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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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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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8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本次考录,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公管理)单位考试录用8559名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至2000年2月5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2018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公安、森林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9”)的人员还须具备考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职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监狱、戒毒管理系统的职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和户籍范围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考录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设区市市辖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定向考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2”),考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5.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

2018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招录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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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

  2018年全省人民法院、检察院考试录用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工作与全省考录公务员工作一并进行,公开招录法官助理465名、检察官助理187名。根据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的意见》以及江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需符合2018年全省考录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A);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政法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并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30日至2000年2月5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考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与全省招录公务员工作同步,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实施。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9∶00至2月5日16∶00,报名网址见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统一参加A类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

  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

  2018年3月24日:

  上午 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或资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按规定的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工作按照省统一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除了要考察作为公职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外,还要结合审判、检察业务工作需要,考察法律适用和解决审判、检察工作实际问题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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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司法行政系统招录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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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与全省考录公务员工作一并进行。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需符合省、设区市2018年考录公务员的相关条件。

  报考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2.符合考录职位规定的专业、学历、经历等条件要求;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0年2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要求;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6.报考监狱、省属强制隔离戒毒系统职位,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或者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2)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 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5) 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6) 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7)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8)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9)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 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 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2) 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

  (14)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 自2015年2月6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7) 自2013年2月6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8) 自2015年2月6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19) 自2015年2月6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0) 2017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6、2017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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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安机关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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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安机关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全省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全省公安机关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民警察,需符合2018年全省考录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志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三)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30日至2000年2月5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省级公安机关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5.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6.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7.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8.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自2015年2月6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7.自2013年2月6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8.自2015年2月6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19.自2015年2月6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0. 2017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6、2017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1.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2.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非缓刑期)且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

2018年江苏公务员招考8559人 1月30至2月5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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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公务员招考8559人 1月30至2月5日报名

  亲爱的小伙伴们,2018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启动~

  你想看的各类信息

  明天起能在这些地方看到

  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1月26 日登录——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www.jszzb.gov.cn)、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江苏省公务员局门户网站(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127)、江苏省人事考试网(jsrlzyshbz.jiangsu.gov.cn/col/col57253)以及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查询考录公告、考录职位、考录政策以及咨询电话等信息。

  2018年全省计划招录这么多人

  2018年全省计划考录8559名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其中,省级机关183名、市级机关959名、县(市、区)级机关4298名、乡镇(街道)机关2163名、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956名。

  几个比较重要的时间点

  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30日至2月5日,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3月24日,面试将在5月中旬进行,录用审批工作预计在8月底前结束

  

2018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在哪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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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在哪查看?

  2018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在哪查看?不少第一次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都不是很了解,那么下面出国留学网就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

  招考公告、职位表在哪里查看

  时光匆匆,2018年马上就要和我们见面了,随着时间的流逝,考生们对2018年省考的关注越来越高,那么2018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和职位表等信息在哪里查看呢?小编建议考生多关注官方网站,如: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门户网站(www.jszzb.gov.cn)、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江苏省公务员局门户网站(gwy.jshrss.gov.cn)、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及各设区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

  当然,小伙们们也可以收藏[Ctrl+D]本站,本站会及时发布2018年江苏省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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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整理“解读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考生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一、向国考看齐,人民警察新增增专业考试

  2016年之前,江苏省考只有A类考生考查申论科目,BC类均考查行测及公共基础知识。2016年《公共基础知识》取消,原《公共基础知识》中的相关内容将以常识判断的形式纳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考查。配合公基取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也做了相应的变化,由以前的四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变成了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与常识判断等五个部分,A类、B类、C类试题均包括五个部分内容。而行测考试时间也由之前的90分钟变为120分钟,与国考及大部分地区的公务员考试看齐。2017年江苏省考A、B、C类继续考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公共科目,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人员,除了要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公安专业科目考试2小时。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在徐州、扬州、苏州和南京设置考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招录更体现专业性,向国考看齐。

  因此,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建议各位考生复习公共科目考试时参考2016年真题和专项进行复习,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的人员需参考公安专业科目大纲增加对公安专业科目的复习,同时报考选择在徐州、扬州、苏州和南京或附近地方考点为宜。

  二、招录人数略增263人考生机会持续加大

  与2016年7388人的招录人数相比,2017年江苏省考招录多出了263人,招录人数达7651人。对于考生而言,招录人数的持续增加无疑将再次提高成功“上岸”的机会,有志加入公务员队伍的考生可以“放手一搏”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更加科学 行测部分“含金量”提高

  往年江苏省考成绩最终计算方式都是:笔试和面试各占50%,如果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成绩中公共科目占35%,专业科目占15%,按百分制计算。可见对于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而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共占50%,与面试的50%在决定最后的成绩上势均力敌。

