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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2017非全日制法律考研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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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侨大学2017非全日制法律考研复试通知

  2017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定于4月9日至10日进行,详情见下表,请考生做好复试准备!

  原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要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时,除了要符合我校相应专业的基本分数线外,还需符合欲调入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同时,请相应调剂申请者务必了解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相关招生政策(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类型为定向就业,无需调档)相对高额的学费标准(每年15000元,学制三年),不享受奖助学金,不享受住宿床位,毕业证书将加注“非全日制”字样,毕业时不开具报到证等等。


项目

日期

时间

地点

备注

资格审查

4月9日

8:30-9:30

祖杭楼南507办公室

应届生的学生证注册章必须盖到上学期,所交复印件需复印个人信息及注册页面

笔试

15:00-17:30

祖杭楼1-2教室

告知面试分组安排

2014法律考研基础考试点评

    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顺利结束,此刻我们广大考生最关注的问题,就是今年考题的命题特点以及标准答案的相应情况。

  首先针对本次考试先为考生做一个简单的点评。根据对今年专业基础课试卷的分析,法硕专业基础考试相比较于往年,特别是和12年相比,难度应该是下降了些,总体来说,题目难度适中,没有考查很多的偏的知识点,大纲新增的知识点依然是考试的重点。在复习的过程中抓住重点,对一些非重点也予以适当注意的话,在今年的考试中肯定会取得一个很好的成绩的。但是在今年的真题中,确实也有很多题目比较具有迷惑性,比如说多选题46题,甲出国前将古琴、油画及电脑教乙保管,后乙将古琴出借给丙,甲回国后有没有权利要求丙返还呢?在海文的暑期班和冲刺班中都一再强调过按考试分析走,所以只要是认真听过海文课程的学生,在这道题目上拿到分数,应该还是有把握的。

  另外海文在最近几年考前一直对法硕的考点做考前预测,预测情况还是很不错。在2013的专业基础课试卷上所出现的知识点,我们海文基本上都预测到了。准确预测情况大家可以在万学教育网站上查看。比如刑法的法条分析关于犯罪中止的相关法条和内容,我们在考前都一再的提到了。还有民法当中物权法定原则,我们在考前也着重讲了,这些知识点都在考前的课程中都很详细的讲到了。

  其次是这次真题命题的特点。这次考试依然是侧重基础知识、难度基本和以往持平、严格按照大纲命题。简答题分值比较大,分析题出题比较灵活。以往考过的知识点在这次考试中仍有涉及,考试分析的内容仍然是考点所在。

  专业基础课包括刑法和民法。刑法试题中总则分则平分天下,重者恒重,总则的犯罪构成是重中之重,分则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是重中之重。总则、分则联系更加紧密,会在主观题中综合考查。民法中重要的知识点在本次考试中都有涉及。民法选择题中直接考查法条的考题占很大比重,除此之外还注重试题的情景色彩,注重实践。

  简答题占的分值比较大,分析题出题角度很灵活,考生在做简答题和分析题时可以采用以下技巧以及方法。做好简答题的关键是考生要尽量和考试分析的表述一致,即准确记忆。对辨析题要先判断,一般是在某些情况下是正确的,某些情况下是错误的,要分类讨论;要把思路发散开,不要只说一点不及其余,每点最好控制在三句话以内,不要长篇大论,还要简要写出结论。分析题关键要按试题提示回答,突出说理性和分析逻辑,最好在每个观点后加一两句解释。回答论述题要注意层次性、逻辑性。先解释题目中的关键词,再按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影响或意义”的思路回答。此类题目一般和法治有关,可以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道德等方面组织答案。其他题目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分析叙述,切忌焦躁不安,思路单一,要从多方面整体的把握题目的内在意义,同时以平稳的心态来应对考试,才能更好的驾驭所掌握的知识。

