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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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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通信地址: 杭州市文二路331号(邮编:310012)

  公开电话: (0571)88908550、88908530

  举报电话: (0571)88906609

  网 址: http://www.zjzs.net

  主要职责: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为浙江省教育厅直属副厅级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是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本省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并组织落实年度高校招生生源计划,组织实施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高校招生工作。

  (三)组织实施本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和多种社会考试等教育类考试,指导各地和高校教育考试工作,具体负责自学考试和各类考试考生考籍管理。

  (四)负责指导、管理全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负责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审核评估和自学考试学历证书发放,负责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和助学辅导体系建设。

  (五)拟定全省教育考试事业发展规划和考试大纲,组织相关考试命题工作,指导并开展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科学研究,负责相关教材与学习媒体建设,通过编印各类教育考试专业书刊、主办网站和微信、微博等途径开展宣传咨询工作。

  (六)指导全省教育考试考风考纪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考试、招生违纪事件,协调本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七)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或境外机构委托在我省举办的涉外考试;承办其他委托考试。

  (八)承办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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