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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学院2016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张家口学院,国标代码14458,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平门大街副19号,邮政编码:075000。
第三条学校是一所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
第二章 录取原则及招生条件
第四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五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计划数的105%。我校不设预留计划。
第六条 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第七条 非艺术、体育类考生,将已投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的,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缺额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则进行退档处理。
第八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使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联考成绩,录取时要求文化成绩合格,按艺术、体育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专业联考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九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精神执行。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规定精神执行。
第十一条 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建议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三章 其 它
第十二条 本科专业除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体育学类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外,其他专业均为3500元/年;专科专业除音乐教育、舞蹈表演、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学费6000元/年外,其他非教育类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学费5000元/年,教育类专业学费3500元/年;住宿费均为500元/年。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正式学籍注册,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学生学业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张家口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咨询...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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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张家口学院,国标代码14458,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平门大街副19号,邮政编码:075000。
第三条学校是一所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
第二章 录取原则及招生条件
第四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五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计划数的105%。我校不设预留计划。
第六条 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第七条 非艺术、体育类考生,将已投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的,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缺额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则进行退档处理。
第八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使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联考成绩,录取时要求文化成绩合格,按艺术、体育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专业联考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九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精神执行。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规定精神执行。
第十一条 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建议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三章 其 它
第十二条 本科专业除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体育学类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外,其他专业均为3500元/年;专科专业除音乐教育、舞蹈表演、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学费6000元/年外,其他非教育类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学费5000元/年,教育类专业学费3500元/年;住宿费均为500元/年。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正式学籍注册,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学生学业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张家口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咨询热线:0313—8161803 8161730 8162237
学院网址:http://www.zj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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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张家口学院,学校代码14458,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平门大街副19号,邮政编码:075000。
第三条学校是一所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普通本科、普通专科。
第二章 录取原则及招生条件
第四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五条 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无论实行顺序志愿还是平行志愿投档比例均为100%,我校不设预留计划。
第六条 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第七条 非艺术、体育类考生,将已投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的,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缺额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则进行退档处理。
第八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使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联考成绩,录取时要求文化成绩合格,按艺术、体育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专业联考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九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精神执行。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规定精神执行。
第十一条 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建议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三章 其 它
第十二条 本科专业学费待定,以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专科专业学费除学前教育专业待定外,舞蹈表演、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其他非教育类专业为5000元/年,教育类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住宿费均为500元/年。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张家口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咨询热线:0313—8161803 816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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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属性及层次: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层次。学校代码:11423
学院概况: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以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办学目标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办学多年来,学院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了各类专业技术人才80000多人,已成为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2010年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为河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现占地 425.9 亩,建筑面积 14.3 万平方米。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4000 人,在编教职工 435 人,高级职称教师 169 人(其中教授 45 人)。学院拥有双师素质教师 132 人、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 126 人,年均社会培训近 6000 人次。
学院设有汽车工程、信息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应用外语、装饰艺术、经济管理 8 个系和基础、社科、体艺三个教学部。学院建有国家级电气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方向)实训基地、国家级汽修实训基地和省级机电实训基地,是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基地。学院有 9 个校内实训中心、94 个校外实训基地。拥有国家示范技能鉴定所、中国汽车人才培养工程授权教学基地、专项技能认证培训和考核基地。
近年来,学院迎难而上,锐意革新,发展迅速。2009 年牵头组建了张家口交通运输职教集团;在市政府的支持下,与清华大学等知名院校成立“张家口市先进制造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2011 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3年和张家口市工商联成立了张家口民营经济学院;2012 年、2014 年两次被评为河北省文明单位。
录取原则:
1、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语种,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2、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3、对符合加分、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各省市区的相关政策执行。
4、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录取具体方式:对于已出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对于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我院均按投档分数录取。
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学历证书:
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由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
收费标准:
学 费: 所有专业均为5000元/年.生。
住宿费: 800元/年.生。