  江苏省考的总成绩计算方法从2016年起有了调整,2017年则延续了这种新的计算方法,主要体现在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上:原则上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35%。显而易见,对于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而言,50%的“大头”由面试变成了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含金量提高,而专业科目依然是15%,面试与之前的50%相比减少到35%。因此,考生对于行测申论的备考也应更加重视了。另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比例合成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可见行测占大头,含金量更高。

  同时,公告中还明确了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处理方法: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到低分排序。

  

江苏2017年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7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拉开了帷幕,本文“江苏2017年公务员考试公告”,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江苏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7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本次考录,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下简称参公管理)单位考试录用7651名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2日至1999年1月18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公安、森林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报考人民法院、检察院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9”)的人员还须具备考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具备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职位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招录机关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监狱、戒毒管理系统的职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和户籍范围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考录简章中公布。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设区市市辖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定向考录...

2017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元旦公布

 

  2017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什么时候能看到?本文“2017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元旦公布”,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2017年江苏选调生考试公告已经发布,根据选调生考试公告内容,2017年选调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专家据此预测,“省考”报名预计下月中旬开始。

  记者从江苏省人事考试网获悉,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基层工作需要,江苏省面向省内和部分省外重点及特色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和独立学院毕业生)400名。

  经学校推荐的毕业生,于2017年1月10日至1月16日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

  2017年选调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选参加江苏省公务员A类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不指定用书,可结合教材复习。

  选调生与公务员有什么区别?

  专家认为,一般公务员招考的是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人员,选调生不仅仅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其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和输送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专家预测

  “省考”报名预计下月中旬开始

  “2017年选调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公务员考试相关专家分析说,由此可见2017年度的“省考”将于下月中旬开始。

  据了解,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至1月17日,考试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预计2017年度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的招录公告也在元旦左右发布”,公务员考试相关专家预测。

  专家分析,2016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引起考生注意。一是取消《公共基础知识》单科考试,全面考《申论》。往年江苏省考只有A类考生考查申论科目,BC类均考查行测及公共基础知识。2016年《公共基础知识》取消,原《公共基础知识》中的相关内容将以常识判断的形式纳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考查。配合公基取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也做了相应的变化。二是加大了对基层的招录力度。

  “变化主要是向‘国考’全面对接”,专家分析,2017年度的“省考”预计还将继续对接,考生在复习时需要注意变化,根据变化调整复习计划。

  “国考”面试

2016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详细解读

 

  江苏2016年公务员考试时间在2016年1月11日开始,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新鲜出炉,或许你已经阅读过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了,那么你的心中有什么疑问了?关于江苏公务员考试的三大变化你又是如何看待的。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你收集整理了2016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详细解读。希望大家喜欢!

  2016年江苏省考“新变革”究其实质--“形”变“点”不变。“新政”具体体现为以下几点:

  一看考试内容:考试科目设置变革,A、B、C三类统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1.首次取消《公共基础知识》单科考试,衍生为常识判断,纳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子集中,2016年江苏省考凸显向国考靠拢的趋势,取消对《公共基础知识》科目的考查。实则是只“取”而非“消”,将原来的《公共基础知识》科目取消,用常识判断来替代,但原大纲所规定要考查的知识点仍保留,即原《公共基础知识》中的考查内容将以常识判断的形式纳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考查。虽“考查形式”有变,但“考查要点”仍保留。因此,对公共基础知识的复习还是很有必要的,该掌握的知识点还是要掌握的。

  从另一个角度看,2016年江苏省考将不再划分为三大科目,仅保留《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两大科目,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题命制结构逐渐向国考和联考靠拢,将呈现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五大模块体系,且各模块中的题型题量及作答时间分配或将有所调整。

江苏公务员考试

  2.B、C两类首次要求加考《申论》科目,A、B、C三类试题难度或逐级递减

  B、C类考生须注意:为突出能力素质考查,B、C两类职位在取消《公共基础知识》科目的同时,增加了《申论》科目考试。也就是说,2016年江苏省考科目划分与往年不同,2016年江苏省考全面加考《申论》科目,首次要求报考B、C两类的考生参加《申论》科目考试,A、B、C三类统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与《申论》两大科目。而三类试卷的主要区别或在于:试卷结构与试题难度不同。试题难度上,A类难度最大,A、B、C三类难度逐级递减。

  3.区别于国考与联考,往年江苏省考特色题型或继续保留

  虽然今年江苏省考变革在大方向上凸显向国考与联考靠拢的态势,但其并未加入“大联考”的行列,仍然为自主命题,《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一本通》编写组据此预测,今年省考或将继续保留考试内容上的特色,即沿袭往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部分的题型设置上的自身独特的风格,继续保留江苏省考特色题型,如数量关系模块中的数字推理题型等,故考生在复习备考时不能忽略对江苏省考特色题型的掌握。

  二看考试时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作答用时由90分钟延长至2小时,总题量或有所上升

  去年江苏省考的重大变革之一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作答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