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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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2022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学校代码:13727)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 制:本科学制四年,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高校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总体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本校招生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八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教育厅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结合学校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厅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服从调剂需要增加计划录取的问题。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

2022年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招生,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学校代码:13727)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 制:本科学制四年,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高校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总体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本校招生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八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教育厅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结合学校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厅规定,学校可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服从调剂需要增加计划录取的问题。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疆内录取批次分为本科二批次提前批次、本科二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疆外按照各省录取批次执行。

  第十三条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理科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优先原则,文科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各志愿无分数级差;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专业录取计划已满额时,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

  第十七条 报考空中乘务(民航服务)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女...

2017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的2017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希望能帮你!

  一、院校名称: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代码:13727

  三、院校性质:具有颁发国家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国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组织机构

  学院设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董事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在录取过程中邀请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巡视录取现场,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六、录取规则

  1.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本着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往低分录取。

  3. 加分、降分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4.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5. 装潢艺术设计专业须有自治区统考的专业考试(美术类)合格证。

  6. 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7. 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8.单招、直升专的招生、考试、录取规则按照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

  9.我院公共课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七、其他

  1.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学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5.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6.双语班考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汉语言水平测试,测试达不到专业学习标准的学生将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学习。

  八、学院概况

  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具有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国家普通高校(高等院校代码为13727)。1993年建校,曾获自治区教育厅授予的“先进办学单位”、“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自治区大学生思政工作优秀院校”、“自治区高校就业工作优秀院校”、国家民政部授予的“全国先进单位”等称号...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6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代码:13727

三、院校性质:具有颁发国家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国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录取规则

1.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 加分、降分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4.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5. 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6. 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7.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规则按照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机构

学校设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计划统筹及协调推进,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招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董事会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在录取过程中邀请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巡视录取现场,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七、学院概况

我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具有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国家普通高校(高等院校代码为13727)。1993年建校,是国家教育部远程教育新疆基地、全国网络教育系统理事单位、全国就业力示范院校。设有国家英语应用能力考点,大学英语四、六级考点,以及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计算机高新技术、通信行业、民用航空、建筑工程等职业资格考试机构。曾获自治区教育厅授予的“先进办学单位”、“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自治区大学生思政工作优秀院校”、“自治区高校就业工作优秀院校”、国家民政部授予的“全国先进单位”称号。中国教育报、新疆日报、新疆电视台、新疆教育电视台等众多媒体对我院办学业绩曾多次报道。

学院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AAAA级风景区观园路大学城,北与师范大学新校区隔“观景路”相邻,东与歌林小镇别墅区傍观园路相望,维斯特、高尔夫滑雪场等均在学院附近,交通便利,有8路、34路公交车直达学院门前。校区青山绿水,环境秀美,蓝天白云,碧瓦高楼,无环境之污染,有鸟语与花香,无闹市之喧嚣,尽书声之悦耳。实为育人、学习最佳去处。为有志青年求知成才营造了良好的人文环境和幽雅的自然环境。

学院下设电子通信学院、信息技术学院、工程汽车学院、财经学院、语言学院、商务学院、民航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留学生部、本科(助学)部和成人教育学院等教学部门。现开设36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逾万人。

学院坚持人才强校、专家治学,现有专兼职教师600余人,形成了以高、中级职称教师为骨干的教师队伍。我院重视优化办学条件,教学设备完善先进,设有各类实训中心、实训室近百个,配置教学用计算机2000多台,所有班级均为信息化多媒体教室。

学院坚持从严治校,信奉“管理出教学质量、管理出优秀人才”的教学原则,以其严格、优秀的管理著称。良好的师资、严格的管理与现代化的教育教学条件保证了我院的教学质量,受到学生、家长及用人单位的普遍赞誉与信赖。

宿舍设施齐全,均...

2015年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05-26

标签: 高考招生简章

 

 

一、院校名称: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代码:13727

三、院校性质:具有颁发国家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国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录取规则

1.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 加分、降分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4.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5. 装潢艺术设计专业须有自治区统考的专业考试(美术类)合格证; 表演艺术专业须有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证,及其他院校专业考试合格证;

6. 考生身体状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7. 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根据各省招生部门规定执行。

8.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规则按照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

