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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散文选摘抄

 

  杨绛被尊称为杨绛先生,她是中国著名的作家、戏剧家和翻译家,除此之外,她还是中国著名作家钱钟书的妻子,他们的爱情和婚姻成了一个佳话。作为活了一个世纪的人,她一直致力于创作,从翻译外国著作、创作剧本,到晚年写散文,她从未停止。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杨绛散文选摘抄,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关注出国留学网实用资料栏目。

  【杨绛散文选摘抄】

  1、 唯有身处卑微的人,最有机缘看到世态人情的真相 ——杨绛

  2、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 ——杨绛 《我们仨》

  3、 你的问题主要在于读书不多而想得太多 ——杨绛

  4、 一个人经过不同程度的锻炼,就获得不同程度的修养、不同程度的效益。好比香料,捣得愈碎,磨得愈细,香得愈浓烈。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 ——杨绛 《100岁感言》

  5、 故人笑比中庭树,一日秋风一日疏。 ——杨绛 《将饮茶》

  6、 我曾做过一个小梦,怪他一声不响地忽然走了。他现在故意慢慢走,让我一程一程送,尽量多聚聚,把一个小梦拉成一个万里长梦。这我愿意。送一程,说一声再见,又能见到一面。离别拉得长,是增加痛苦还是减少痛苦呢?我算不清。但是我陪他走的愈远,愈怕从此不见。 ——杨绛 《我们仨》

  7、 我在融洽而优裕的环境里生长,全不知世事。可是我很严肃认真地考虑自己“该”学什么。所谓“该”,指最有益于人,而我自己就不是白活了一辈子。我知道这个“该”是很夸大的,所以羞于解释。父亲说,没有什么该不该,最喜欢什么,就学什么。我却不放心。只问自己的喜爱,对吗?我喜欢文学,就学文学?爱读小说, 就学小说? 父亲说,喜欢的就是性之所近,就是自己最相宜的。 ——杨绛 《将饮茶》

  8、 假如“心如明镜台”的比喻可以借用,她就要勤加拂拭,抹去一切尘埃。 ——杨绛 《洗澡》

  9、 ”见她之前,从未想结婚;娶她之后,从未后悔娶她” 钱钟书与杨绛的一世情缘 我第一次和钟书见面是在1932年3月,他身着青布大褂,脚踏毛底布鞋,戴一副老式眼镜,眉宇间蔚然而深秀。见面后老钱开始给我写信,约我到工字厅相会。见面时,他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没有订婚。”而我则紧张的回答:“我也没有男朋友。 ”于是便 开始鸿雁往来,越写越勤,一天一封,以至于他放假就回家了。我难受了好多时。冷静下来,觉得不好,这是fall in love了。 ——杨绛

  10、 “我只怕人不如书好对付。他们会看不起你,欺负你,或者就嫉妒你,或者又欺负又嫉妒。…” ——杨绛 《洗澡》

  11、 我常奇怪,为什么有人得了我父亲的帮助,感激得向我母亲叩头,终身不忘。为什么有人由我父亲的帮助得了一千多亩好田,二十年后居然没忘记她所得的便宜;不顾我父亲老病穷困,还来剥削他的脑力,然后用两个汤团来表达她的谢意。为什么人与人之间的差异竟这么大? ——杨绛 《将饮茶》

  12、 “假如说,人事有灵性、有良知的动物,那么,人生一世,无非是认识自己,洗练自己,自觉自愿地改造自己,除非甘心于禽兽无异。但是这又谈何容易呢。” ——杨绛 《洗...

不动声色的生活

 

  作为一个自控能力不强,无缘无故喜形于色的人,我非常敬佩那些不声不响就把事情做了的人。

  A不声不响就考了个硕博连读,还是带奖学金的。

  B不声不响就升职做了高管,通宵加班也不发一个朋友圈。

  C不声不响就和男友环游了世界,完了还出了本书。

  D不声不响就结了婚生了娃,然后跟个没事儿人似的继续回职场战斗。

  这些ABCD,就是我要说的故事。

  A.我从小就是A,不懂什么是装13

  A先生是我表哥,论辈分其实应该叫叔,但年龄只大我一岁,我叫不出口,就自作主张降了他一个辈分。

  他打小读书成绩就好,高考时发挥失误了,不小心考了个普通大学。他读大三的时候我读大一,过年回来亲戚聚会时不见他,忙询问,他妈妈小声告诉我,说他在学校里看书呢。结果被一个亲戚听见,说那小子肯定是在学校找对象了。