  最后说一下今年的考试分数线。AB类准确的分数线是很难把握的,34所自主划线高校整体来讲分数线要高于平均水平;报考人数比较多的高校,他的分数线也自然有所提升;今年的考卷难度整体来讲和去年持平,因此,综合起来分析,我这里只能是简单的预测一下国家线,基本上与往年持平。

  舒缓一下紧张的神经,放松放松心情,过好寒假、春节的同时,提早做好复试准备。最后预祝广大考生都能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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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考研大纲:详解宪法变化

07-05

     Liuxue86.com考研频道的小编目前正在奋力打造精品考研频道,我们的努力全为您考出好的成绩,加油!本文关于《2011年考研法律硕士大纲变化详解:宪法》的内容,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

一、宪法考查目标 

综合课考试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三部分,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在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考生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和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和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考生应能:

1.正确掌握和准确理解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

2.正确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和正确评价。

3.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综合运用法理学、中国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知识和原理,对我国现实法律现象和法治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学专业术语和运用法律思维进行表达,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二、宪法考点解析

新增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的主要组成部分 

一、行政与立法的关系 
  行政长官、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的互相制衡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 行政长官有一定的解散权
 (二) 立法会有使行政长官辞职的权力
 (三) 行政机关对立法机关负责
 (四) 立法会对行政长官有弹劾权

二、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基本法第45条对行政长官产生的原则作了规定,这些原则是:(1)在当地选举或协商;(2)中央人民政府任命;(3)根据实际情况;(4)循序渐进;(5)最终达至普选;(6)普选要先由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

三、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

  新增地方国家机关一节

作为宪法学变动的最大部分,考生在复习时候要注意多花时间了解相关宪法法条和分析上所做的阐述。务必重视。

 

三、知识点归纳

下面依据2011年考试大纲,将宪法重要知识点分别列出,以供广大考生参考。

(一)宪法学知识点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宪法的特征;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简答);宪法的本质属性(简答);宪法与宪政(高度重视,新增知识点,包括宪政的含义、宪法与宪政的关系);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简答);英、美、法三国宪法的特点(选择);我国宪法历次修改的重要内容(简答);宪法的四大基本原则;宪法的分类:形式分类+实质分类;宪法规范的特点(简答);宪法的作用了解。

第二章宪法的指定、实施和保障

制宪主体与制宪机构的区别一定要明白;制宪程序:机构的设立——草案的提出——草案的通过——公布;宪法实施的意义(简答);宪法解释的体...

法律考研大纲:详解民法学变化

07-05

      Liuxue86.com考研频道13年07月04日收集整理关于《2011年考研法律硕士大纲变化详解:民法学》文章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民法学考查目标.考查目标

专业基础课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考生应能:

1.

准确地再认或再现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基本知识。

2.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和其法律规定。

3.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4.结合社会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5.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学科的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法律考研大纲:详解法理学变化

07-05

      Liuxue86.com考研频道的小编目前正在奋力打造精品考研频道,我们的努力全为您考出好的成绩,加油!本文关于《2011年考研法律硕士大纲变化详解:法理学》的内容,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

一、法理学考查目标
从理论法学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二、法理学考点解析

第一章 绪论
掌握法学的概念、分类;法学产生的条件、发展的历史:源于古希腊——古罗马独立——中世纪西欧成为神学分支——意大利注释法学派——资产阶级法学派马克思法学;马克思法学的特点(简答题)。
理解法理学的含义、研究对象及地位;法理学的几种研究方法。

第二章 法的本质与特征


掌握法的本质的几种学说(选择必考);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重点);法的基本特征(简答)。      
               
第三章 法的起源与演进
注意理解掌握以下知识点:法的起源: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法起源的规律:自发——自觉、个别——规范、氏族习惯——习惯法——制定法、与道德宗教混为一体——相对独立;三大阶级社会中法的演进;两大法系的区别(简答); 掌握和再现社会主义法的特点。