六、学院概况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具有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国家普通高校(教育部编制高等院校代码为13727)。93年建校,是国家教育部远程教育新疆基地、全国网络教育系统理事单位。校内设有国家英语四、六级考点,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点,国家劳动部计算机高新技术职业资格考试站,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及自治区民用航空特种职业、通信行业特种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等职业资格考试机构。曾获自治区教育厅授予的“先进办学单位”、“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国家民政部授予的“全国先进单位”称号。中国教育报、新疆日报、新疆电视台、新疆教育电视台等众多媒体对我院办学业绩曾多次报道。

学院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AAAA级风景区观园路大学城,北与师范大学新校区隔观景路相邻,东与歌林小镇别墅区傍观园路相望,维斯特、高尔夫滑雪场等均在学院附近,交通便利,有8路、34路公交车直达学院门前。校区青山绿水,环境秀美,蓝天白云,碧瓦高楼,无环境之污染,有鸟语与花香,无闹市之喧嚣,尽书声之悦耳,实为育人、学习最佳去处。为有志青年求知成才营造了良好的人文氛围和幽雅的自然环境。

学院下设信息技术学院、电子通信学院、工程汽车学院、财经学院、语言学院、商务学院、民航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留学生部及本科(助学)部等教学部门。现开设33个专业,在校生近万人。

学院坚持人才强校、专家治学,现有专兼职教师600余人,形成了以高、中级职称教师为骨干的教师队伍。我院重视优化办学条件,教学设备先进,设有各类实训中心、实训室近百个,配置教学用计算机2000多台,所有班级均为信息化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相关专业教室实现了专人专机配置。我院办学定位准确,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严谨,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我院坚持从严治校,信奉“管理出教学质量、管理出优秀人才”的教学原则,以其严格、优秀的管理著称。良好的师资、严格的管理与现代化的教育教学条件保证了我院的教学质量,受到学生与家长的普遍赞誉与信赖。

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专业设置适应社会需要,注重学生实际能力与人格、人品培养。我院与...

2022年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校先后获得自治区职业培训先进集体和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突出贡献奖。有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院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规定,结合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情况,为规范学院招生行为,维护考生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隶属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业务上由自治区教育厅指导。

  第五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

  第六条 学校信息

  学院名称: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4489

  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233号

  邮编:830011;

  哈密校区地址: 新疆哈密市西郊火石泉车站南侧

  邮编:839000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成立由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八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是学院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招生政策,执行自治区招生工作规定,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

  第九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设立招生监察工作组,实施第三方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实现阳光招生。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按“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二条 按照考生分数和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相关科目高考成绩排序。比如: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第十四条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执行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自治区及各省招办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

2022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获得“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有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规范招生,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国标代码:14417

  (五)学院新疆代码:3431(普通类)、7431(单列类)

  (六)学院地址:

  主校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

  东校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呼图壁街20号)

  南校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阿克苏西路44号)

  乌苏校区(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汉江路612号)

  学院基本概况: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2012年初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发展的要求,推动学校提质培优、增值赋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区域职业教育高地,2021年已投入资金4.1亿元,2022年计划投入资金3.1亿元提升办学条件。学院现有四个校区(主校区、南校区、东校区及乌苏校区)学校校舍面积可达42万㎡。计划投入774万元建成智慧校园,图书藏量33.12万册,电子图书48万册,教学用计算机1479台,广播语音教室143间,网络多媒体教室85间,专业语音教室3间。建成了校园网、有线广播系统、校园一卡通、闭路电视系统、电子督学系统、“一中心两平台”、多媒体语音视听系统、多媒体多功能教室等。目前在校生13000余人。近5年(2016-2020)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年终就业率均在91%及以上。2021年毕业生年终就业率99.1%。

  2018年获批国家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2020年获批第二批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先后获批22个国家“1+X”证书试点。近三年,学院师生在自治区级各类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201项,有20个项目进入国家级比赛并获得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2020年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和盐城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联合组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得高职专业课程理论组三等奖,实现了2018年赛事改革以来新疆团队入围现场决赛零的突破。

  现有教职工533人,其中在编教职工491人,自聘人员42人,专任教师393人,占教职工总数的73.73%。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133人,正高职称5人,副高职称89人,中级职称178人。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及“双师素质...

2022年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院致力于培养体育技能型应用性人才和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有社会体育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际代码:14416

  第五条 学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华街41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基本情况:学院于2012年6正式挂牌成立,是一所专门培养体育技能型应用性人才和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在此基础上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第三方的监督作用。在录取期间成立录检组、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三校生升高职”批次。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秉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自治区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术科考试后方可填报我院体育类专业志愿。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1.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2.当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录取规则执行;3.考生单科成绩排序为: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