  过了几个月,我因为旅游去了他所在的城市,约他出来见个面吃个饭。他从学校匆匆赶来火车站接我,下巴长了一圈胡茬,头发乱成一堆,身上穿的衬衣还掉了两个扣子。

  我们去附近随便吃了个饭,我看着瘦了两圈的他,问他怎么了。

  他说,考研,不是人过的日子,没日没夜。

  我问他一天睡多久,他说,4个小时。

  不忍心再浪费他的时间了,于是吃完饭就和他告别,见他匆匆赶去坐车,争分夺秒的,样子真令人心酸。这一次见面,两个小时,不知道他又要用多少个没日没夜的日子补回来。

  一年以后,他已经是华南理工的在读研究生了,还是全额奖学金。

  又过了两年,他获得了华南理工的硕博连读机会,博士在读期间协助导师做实验(他读的是化学专业),每个月还有两千块的收入。

  上周,我得知,他要出国了,去俄亥俄州立大学读博士后,每个月有收入,够维持他和爱人的生活。

  我和他简单聊了微信,得知他即将动身,再见不知是何时了。我问他,念书很辛苦吧。

  他还是笑称:不是人过的日子。

  我问他这一路除了努力,还有着怎样的坚韧和决心。

  他说,心够决,不留退路,一路走到黑。

  这期间,他没有在朋友圈、微博上晒过自己在熬夜,在复习,也没有炫耀过自己又考上了什么学位,获了哪些奖,以及又拿了多少奖学金。

  从大学到现在,八年时间,他不声不响,就到了博士后的地步。更重要的是,他1988年生。

  B.熬过了苦B的岁月,你就是牛B的人

  B先生是和我一起来的深圳,一起过来这边实习。我们是一个大学的,不同专业,我读新闻的,他念市场营销。几个月后,他顺利过了实习期,留在了那家大企业,做市场推广。

  那时候我们一群校友因为刚来深圳,没有什么压力,成天无忧无虑,一到周末就聚会,爬山啊,聚餐啊,唱K啊,周边游啊,凡是能想到的,我们都玩了个遍,微博上满是我们的吃喝玩乐照片,还互相艾特转发又评论,不亦乐乎。

  他很少参加我们的聚会,叫了他好几次,都因临时有事而爽约,而他的“有事”,大部分都是加班。

  有一回,周六晚上,我们去他公司附近唱K,想起来他刚好也住附近,就打电话给他,说你小子再不来我...

论梦想_林语堂散文选

 

  有人说,不满足是神圣的,我十分相信不满足是人性的。猴子是第一种阴沉的动物,因为在动物群中,我只看见黑猩猩有一个真正忧郁的脸孔。我常常觉得这种动物是哲学家,因为忧郁和沉思是很接近的。这种脸孔上有一种表情,使我知道它是在思想。牛似乎不思想,至少它们似乎不在推究哲理,因为它们看起来是那么满足。虽然象也许会怀着盛怒,可是它们不断摆动象鼻的动作似乎代替了思想,而把胸怀中的一切不满足抛开。只有猴子能够露出彻底讨厌生命的表情。猴子真伟大啊!

  归根结底说来,哲学也许是由讨厌的感觉开始的。无论如何,人类的特征便是怀着一种追求理想的冀望,忧郁的、模糊的、沉思的冀望。人类住在一个现实的世界里,还有梦想另一个世界的能力和倾向。人类和猴子的差异也许是在猴子仅仅觉得讨厌无聊,而人类除讨厌无聊的感觉之外,还有想象力。我们大家都有一种脱离常轨的欲望,我们大家都希望变成另一种人物,我们大家都有梦想。兵卒梦想做伍长,伍长梦想做大尉,大尉梦想做少校或上校。一个有志气的上校是不把做上校当作一回事的。用较文雅的词语说起来,他仅仅称之为服务人群的一个机会而已。事实上,这种工作没有什么别的意义。老实说,琼?克劳福德不像世人那么注意琼?克劳福德,珍妮特?盖纳(Janet Gaynor)不像世人那么注意珍妮特?盖纳。世人对一切伟大说:“他们不是很伟大吗?”如果那些伟大真正是伟大的,他们总会回答道:“什么是伟大呢?”所以,这个世界很像一间照单点菜的餐馆。在那边,每个顾客以为邻桌的顾客所点的菜肴,比自己所点的更美味,更好吃。一位现代中国大学教授说过一句谐语:“老婆别人的好,文章自己的好。”因此,以这种意义说起来,世间没有一个人感到绝对的满足。大家都想做另一个人,只要这另一个人不是他自己。

