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沈阳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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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沈阳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沈阳科技学院是一所民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始建于1999年,拥有9个校级和5个系级科研院所,共开设了28个本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沈阳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沈阳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沈阳科技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2万平方米(约合62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5.6平方米;生师比19.5;专任教师296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5.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78.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965.8元;图书56.2万册,生均图书80.2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计划分配原则:根据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地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再修改,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三、专业设置

专业 代码

2017年沈阳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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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沈阳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科技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所有专业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2万平方米(约合629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03万元;图书49.1万册;专任教师36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9.4%,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7.2%。

  二、计划特别说明

  计划分配原则:根据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地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20301K

金融学

四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四年

体育(文/理)兼招

教育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沈阳科技学院2018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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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科技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学校全称:沈阳科技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2万平方米(约合62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5.9平方米;生师比18.1;专任教师36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1.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3.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410.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045.0元;图书49.1万册,生均图书72.6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计划分配原则:根据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地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人.学年)

020301K

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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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北方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9年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北方科技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北方科技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2号(将迁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专业,学习年限为4-6年

6.学习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3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8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6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9人,教学仪器设备1587万元,图书10. 3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我院只开设公共英语课,非英语语种考生要慎重报考。

所有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16湖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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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湖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湖南科技学院,英文译名为“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部标代码为10551,学校所在地----湖南省永州市。

  第三条 湖南科技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以“有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为指导思想,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政策、生源计划和录取结果均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主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湖南科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和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分组和监察分组,主管校领导任工作分组组长,纪委书记任监察分组组长。

  第七条 学校教务处下设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学校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开展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做好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全面系统、实事求是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学科建设、毕业生就业等情况;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方面情况,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及时报送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等。

  第八条 学校的通讯地址为: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邮编:425199;联系电话:0746—6382188(兼传真);学校网址:www.huse.edu.cn;电子邮箱:husezs@163.com。

  第三章 录取要求

  第九条 考生所录取专业相关文化考试科目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及格分数,学校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当年招生政策对考生科目成绩要求作出适当调整。

  第十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且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及英语口语合格。日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日语或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在大学学习期间,学校只开设英语公共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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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广东科技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广东科技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本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科技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3719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

邮政编码: 523083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科技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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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黄河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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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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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黄河科技学院普通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金陵科技学院招生章程2016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金陵科技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金陵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江苏省外考生适用)

金陵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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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外适用)

一、学校概况

金陵科技学院坐落于美丽的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创始单位。学校主校区位于江宁大学城,占地总面积98.<?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2万平方米,校舍总面积64.69?xml:namespace>万平方米,资产总值18.08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28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9000余人,联合培养硕士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