六、学校概况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8年,校名为“天津专区医学院”,大专建制。1959年,学校更名为“津沧医学专科学校”。1961年6月,学校更名为“河北省沧州专区医学专科学校”,隶属河北省卫生厅领导。1963年,学校由大专改制为中专,更名为“河北省沧州卫生学校”。2001年,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挂牌“河北医科大学沧州分校”,同时续用“河北省沧州卫生学校”校名。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是沧州市唯一一所以医药卫生教育为主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60多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了50000余名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学校是全国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河北省高职高专医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护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河北省示范学校。近年来,学校在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院校,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红十字模范校、河北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河北省成人教育评估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90余项。

  学校占地面积1024亩,建筑面积30.6万余平方米;学校拥有实验实训中心12个,实验实训室206个,科研实验中心1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100余万元。图书馆面积1.42万平方米,馆藏图书80余万册、电子数据库14个。学校拥有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5所,教学医院26所,实习、就业基地100余个。

  学校开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营养、健康管理、心理咨询、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18个专科专业。

  七、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对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的相关政策。

  4、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身体要求:身体限报条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入校后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给予退学处理。

  (2)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3)新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颁发证书种类

  学业期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及就业报到证。

  十、收费标准

  学费:每生每年5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

  十一、联系方式<...

2017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本文“2017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层 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二、学校简介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东亚文化之都、著名侨乡、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市洛阳江畔,是一所全日制公办的国家示范性(骨干)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2008年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水平评估获优秀等级;2009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4年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项目验收,成为全国第三所国家示范性(骨干)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福建省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骨干)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 2016年被确立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9所A类项目培育院校之一。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专业、人数及有关说明

  各专业招收人数及有关要求以各省市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四、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五、招收男女比例

  所有专业男女兼招,比例不限。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填报我校志愿之前,应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款中所列疾病者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我校除了公共卫生管理专业外,其它专业不予录取;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又由于医药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同时考虑就业因素,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脊柱四肢无畸形。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身体复查,如果发现身体状况与考生高考体检不符、隐瞒身体疾患者,按《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不能录取,学校将作退学处理。

  七、录取原则

  1、我校以考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投档录取,在省招生办每轮出档考生中,按计划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出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加试要求。

  2、没有实行专业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院校志愿优先。院校志愿一致情况下,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

  3、常规录取批次完成后,如计划尚未完成,剩余计划在各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在行政部门指导下,根据考生专业意向调整到相关专业进行录取。

  八、学费标准

  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精神,学校一般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药品生产技术专业、药品质量与...

2017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本文“2017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学校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钢铁北路618号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1964

  学校概况:学校占地面积1192.75亩,校舍建筑面积31.1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29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者227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370人、“双师型”教师320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专业实验室、实训室171个,全国各地实习医院和实习单位共120所;图书馆藏书85.93万册,各类期刊千余种。学校隶属性附属医院3所,共设床位2000余张;隶属性老年养护中心1所,共设床位1800张,形成“一校三院一中心”的办学格局。

  专业设置:共15个专业(其中护理相关专业按类招生)招生:护理类(含护理、助产)、临床医学、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药学、老年服务与管理。

  以上专业均文理兼收,学制三年。

  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对达到本省分数控制线的考生,院校志愿优先,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专业按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不加试相关科目,考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4、对各省规定予以加分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分对待。

  5、对考生的身体状况要求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7、生源地为浙江省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以浙江省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学年/人;住宿费:600元/学年/人(普通间) 、800元/学年/人(六人间) 、1200元/学年/人(四人间)。

  学生毕业待遇: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邮编:054000

  招生咨询电话:0319—2233025、2233321、2233280

  学校网址:http://www.xtmc.net

  小编精心为您推荐: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规范操作、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1547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长湖路6号,邮政编码:530023;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我校今年招收普通专科生1500名。招生专业有侦查、治安管理、刑事技术、禁毒、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交通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法律事务、法律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安全保卫。其中安全保卫专业为两年制,其他专业均为三年制。

  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录取批次:

  (一)高职高专提前批:公安类专业、体育类安全保卫专业。

  (二)高职高专普通批:普通类安全保卫专业、法律事务、法律文秘、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十一条面向全区招收参加2013年高考的文、理、体育类考生。

  报考普通类专业要求考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

  报考公安类专业除了符合普通类考生条件外,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招生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标准详见招生简章)。

  政审标准执行2006年公安部政治部印发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

  面试、体检地点: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长湖校区(南宁市长湖路6号);时间:暂定于7月初(具体时间以招生简章和学校招生网http://www.gagx.com.cn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在符合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普通批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十四条公安类各专业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我校提供的经面试、政审合格的考生数据投档。我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女生招生比例控制在15%以内。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兼顾考生第一志愿优先权的原则。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至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普通类专业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普通类专业毋须参加面试、体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