  这种人类的特性无疑地是由于我们有想象的力量和梦想的才能。一个人的想象力越大,便越不能感到满足。所以一个有想象力的孩子往往比较难于教养。他比较常常像猴子那样阴沉忧郁,而不像牛那样快乐满足。同时,离婚的事件在理想主义者和较有想象力的人们当中,一定比在无想象力的人们当中更多。理想的终身伴侣的幻象会产生一种不可抵抗的力量,这种力量在比较缺乏想象和理想的人们当中,是永远感觉不到的。从大体上说来,人类被这种思想的力量有时引入歧途,有时辅导上进,可是人类的进步是绝对不能缺乏这种想象力的。

  我们晓得人类有志向和抱负。有这种东西是值得称许的,因为志向和抱负通常都被称为高尚的东西。为什么不可以称之为高尚的东西呢?无论是个人或国家,我们都有梦想,而且多少都依照我们的梦想去行事。有些人比别人多做了一些梦,正如每个家庭里都有一个梦想较多的孩子,而且或许也有一个梦想较少的孩子。我得供认我暗中是比较喜欢那个有梦想的孩子的。他通常是个比较忧郁的孩子,可是那没有关系,他有时也会享受到更大的欢乐、兴奋和狂喜。因为我觉得我们的构造跟无线电收音机一样,不过我们所收到的不是空中的音乐,而是观念和思想。有些反应比较灵敏的收音机,能收到其他收音机所收不到的更美妙的短波,为什么呢?当然是因为那些更远更细的音乐较不容易收到,所以更可宝贵啦。

  而且,我们幼年时代的那些梦想并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么没有真实性。这些梦想不知怎样总是和我们终生同在着。因此,如果我可以自选做世界任何作家的话,我是情愿做安徒生的,能够写《美人鱼》的故事,或做那美人鱼,想着那美人鱼的思想,渴望长大的时候到水面来,...

三毛散文选《这样的人生》

 

  我搬到北非加纳利群岛住时,就下定了决心,这一次的安家,可不能像沙漠里那样,跟邻居的关系混得过分密切,以至于失去了个人的安宁。

  在这个繁华的岛上,我们选了很久,才选了离城快二十多里路的海边社区住下来。虽说加纳利群岛是西班牙在海外的一个省份,但是有一部分在此住家的,都是北欧人和德国人。我们的新家,座落在一个面向着大海的小山坡上,一百多户白色连着小花园的平房,错错落落的点缀了这个海湾。

  荷西从第一天听我跟瑞典房东讲德国话时,就有那么一点不自在;后来我们去这社区的办公室登记水电的申请时,我又跟那个丹麦老先生说英文,荷西更是不乐;等到房东送来一个芬兰老木匠来修车房的门时,我们干脆连中文也混进去讲,反正大家都不懂。

  “真是笑话,这些人住在我们西班牙的土地上,居然敢不学西班牙文,骄傲得够了。”荷西的民族意识跑出来了。“荷西,他们都是退休的老人了,再学另一国的话是不容易的,你将就一点,做做哑巴算了。”

  “真是比沙漠还糟,我好像住在外国一样。”

  “要讲西班牙文,你可以跟我在家里讲,我每天噜苏得还不够你听吗?”

  荷西住定下来了,每天都去海里潜水,我看他没人说话又被外国人包围了,心情上十分落寞。

  等到我们去离家七里路外的小镇邮局租信箱时,这才碰见了西班牙同胞。

  “原来你们住在那个海边。唉!真叫人不痛快,那么多外国人住在那里,我们邮差信都不肯去送。”

  邮局的职员看我们填的地址,就摇着头叹了一口气。“那个地方,环境是再美不过了,偏偏像是黄头发人的殖民地,他们还问我为什么不讲英文,奇怪,我住在自己的国家里,为什么要讲旁人的话。”荷西又来了。

  “你们怎么处理海湾一百多家人的信?”我笑着问邮局。“那还不简单,每天抱一大堆去,丢在社区办公室,绝对不去一家一家送,他们要信,自己去办公室找。”

  “你们这样欺负外国人是不对的。”我大声说。“你放心,就算你不租信箱,有你的信,我们包送到家。你先生是同胞,是同胞我们就送。”

