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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7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申请办法

 

  2017考研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出国留学考研网为大家提供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7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申请办法 ,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  

  一、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可以优先录取。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只限于申请人本科专业所对应的硕士学科、专业。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对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有参考价值的申请人自述(另附页,重点介绍你的学术背景、获奖和发表文章、曾经作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

  2.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3.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形式的学术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如果有);

  4.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由教务部门书面证明(如果有);

  5.其它获奖或资格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果有)。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复)印。

  三、申请程序

  1.注册:9月20日起,申请人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网上注册,填报相关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获得推荐资格。

  2.报名、复试:9月28日——10月25日前,申请人填报我校相关学院专业;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筛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并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按要求到校参加复试。

  3.待录取:10月25日前,各学院根据复试情况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接受待录取。

  4.上报:10月26日后,学校上报待录取名单并按要求公示。

辽宁:2014沈阳建筑大学推免硕士研究生申请办法

 

  各路考研大军还在不停的奋战中,随着考研人群的越来越多,要想从千军万马中脱颖而出,需要坚韧不拔的毅力和持之以恒的决心,考研的路是艰辛而枯燥的,出国留学网为奋斗在一线的考研“将士们”加油,祝你们凯旋而归!

  欢迎国内各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各学科领域均接收推免生,其中来自“985工程”高校的推免生均可享受一等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获得2014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沈阳建筑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及自述书;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学习成绩单;

  3.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等个人成果证明的复印件(复试时需提交原件)。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

  1.申请者可于9月1日-10月20日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到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同各学科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者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按照《沈阳建筑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4.复试合格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沈阳建筑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函》;

  5.获得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函的申请者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本人所在院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信息确认、照相、交费等手续;

  6.申请者于11月2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章)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获得推免资格、未办理报名手续或未寄送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于2014年6月将录取通知书寄发本人。

  四、特别说明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接收资格,对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在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的。

  2.本办法如与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邮编:110168

  联系电话:024-24692889

  传真:024-24694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