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房屋租赁合同税率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房屋租赁合同税率栏目,提供与房屋租赁合同税率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使用面积、居室间数、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房屋租赁合同税率

 

  我们知道买卖房屋要缴税,但是却不知道租赁房屋也是要缴税的,我们称为房屋租赁税费。那在房屋租赁时需要缴纳的税费是哪些呢?它们的税率又是多少呢?只有了解清楚这个方面的知识,我们才可以懂得更多。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您带来的“房屋租赁合同税率”,希望您喜欢!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出国留学网查看。

  房屋租赁合同税率

  1、房产税

  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对私有房产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可暂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国税发〔2003〕89号文件的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营业税

  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800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4、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比率缴纳。前面已提到,教育费附加为3%,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分为7%、5%、1%。

  5、印花税

  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产经营口的,应于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确定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6、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税率均为20%。

  房屋租赁注意事项

  “房屋租赁”是企业与个人在生产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一个法律问题,无论是承租人还是出租人,都应当在法律的规范下进行房屋租赁活动,否则自身的权益有可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一、法律依据

  目前规范房屋租赁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合同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

  二、房屋租赁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确定房屋能否出租,有下列情况的房屋不能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可见,出租人对出租的房屋必须拥有处分权,如果出租人是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则出租人的《营业执照》上还应当有房屋租赁的经营范围。

  (二)...

2017房屋租赁合同税率是多少?由谁缴纳?

 

  房屋租赁合同税率是什么?2017房屋租赁合同税率是多少?又由谁缴纳呢?接下来,出国留学网小编将一一为您解答2017房屋租赁合同税率的问题,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本文章仅供参考,更多精彩内容尽在出国留学网。

  2017房屋租赁合同税率是多少?由谁缴纳?

  房屋租赁新政:个人出租住房税率从5%减至1.5%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意见明确,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

  意见同时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分析人士认为,打通购租并举市场,将有助于加快房地产行业的去库存。

  亮点一:鼓励房企开展租赁业务加快“去库存”

  意见认为,实行购租并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途径。并从六个方面提出多项具体举措来进一步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向中新网记者表示,后续各大部委、地方政府、企业、投资者等将基于政策精神相继进行落实,未来会有更多细化的政策出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不断发展,但市场供应主体发育不充分、市场秩序不规范、法规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仍较为突出。

  意见明确,培育市场供应主体要发展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

  在严跃进看来,此举无论是从迎合城市各层次住房者的租赁需求;还是进一步改善城市住房结构的角度,都有益处。

  目前我国三、四线城市,以及部分二线城市都有较大的“去库存”压力,房地产开发商存在现房空置、又无法出租的情况,确实不利于“去库存”工作的进行。

  “允许房企采取租赁住房的方式来加快去库存,就能够使得房企和住房群体之间的其他中介和机构力量消失,实现无缝对接,从而加快整个房地产行业的去库存化”,严跃进称。

  亮点二:落实公积金租房政策简化办理手续

  “有房可租”的问题解决后,对于有租房需求的人群来说,接下来就要考虑是否“有钱可租”了。

  对此,意见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和鼓励政策,“各地要制定支持住房租赁消费的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

  具体来看就是: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简化办理手续;非本地户籍承租人可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亮点三:合同期限内房东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有过租房经历的人而言,一些人曾被房东的临时涨价、突然停租等个人行为所困扰。

  对此,意见明确了租赁各方权利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住房和室内设施符合要求。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和室内设施,并按时缴纳租金。

  “(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