  我听了哈哈大笑,世上就有那么讨厌外国人的民族,偏偏他们赚的是游客生意。

  “你们讨厌外国人,西班牙就要饿死。”

  “游客来玩玩就走,当然欢迎之至。但是像你们住的地方,他们外国人来了,自成一区,长住着不肯走,这就讨厌透了。”

  荷西住在这个社区一个月,我们申请的新工作都没有着落,他又回到对面的沙漠去做原来的事情。那时撒哈拉的局势已经非常混乱了,我因此一个人住了下来,没有跟他回去。“三毛,起初一定是不惯的,等我有假了马上回来看你。”荷西走的时候一再的叮咛我生活上的事情。

  “我有自己的世界要忙,不会太寂寞的。”

  “你不跟邻居来往?”

  “我一向不跟邻居来往的,在沙漠也是人家来找我,我很少去串门子的。现在跟这些外国人,我更不会去理他们了。”“真不理?”

  “不理,每天一个人也够忙的了。”

  我打定主意跟这些高邻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我之后来在两个月之内,认识了那么多的邻居,实在不算我的过错。

  荷西不在的日子,我每天早晨总是开了车去小镇上开信箱、领钱...

季羡林散文选:幽径悲剧

 

  出家门,向右转,只有二三十步,就走进一条曲径。有二三十年之久,我天天走过这一条路,到办公室去。因为天天见面,也就成了司空见惯,对它有点漠然了。

  然而,这一条幽径却是大大有名的。记得在五十年代,我在故宫的一个城楼上,参观过一个有关《红楼梦》的展览。我看到由几幅山水画组成的组画,画的就是这一条路。足证这一条路是同这一部伟大的作品有某一些联系的。至于是什么联系,我已经记忆不清。留在我记忆中的只是一点印象:这一条平平常常的路是有来头的,不能等闲视之。

  这一条路在燕园中是极为幽静的地方。学生们称之为“后湖”,他们是很少到这里来的。我上面说它平平常常,这话有点语病,它其实是颇为不平常的。一面傍湖,一面靠山,蜿蜒曲折,实有曲径通幽之趣。山上苍松翠柏,杂树成林。无论春夏秋冬,总有翠色在目。不知名的小花,从春天开起,过一阵换一个颜色,一直开到秋末。到了夏天,山上一团浓绿,人们仿佛是在一片绿雾中穿行。林中小鸟,枝头鸣蝉,仿佛互相应答。秋天,枫叶变红,与苍松翠柏,相映成趣,凄清中又饱含浓烈。几乎让人不辨四时了。

  小径另一面是荷塘,引人注目主要是在夏天。此时绿叶接天,红荷映目。仿佛从地下深处爆发出一股无比强烈的生命力,向上,向上,向上,欲与天公试比高,真能使懦者立怯者强,给人以无穷的感染力。

  不管是在山上,还是在湖中,一到冬天,当然都有白雪覆盖。在湖中,昔日潋滟的绿波为坚冰所取代。但是在山上,虽然落叶树都把叶子落掉,可是松柏反而更加精神抖擞,绿色更加浓烈,意思是想把其他树木之所失,自己一手弥补过来,非要显示出绿色的威力不行。再加上还有翠竹助威,人们置身其间,决不会感到冬天的萧索了。

  这一条神奇的幽径,情况大抵如此。

  在所有的这些神奇的东西中,给我印象最深,让我最留恋难忘的是一株古藤萝。藤萝是一种受人喜爱的植物。清代笔记中有不少关于北京藤萝的记述。在古庙中,在名园中,往往都有几棵寿达数百年的藤萝,许多神话故事也往往涉及藤萝。北大现住的燕园,是清代名园,有几棵古老的藤萝,自是意中事。我们最初从城里搬来的时候,还能看到几棵据说是明代传下来的藤萝。每到春天,紫色的花朵开得满棚满架,引得游人和蜜蜂猬集其间,成为春天一景。

  但是,根据我个人的评价,在众多的藤萝中,最有特色的还是幽径的这一棵。它既无棚,也无架,而是让自己的枝条攀附在邻近的几棵大树的干和枝上,盘曲而上,大有直上青云之概。因此,从下面看,除了一段苍黑古劲像苍龙般的粗干外,根本看不出是一株藤萝。每到春天,我走在树下,眼前无藤萝,心中也无藤萝。然而一股幽香蓦地闯入鼻官,嗡嗡的蜜蜂声也袭入耳内,抬头一看,在一团团的绿叶中—— 根本分不清哪是藤萝叶,哪是其他树的叶子 —— 隐约看到一朵朵紫红色的花,颇有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意味。直到此时,我才清晰地意识到这一棵古藤的存在,顾而乐之了。