第四章 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规范作用(5个)+社会作用(2个)(简答);两种作用的区别(简答);中国法律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论述);法的局限性(简答)。

第五章 法律制定
法律制定的概念(简答);我国的立法体制;法律制定的原则(简答);法律制定的程序: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注意法律案与法律草案的区别,别写错了,简答题型);法律效力:对人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

第六章 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的特征(简答);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与原则(5大原则);中国的法律体系(了解)。

第七章 法律要素
法律规则的概念与种类(三对,选择题焦点区);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简答、法条分析);法律原则的概念与种类(三对原则);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简答)。

第八章 法律渊源与法律分类
法律渊源的分类(选择);中国的法律渊源(分类);法律分类(分类)。

第九章 法律实施
法律实施与法律实现的区别:法律实施是将纸上的法律变为现实中的法律的过程,而法律实现是法律实施后的效果。执法的特点(简答);执法原则,(四大原则,尤其注意大纲新增的两大原则:合理性原则与正当程序原则,此四大原则含义为简答重点对象,论述备选);司法特点、原则(简答);守法了解;中国法律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简答)。

第十章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法律解释的特点(简答);法律解释的必要性(简答重点);法律解释的分类(选择重点区域);中国法律解释(三大解释);法律推理中实质推理的特点(简答)。

第十一章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特征(简答);法律关系的分类(选择重点区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客体;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简答);法律事实的特点(简答);法律事实的分...

法律考研大纲:解析变化综述

     13年07月04日,Liuxue86考研频道的小编昼夜编辑、收集、整理考研精品内容,为实现您的成功考试而奋斗,《2011年考研法律硕士大纲变化综述》一文由我们整理收集,以供同学们复习参考!

一、2011年考研法律硕士大纲变化综述
2011法律硕士考研大纲在2010基础之上做了微小得调整,其中刑法分则新增了几个罪名,民法删除了一个考点,宪法学应该是变化最大的,不仅增加了一个考点而且加了一个小节,所以考生在复习时候尤为留意,总的来说是变化不大的。考生大可不必担心考纲大变动会带来什么负面影响。
 
二、2011年考研法律硕士学科考试特点
 一个就是法律硕士的考试和大家的学分考试不一样,法律硕士考的一个科目,它考的知识面很全,很难找到侧重点,如果只看几块的话就很难应付考试。另外就是出题角度多样性,它不会像学分课的老师交代那样从哪出题等等,法硕每年出题都有灵活的变化,主要根据趋势的变化灵活掌握,很难有统一的模式。这样说来法硕考试的类型可能有预测性,考试的知识点以及考试的角度这个预测性可能就比较难把握一些,自己复习可能就更难把握。这些是不同于学分考试。再一个特点就是不同于法学硕士的考试。法律硕士是第二专业,所以要求掌握基本知识、基本点,而法学硕士的考试是在掌握基本知识的基础上要提高它的知识难度、知识深度,所以考起来就相对难些。另外法学硕士专业课的考试是各校出题,所以只要理解这个学校在某个领域中的观点就可以,考试的时候按照这个学校的观点来答就可以了。但是法律硕士考试是全国统考,如果专门学人大的观点、北大的观点、法大的观点,这些观点都是不一样的,如果按照某一个学校的观点来答就容易出错。


