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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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公告

 

  杭州师范大学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公告已公布,2019年“三位一体”报名网上确认、缴费时间为4月9日-15日,请大家及时网上确认!

  杭州师范大学2019“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公告

  各位考生:

  感谢你对我校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杭州师范大学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350人。经2月27日—3月20日报名,网络注册7258人,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考生6000人,其中小学教育(师范)专业1062人,学前教育(师范)专业874人,特殊教育(师范)专业483人,护理学专业1588人,电子商务专业1993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和《杭州师范大学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我校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组组织专家按章程规定进行初审,共有5977名考生通过初审,考生即日起可通过我校2019年“三位一体”报名系统登陆个人账号查询审核情况。

  网上确认、缴费时间为4月9日—15日。考生在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4月18日—21日登陆个人账号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请仔细阅读缴费须知,并准确核对个人信息,缴费后放弃考试不予退费)。

  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28865193。纪委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请初审通过的考生及考生家长及时关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和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微信订阅号的相关通知。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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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19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正式公布,报名截止到2019年3月20日16点,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

  2019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院校部委代码:10346,浙江省代码:0020。

  第六条 学校类型:公办本科。

  第七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现有仓前校区(余杭塘路2318号)、下沙校区(学林街16号)、玉皇山校区(玉皇山路77号),占地3000多亩。

  第八条 办学地点: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在仓前校区教育学院;电子商务专业在仓前校区阿里巴巴商学院;护理学专业在仓前校区医学院。

  第九条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杭州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办法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面向浙江省招生,其中小学教育(师范)专业120名,学前教育(师范)专业70名,特殊教育(师范)专业30名,护理学专业80名,电子商务专业50名,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7日—3月20日。

  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中学综合素质评价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含)以上;

  4.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考生;

  5.考生类别: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电子商务专业招收普通类考生。

  6.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杭州师范大学2018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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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师范大学2018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院校部委代码:10346,浙江省代码:0020。

  第六条 学校类型:公办本科。

  第七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现有仓前校区(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玉皇山校区(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占地3000多亩。

  第八条 办学地点: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在仓前校区教育学院;电子商务在仓前校区阿里巴巴商学院;护理学在下沙校区医学院。

  第九条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杭州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办法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面向浙江省招生,其中小学教育(师范)专业120名,学前教育(师范)专业40名,特殊教育(师范)专业40名,护理学专业80名,电子商务专业50名,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3月23日。

  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中学综合素质评价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含)以上;

  4.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考生;

  5.考生类别: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电子商务专业招收普通类考生。

  6.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杭州师范大学201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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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师范大学201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院校部委代码:10346,浙江省代码:0020。

  第六条 学校类型:公办本科。

  第七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现有仓前校区(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古荡湾校区(杭州市万塘路258号)、玉皇山校区(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占地3000多亩。

  第八条 办学地点: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艺术教育(师范)专业在仓前校区教育学院;电子商务在仓前校区阿里巴巴商学院;护理学在下沙校区医学院;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在下沙校区体育与健康学院。

  第九条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杭州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办法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面向浙江省招生,其中小学教育(师范)专业120名,学前教育(师范)专业40名,特殊教育(师范)专业40名,护理学专业80名,电子商务专业50名,艺术教育(师范)专业30名,在普通类提前录取;体育教育(师范)专业13名(其中健美操方向3名、羽毛球方向2名、网球方向3名、足球方向3名、篮球方向2名),在体育类提前录取。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日—3月3日。

  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中学综合素质评价B等、往届生为P等(含)以上;

  4.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考生;

  5.考生类别: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电子商务...

2016年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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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 一 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 二 章学 校 概 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院校部委代码:10346,浙江省代码:0020。

  第六条 学校类型:公办本科。

  第七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现有仓前校区(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58号)、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古荡湾校区(杭州市万塘路258号)、玉皇山校区(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占地近1840亩。

  第八条 就学地点:小学教育、学前教育、艺术教育专业在仓前校区教育学院、电子商务在仓前校区阿里巴巴商学院;

  护理学在下沙校区医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在下沙校区体育与健康学院。

  第九条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杭州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 三 章 组 织 结 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

  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办法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面向浙江省招生,其中小学教育(师范)专业120名,录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一批提前批;学前教育(师范)专业40名,录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二批提前批;护理学专业80名,录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二批提前批;电子商务专业50名,录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一批提前批;艺术教育(师范)专业30名,录取批次安排在艺术第二批提前批;体育教育(师范)专业25名(其中健美操方向6名、羽毛球方向4名、网球方向6名、足球方向5名、篮球方向4名),录取批次安排在体育第一批提前批。具体计划和批次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执行。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3月6日。

  第十五条 报...

北京大学2018浙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初审结果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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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2018浙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初审结果查询

  各位考生:

  北京大学2018年浙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初步审核评价工作已经结束,请各位考生登陆 北京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筑梦计划信息平台(点击进入) 查询初审结果。

  点击下面图片即可查询初审结果:

1.jpg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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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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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执行,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码:13286,浙江省代码:0120。

  第五条 学院位于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毗邻钱塘江,校园占地900余亩,是杭州师范大学举办的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六条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八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571-28867308。

  第四章 报名条件和招生计划

  第十条 报名条件

  1.具有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只招收普通类考生;

  3.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2017年选考科目要求;

  4.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均为B等(含)以上(往届生为P等(含)以上);

  5.中学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

  6.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志于从事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相关工作;

  7.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要求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及以上;口齿清楚;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生净身高175cm~185cm,女生净身高162cm~175cm;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十一条 2017年我院“三位一体”招生计划为4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2016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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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填报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的考生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码:13286,浙江省代码:0120,其余各省的代码见各省的有关招生文件。

  第四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杭州师范大学所属的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五条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报名条件、招生批次和招生计划

  第六条 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须取得浙江省2016年播音与主持类艺术高考报考证;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浙江省2016年舞蹈类艺术高考报考证;

  3.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4.中学阶段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均为C等(含)以上;

  5.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6.考生体检要求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以外还需符合: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及以上;口齿清楚;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生净身高175cm~185cm,女生净身高162cm~175cm;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七条 2016年我院三位一体招生计划为165人: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35人,招生批次为艺术类二批提前批;舞蹈表演专业10人,招生批次为艺术类二批提前批;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120人,招生批次为文理类二批提前批。

  具体计划表为:

  第四章 报名方式

  第八条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允许考生兼报两个专业(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舞蹈表演专业不得兼报)。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2月14日至3月15日。

  第九条 书面材料递交与初审。

  申请人所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