  经过了史无前例的十年浩劫,不但人遭劫,花木也不能幸免。藤萝们和其他一些古丁香树等等,被异化为“修正主义”,遭到了无情的诛伐。六院前的和红二三楼之间的那两棵著名的古藤,被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消灭掉。是否也被踏上一千只脚,没有调查研究,不敢瞎说;永世不得翻身,则是铁一般的事实了。

  茫茫燕园中,只剩下了幽径的这一棵藤萝了。它成了燕园中藤萝界的鲁殿灵光。每到春天,我在悲愤、...

季羡林散文选:二月兰

 

  转眼,不知怎样一来,整个燕园竟成了二月兰的天下。

  二月兰是一种常见的野花。花朵不大,紫白相间。花形和颜色都没有什么特异之处。如果只有一两棵,在百花丛中,决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但是它却以多胜,每到春天,和风一吹拂,便绽开了小花;最初只有一朵,两朵,几朵。但是一转眼,在一夜间,就能变成百朵,千朵,万朵。大有凌驾百花之上的势头了。

  我在燕园里已经住了四十多年。最初我并没有特别注意到这种小花。直到前年,也许正是二月兰开花的大年,我蓦地发现,从我住的楼旁小土山开始,走遍了全园,眼光所到之处,无不有二月兰在。宅旁,篱下,林中,山头,土坡,湖边,只要有空隙的地方,都是一团紫气,间以白雾,小花开得淋漓尽致,气势非凡,紫气直冲云霄,连宇宙都仿佛变成紫色的了。

  我在迷离恍惚中,忽然发现二月兰爬上了树,有的已经爬上了树顶,有的正在努力攀登,连喘气的声音似乎都能听到。我这一惊可真不小:莫非二月兰真成了精了吗?再定睛一看,原来是二月兰丛中的一些藤萝,也正在开着花,花的颜色同二月兰一模一样,所差的就仅仅只缺少那一团白雾。我实在觉得我这个幻觉非常有趣。带着清醒的意识,我仔细观察起来:除了花形之外,颜色真是一般无二。反正我知道了这是两种植物,心里有了底,然而再一转眼,我仍然看到二月兰往枝头爬。这是真的呢?还是幻觉?一由它去吧。

  自从意识到二月兰存在以后,一些同二月兰有联系的回忆立即涌上心头。原来很少想到的或根本没有想到的事情,现在想到了;原来认为十分平常的琐事,现在显得十分不平常了。我一下子清晰地意识到,原来这种十分平凡的野花竟在我的生命中占有这样重要的地位。我自己也有点吃惊了。

  我回忆的丝缕是从楼旁的小土山开始的。这一座小土山,最初毫无惊人之处,只不过二三米高,上面长满了野草。当年歪风狂吹时,每次“打扫卫生”,全楼住的人都被召唤出来拔草,不是“绿化”,而是“黄化”。我每次都在心中暗恨这小山野草之多。后来不知由于什么原因,把山堆高了一两米。这样一来,山就颇有一点山势了。东头的苍松,西头的翠柏,都仿佛恢复了青春,一年四季,郁郁葱葱。中间一棵榆树,从树龄来看,只能算是松柏的曾孙,然而也枝干繁茂,高枝直刺入蔚蓝的晴空。

  我不记得从什么时候起我注意到小山上的二月兰。这种野花开花大概也有大年小年之别的。碰到小年,只在小山前后稀疏地开上那么几片。遇到大年,则山前山后开成大片。二月兰仿佛发了狂。我们常讲什么什么花“怒放”,这个“怒”字用得真是无比地奇妙。二月兰一“怒”,仿佛从土地深处吸来一股原始力量,一定要把花开遍大千世界,紫气直冲云霄,连宇宙都仿佛变成紫色的了。

  东坡的词说:“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但是花们好像是没有什么悲欢离合。应该开时,它们就开;该消失时,它们就消失。它们是“纵浪大化中”,一切顺其自然,自己无所谓什么悲与喜。我的二月兰就是这个样子。

  然而,人这个万物之灵却偏偏有了感情,有了感情就有了悲欢。这真是多此一举,然而没有法子。人自己多情,又把情移到花,“泪眼问花花不语”,花当然“不语”了。如果花真“语”起来,岂不吓坏了人!这些道理我十分明白。然而我仍然把自己的悲欢挂到了二月兰上。

  当年老祖还活着的时候,每到春天二月兰开花的时候,她往往拿一把小铲,带一个黑书包,到成片的二月兰旁青草丛里去...

