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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05月12日《2014年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城市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四年(建筑学专业五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86.7 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21.6 万平方米,专任教师399 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 142 人,教学仪器设备值4574.53 万元,图书63.73 万册。(以上办学条件数据以2013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业优先录取英语专业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无限制。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国家允许限制男女生比例的艰苦行业专业允许,其它专业不允许)   无 。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20101

经济学

4

经济学类

经济学

02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