 
三、2011年考研法律硕士大纲特点
1、考查目标
纵观大纲考查目标中的要求,我们可以看到大纲对考生的要求有:再认和再现、理解和掌握、运用、综合运用、使用等。
再认和再现,这是记忆中的两个层次,其中再认一般是指对于自己以往记忆的事物,在再次见到时能够辨认出来;再现则是指在没有见到而只是收到某种直接或间接的刺激时能够想起原来记忆的事物。
理解和掌握,这个我们就不用多说了。运用、综合运用和使用,其实区别并不太大,我们在下文中再分别予以分析。
对于专业课,考查目标共有5项,相比综合课多出来的是第1项,即再认和再现,其对象是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基本知识。在理解和掌握方面上,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对象是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和其法律规定,综合课部分则是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理。从这两个方面可以看出,对于专业课,由于刑法和民法是理论的海洋,知识点较多,故而对其基本知识仅仅要求能够认知,对其重要概念才要求理解和掌握;而综合课部分,由于其理论并不复杂,或者我们可以说除了法理学较为难懂之外,宪法学和法制史部分一般都是记忆性的内容,故而大纲对其基本知识要求了理解和掌握。
在运用上,专业课部分第3项要求运用相关原理来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这主要是针对辨析题而言的,要求是通过解释和论证达到明辨法理的目的,可知其要求并不是很高,考生大可不必感到手足无措以至于无从下手,这一点我们在后文中再予以论述。综合课部分的运用,是要求对给定材料进行分析处理并正确评价,可知只要考生能够准确提炼出材料中的信息,找出其关联的知识点和理论,...

法律考研大纲:详解刑法学(历年)

07-05

 Liuxue86.com考研频道13年07月04日收集整理关于《2011年考研法律硕士大纲变化详解:刑法学》文章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刑法学考查目标

  专业基础课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考生应能:

  1.准确地再认或再现刑法学和民法学的基本知识。

  2.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和其法律规定。

  3.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4.结合社会生活背景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5.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学科的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二、刑法学考点解析

  正如我们在解析一种所说2011年的大纲相比于2010年而言并无太大变化,刑法学的变化仅仅是一些细枝末节的修改。比如,就大纲而言,其变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增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2.偷税罪改为逃税罪,罪名规范化,考生在答题的时候要注意不要写错。

  3.删除拐卖妇女儿童罪,所以考生就可以不用关注这个罪名。

  4.新增收受被拐卖妇女儿童罪:根据本条规定的精神和本罪的具体特点,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必须是行为人已经将被拐卖妇女、儿童收买,即行为人已经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手中买得了妇女、儿童。如果行为人意图收买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但由于讨价还价使发“交易”没有成功,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并没有买到被拐卖妇女、儿童,则对行为人不宜以犯罪论处。

  5.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大家都知道,刑法学的逻辑性和结构性比较清晰,首先是分为总则和分则,总则部分又可以分为犯罪论和刑罚论,分则部分则根据犯罪客体的不同分为十大类犯罪。“重点恒重”作为刑法学考试的最大的原则之一说的就是对于刑法学部分,其重点是不变的,总则和分则相比,总则无疑是最大的重点,同时总则中又以犯罪论为重点。我们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刑法总则部分尤其是犯罪论处处重点,处处是考点。

  下面,我们就结合刑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体系和2011年的考试大纲对刑法学考试的重点知识予以归纳,期冀能对考生的复习起到一定的帮助。

  一、重点知识点的分析

  作为一个已经基本成型的...

法律考研大纲:详解中国法制史变化(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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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国法制史考查目标

  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养。在考查考生对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及掌握的同时,侧重考查考生运用法律语言的表达能力和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和原理分析、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二、中国法制史考点解析

  提示:要想在学习法制史的过程中思路清晰,首先要把下面这个历史朝代歌烂熟于心,因为以历史朝代为线索,才能对法制史的内容做出有序的梳理。

  夏商与西周 东周分两段 春秋和战国 一统秦两汉 三分魏楚吴

  二晋前后沿 南北朝并立 隋唐五代传 宋元明清后 皇朝至此完

  中国古代法制线索:源于夏商——盛于西周——春秋社会动荡,法制有所发展——战国由礼法制度向成文法典转变——秦汉成文法体系全面确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发展迅速——隋唐法制成熟、定型——宋元明清时法制沦为人治的工具——清末变法修律,法制开始近代化。