《论写作》_张爱玲散文选读

 

  在中学读书的时候,先生向我们说:"做文章,开头一定要好,起头起得好,方才能够抓住读者的注意力。结尾一定也要好,收得好,方才有回味。"我们大家点头领会。她继续说道:"中间一定也要好——"还未说出所以然来,我们早已哄堂大笑。

  然而今天,当我将一篇小说写完了,抄完了,看了又看,终于摇摇头撕毁了的时候,我想到那位教师的话,不由得悲从中来。

  写作果然是一件苦事么?写作不过是发表意见,说话也同样是发表意见,不见得写文章就比说话难。古时候,纸张笔墨未经发明,名贵的记录与训诲,用漆写在竹简上,手续极其累赘麻烦,人们难得有书面发表意见的机会,所以作风方面力求其简短含蓄,不许有一句废话。后来呢,有了纸,有了笔,可以一摇而就,废话就渐渐多了。到了现在,印刷事业发达,写文章更成了稀松平常的事,不必郑重出之。最近纸张缺乏,上海的情形又略有变化,执笔者不得不三思而后写了。

  纸的问题不过是暂时的,基本问题还是:养成写作习惯的人,往往没有话找话说,而没有写作习惯的人,有话没处说。我并不是说有许多天才默默无闻地饿死在阁楼上。比较天才更为要紧的是普通人。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也许是至理名言,也许仅仅是无足重轻的一句风趣的插诨,然而积少成多,究竟是我们文化遗产的一项损失。举个例子,我认识一位太太,是很平常的一位典型太太,她对于老年人的脱发有极其精微的观察。她说:中国老太太从前往往秃头,现在不秃了。老太爷则反是,从前不秃,现在常有秃的。外国老太太不秃而老太爷秃。为什么呢?研究之下,得到如此的结论:旧时代的中国女人梳着太紧的发髻,将头发痛苦地往后拉着,所以易秃。男子以前没有戴帽的习惯,现在的中国男子与西方人一般的长年离不开帽子,戴帽于头发的健康有碍,所以秃头的渐渐多了。然则外国女人也戴帽子,何以不秃呢?因为外国女人的帽子忽大忽小,忽而压在眉心,忽而钉在脑后,时时改变位置,所以不至于影响到头皮的青春活力。诸如此类,有许多值得一记的话,若是职业文人所说,我就不敢公然剽窃了,可是像他们不靠这个吃饭的,说过就算了,我就像捡垃圾一般的捡了回来。

  职业文人病在"自我表现"表现得过度,以致于无病呻吟,普通人则表现得不够,闷得慌。年纪轻的时候,倒是敢说话,可是没有人理睬他。到了中年,在社会上有了地位,说出话来相当分量,谁都乐意听他的,可是正在努力的学做人,一味的唯唯否否,出言吐语,切忌生冷,总拣那烂熟的,人云亦云。等到年纪大了,退休之后,比较不负责任,可以言论自由了,不幸老年人总是唠叨的居多,听得人不耐烦,任是入情入理的话,也当做耳边风。这是人生一大悲剧。真是缺乏听众的人,可以去教书,在讲堂上海阔天空,由你发挥,谁打呵欠,扣谁的分数——再痛快也没有了。不得已而求其次,惟有请人吃饭,那人家就不能不委屈一点,听你大展鸿论,推断世界大战何时结束,或是追叙你当年可歌可泣的初恋。《笑林广记》里有一个人,专好替人写扇子。这一天,看见朋友手摇白折扇,立刻夺过来要替他写。那朋友双膝跪下。他搀扶不迭道:"写一把扇子并不费事,何必行此大礼?"朋友道:"我不是求你写,我是求你别写。"

  听说从前有些文人为人所忌,给他们钱叫他们别写,像我这样缺乏社会意识的,恐怕是享不到这种福了。

  李笠翁在《闲情偶寄》里说"场中作文,有倒骗主司入彀之法。开卷之初,当有奇句夺目,使之一见而惊,不敢弃去,此一法也。终篇之际,当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