学院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马路东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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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张家口学院,国标代码14458,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平门大街副19号,邮政编码:075000。
第二条 学院是一所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
第二章 录取原则及招生条件
第三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四条 非艺体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将已投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的,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缺额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则进行退档处理。
第五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使用河北省联考成绩,录取时要求文化成绩合格,按艺术、体育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第六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八条 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建议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三章 其 它
第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体检复查),凡是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学生学业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张家口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咨询热线:0313—8161803 8161730 8162237
学院网址:http://www.zj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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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张家口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张家口学院,国标代码14458,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平门大街副19号,邮政编码:075000。
第三条学校是一所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
第二章录取原则及招生条件
第四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五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1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计划数的105%。我校不设预留计划。
第六条 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兼顾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第七条非艺术、体育类考生,将已投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的,则进行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当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缺额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则进行退档处理。
第八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使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联考成绩,录取时要求文化成绩合格,按艺术、体育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专业联考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第九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精神执行。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规定精神执行。
第十一条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建议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三章其 它
第十二条本科专业除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体育学类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外,其他专业均为3500元/年;专科专业除音乐教育、舞蹈表演、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学费6000元/年外,其他非教育类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学费5000元/年,教育类专业学费3500元/年;住宿费均为500元/年。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正式学籍注册,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学生学业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张家口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咨询热线:0313—8161803 8161730 816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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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高考频道精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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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名称: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1423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院概况: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以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为办学目标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全国首批启动的高职院校。办学多年来,学院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了各类专业技术人才80000多人,已成为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基地。2010年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为河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现占地 425.9 亩,建筑面积 14.3 万平方米。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 5400 人,在编教职工 419 人,高级职称教师 174 人(其中教授 46 人)。学院拥有双师素质教师 132 人、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 126 人,年均社会培训近 6000 人次。
学院设有汽车工程、信息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应用外语、装饰艺术、经济管理 8 个系和基础、社科、体艺三个教学部。学院建有国家级电气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方向)实训基地、国家级汽修实训基地和省级机电实训基地,是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基地。学院有 9 个校内实训中心、94 个校外实训基地。拥有国家示范技能鉴定所、中国汽车人才培养工程授权教学基地、专项技能认证培训和考核基地。
近年来,学院迎难而上,锐意革新,发展迅速。2009 年牵头组建了张家口交通运输职教集团;在市政府的支持下,与清华大学等知名院校成立“张家口市先进制造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2011 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3年和张家口市工商联成立了张家口民营经济学院;2012 年、2014 年、2016年连续被评为张家口市文明单位、河北省文明单位。2016年,学院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移动通信技术专业获评“省级骨干专业建设项目”,同时学院获批“省级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六、录取原则:
1、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语种,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2、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3、对符合加分、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生源所在省相关政策执行。
4、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录取具体方式:对于已出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等分数情况下,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对于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我院均按投档分数录取。
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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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09招生章程
2009年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2009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2009年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办学属性及层次: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层次。
学院简介: 学院座落在塞外历史名城----河北省张家口。距北京仅190公里,交通便利。2009年学院面向全国十二省(市)招生。
学院规划占地750亩,目前占地426亩,各类在校生6000余人,在职教职员474人,其中专任教师269人,具有博士、硕士及同等学历的79人,教授、副教授140人、讲师126人,兼职教师53人。学院设有汽车工程、信息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应用外语、装饰艺术、经济管理八个系,开设三十多个专业。建有国家级汽车维修技术实训基地、河北省装备制造业实训基地、中国汽车人才培养授权教育基地,拥有机电实训中心、电气实训中心、信息技术实训中心、经管实训中心、语言训练中心、装饰设计实训中心、汽修实训中心、路桥实训中心8个校内实训基地,另有45个校外实训基地。建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张家口规模最大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
录取规则:
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 英语教学。
2、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3、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录取具体方式:对于已出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对于加分和降分的考生,我院均按投档分数录取。
学历证书: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由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具印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收费标准:
学 费: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和软件技术专业以物价部门批准学费标准为准,其它各专业均为5000元/年.生。
住 宿 费: 根据不同住宿条件分别为600元/年.生和800元/年.生。
招生咨询电话:0313-408923 4085612 4084656 4085605
传 真:0313-4084677
邮 编: 075000
学院网址: www.zhz.cn Email:zzyzjc@163.com
办学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马路东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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