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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制 加大问责力度

 

  【教育部】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制 加大问责力度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5月8日,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请谈谈制定出台《意见》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此,必须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进一步理顺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实现教育管办评分离,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对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教育规划纲要都作出了部署。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要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为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指明了方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政府、学校、社会关系逐步理顺。特别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取得新进展,为实现教育管办评分离创造了良好条件。但同时也要看到,政府管理教育还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的现象,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机制尚不健全,社会参与教育治理和评价还不充分。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快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厘清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权责关系,构建三者之间良性互动机制。当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国务院专门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作出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好中央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部门面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为此,教育部制定出台了《意见》。

  2.问:能否简要介绍一下《意见》的研究制定过程?

  答: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后不久,教育部即启动起草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更加快了工作进程。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梳理相关政策文件、吸收地方有益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文件起草,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了地方教育部门、大中小学校负责同志、有关专家和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建议。教育部党组召开专题会研究讨论了《意见》。2015年3月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了《意见》。

  3.问:《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意见》包括5个部分、22条。第一部分可谓文件的“总则”,强调了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二部分强调的是“管”的问题,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对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三部分强调的是“办”的问题,围绕推进政校分开,对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第四部分强调的是“评”的问题,围绕推进依法评价,对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教育评价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五部分对如何贯彻落实好《意见》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