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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司法厅司法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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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72号),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2017年自治区所辖县(市、区)常住人口均属于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地区,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法律专业的范围: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包括旧专业劳教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包括旧专业劳动改造学)、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法律服务管理、社区矫正、应用法制心理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与文秘和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等37个专业。(《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4日。

  2.报名方式。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选择使用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蒙文三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军队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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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关于2016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新疆关于2016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为广大福建考生提供最新的新疆司法厅关于2016国家司法考试的相关公告,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试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25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要求和纪律

  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不得携带任何电子产品)参加考试。应试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我省今年实施考场安全管理系统,考生应当及时关注并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发布的公告和通知要求,提前到达考场。

  (三)试题参考答案异议

  司法部于9月26日上午8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9月29日晚20时公布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凡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于9月29日晚20时至10月3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在“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网上下载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于9月9日至9月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一)成绩查询及成绩单打印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于11月下旬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查询并打印《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司法行政机关将不再寄发成绩通知单。

  (二)资格申请

  1、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司法部规定期限内,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2、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当于2017年7月31日前,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咨询电话及网站

  (一)自治区司法厅咨询电话:0991-2956500、2956501

  (二)各报名地司法局咨询电话: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司法局 0999-8233226

  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0991-2322045、0991-2828044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 0990-6234160

  吐鲁番市司法局 0995-8522566

  哈密市司法局 0902-2230012、0902-2254528

  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 0994-2357374

  博尔塔拉蒙古自...

新疆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公布

 

  考生们先来看一看新疆司法考试公告吧!以下“新疆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公布”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每一个考生都能取得理想的成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64号),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2016年自治区所辖县(市、区)均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法律专业的范围: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包括旧专业劳教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包括旧专业劳动改造学)、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法律服务管理、社区矫正、应用法制心理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与文秘和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等37个专业。(《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

  2.报名方式。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凡未在报名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的,不予补报。

  自治区设汉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蒙文试卷考点、考场。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军队司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