  第一章: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

  了解中国法律的产生极其特点;夏商周立法概况:“夏禹商汤周九刑”;奴隶制五刑的名称和含义(墨、劓、剕(刖)、宫、大辟);了解天罚与神判;分别夏朝监狱与商朝监狱的名称;了解西周“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吕侯制刑,史称《吕刑》”;了解九刑的两种含义;熟悉礼与刑的关系“出于礼而入于刑”;了解西周的立法原则及“五过”的含义;掌握民事契约:“大质小剂、一傅二别”;了解七出三不去的含义;了解六礼的含义;嫡长子继承制确立于商朝晚期;大司寇源于商朝,西周沿用;民事——听讼;刑事——断狱;了解“五听”含义;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公布——郑国铸刑书——孔子反对;第二次公布成文法:晋国“铸刑鼎”邓析的私人著作:“竹刑”;了解成文法公布的历史意义。

  第二章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一断于法”的指导思想;《法经》的内容和结构及历史地位;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几种刑名和罪名的含义;秦律中的定罪量刑原则;秦朝中央司法机关及神判制度;汉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法律形式:律、令、科、比;文帝废除肉刑;汉朝刑罚适用原则;主要罪名的含义;“春秋决狱”秋冬行刑;《曹魏律》:①将《法经》“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②“八议”入典 ③进一步调整法典结构与内容;《晋律》:泰始律、张杜律;《北魏律》:在当时占有重要的地位,规定“官当”;《北齐律》:①当时水准最高的封建法典 ②12篇体例 ③在中国封建法制发展史上承前启后④东魏麒趾格、西魏大统式;“重罪十条”的含义;“八议”的适用对象;“官当”正式规定在《北魏律》与《陈律》中;“准五服以制罪” (斩齐大小缌);死刑复奏的确立。

  第三章 隋唐宋法律制度

  掌握几部法典:《开皇律》:12篇、封建五刑形成、确立十恶;《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疏》在元朝以后被称为《唐律疏议》,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代表性法典;《开元律疏》唐玄宗修永徽律疏;《唐...

法律考研大纲具体变动复习解读

07-05

     13年07月04日,Liuxue86考研频道的小编昼夜编辑、收集、整理考研精品内容,为实现您的成功考试而奋斗,《2013年考研法律硕士大纲增减变动点解析》一文由我们整理收集,以供同学们复习参考!

  2013年法硕考研大纲刚刚公布不久,为了使考生清晰的了解法硕各科考点变动,法硕辅导老师特将增删变动一一罗列,共同学们复习参考。

第一 专业基础:

1.刑法学:

总则(刑罚论部分12年变化较大),今年无变化。

分则

第十八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新增罪名: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第二十章 渎职罪

食品监管渎职罪(刑八对刑法408条的增加)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刑法414条)

2.民法学:

无变化,但需注意大纲所附参考书目中,民法部分司法解释增加《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婚姻法解释三》。

第二 综合基础

1.法理学:

第三章 法的起源与演进

增加 第三节 法律移植与继承

一、法律移植

二、法律继承

第四章 法的作用改为“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

原第一、二、三、四、五节合并为:第一节“法的作用”内容不变,仍为一、法的作用的概念(原第一节);二、法的作用的分类;(原第一节)三、法的规范作用;四、法的社会作用(原第三、四节)五、法的作用的局限性(原第五节)。

新增 第二节:法的价值

一、法的价值的概念

二、法的主要价值

秩序;自由;平等;人权;正义;效率。

三、法的价值的冲突与解决

2.中国宪法学:

第一章 宪法的基本理论

第四节 宪法规范

删去“三、宪法的作用”

第二章 变化较大。“宪法的制定、实施和保障”改为“宪法的变迁”。

第一节 宪法的制定 无变化

原第二节 “宪法实施”二、宪法解释(概念、体制、程序、中国宪法的解释);三、宪法修改(概念、形式、程序、中国宪法的修改)。改为:第二节 宪法解释:一、宪法解释的概述(概念、分类、体制)。二、中国宪法的解释。第三节 宪法的修改一、宪法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