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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沈阳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

 

  2017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迫在眉睫,希望考生们都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考试网整理而出;2017年沈阳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得知,2017年沈阳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确定为9月16、17日

  9月16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7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各自从事的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

  沈阳一级建造师题型题量、考试时长、试卷分数: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题型与题量 满分
建设工程经济 2小时 单选题:60道 多选题:20道 100分

2016年沈阳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入口

 

  朋友们知道2016年沈阳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网址是什么吗?又是什么时候开始查询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详情请看,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提:2016年沈阳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入口,相信对大家有帮助。祝大家顺利拿到一建考试资格证!

  2016年沈阳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时间预计为2016年12月,2016年沈阳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官方网站:中国人事考试网,具体的成绩查询入口如下:

  >>>2016年沈阳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入口<<<

  延伸阅读:2016年一级建造师成绩查询注意事项

  一级建造师成绩真的能修改吗?

  社会上有不法分子散布谣言、虚假信息声称“可内部私下操作修改2016年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使不合格变合格”等。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此类信息纯属诈骗短信。提醒广大考友谨防诈骗,考试成绩一经评定,管理严格,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无权改变。

  凡通过非法途径取得的合格成绩和执业资格都是虚假、无效的,将会在申报注册或其它任何时候受到查处。请考生务必留意,谨防被骗。若因此上当受骗或发现可疑线索可径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级建造师成绩有异议怎么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要求复核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后,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成绩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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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辽宁沈阳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辽宁沈阳2015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开始领取了,想知道领取时间、地点、所需资料吗?跟着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频道来看一下吧,更多辽宁沈阳一级建造师相关信息与资讯请关注本频道。

2015年辽宁沈阳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参加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及相应专业资格考试沈阳考区的考生:

  辽宁沈阳2015年度一级建造师及相应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6年5月18日、19日、24日、25日、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发放地点

  地点:沈阳市人社局考试办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原沈阳市劳动局)二楼。

  公共交通换乘:221路、249路、258路、265路、280路公交车,沈阳日报社站下车,沿八纬路东走100米。

  三、证书发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在右上角填写《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2)中对应序号。

  (二)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三)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2张。一张贴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另外一张贴到合格证书上。

  (四)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为领取。

  (六)考生领取证书后,须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和证书在规定时间到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B座)一楼办事大厅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二)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照《沈阳考区证书补领时间》(见附件3...

辽宁沈阳2014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领取通知

 

真实是人生的命脉,是一切价值的根基,又是商业成功的秘诀,谁能信守不渝,就可以成为。以下资讯由出国留学网一级建造师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参加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勘察设计基础考试沈阳考区的考生:

  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勘察设计基础考试合格证书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5年8月11日-8月27日每周二、三、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发放地点

  地点:沈阳市人社局考试办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原沈阳市劳动局)二楼。

  公共交通换乘:221路、249路、258路、265路、280路公交车,沈阳日报社站下车,沿八纬路东走100米。

  三、证书发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领取合格证书时须提供附件1中合格人员姓名及对应序号。

  (二)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三)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近期彩色二寸证件照2张。一张贴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另外一张贴到合格证书上。

  (五)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六)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手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授权委托书背面复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代为领取。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二)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照《沈阳考区证书补领时间》(见附件4)办理证书补领手续。

  (三)证书发放咨询电话: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