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湖南湘西执业药师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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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南湘西执业药师考后资格审查

 

  本文“2016年湖南湘西执业药师考后资格审查”由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有关考务文件要求,为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等12项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审查对象

  2016年度(含2015年、2016年度滚动考试)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测绘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一级建造师、房地产估价师、统计、审计、出版、勘察设计工程师、经济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资格审查名单见湖南省人事考试网)。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2月23、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湘西州人社局专技科(北门街2号原州财政局B栋3楼)

  资格审查合格后,将盖章的报名表交州人事考试院(北门街2号原州财政局B栋2楼 )

  三、资格审查所须提供的相关材料详见湖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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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宁夏执业药师资格审查

 

  执业药师的报名正火热开启,本文“2017宁夏执业药师资格审查”由小编整理,更多信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

  2017宁夏执业药师资格审查

  根据“2017宁夏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可知:2017宁夏执业药师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8月7日至11日

  2017宁夏执业药师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7年8月7日至8月11日 (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过期不再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和证件到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万寿路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0951)5555751、5555752。因现场确认需取号排队,每天审核人数有限,为避免考生都集中到确认后期审核,请考生尽早安排时间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所有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4.近3个月内同底2寸彩色冲洗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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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西藏执业药师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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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西藏执业药师资格审查

  根据“2017西藏执业药师考试报名通知”可知:2017年西藏执业药师资格审核采用考前网上初审、考后复核

  2017年西藏执业药师现场资格初审及缴费时间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精神,本次考试我区实行报名初审考后复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请考生诚信报考。

  现场资格初审时所有考生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需本单位审核盖章)、从业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7月20日至8月11日正常工作日进行。

  现场资格初审地址: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中心(拉萨市当热西路6号),0891—6830396 。

  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资格初审后,请携带盖有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送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路云水瑶路口往里200米,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否则,将无法进行下一步网上缴费工作。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考生请及时登陆报名网站完成网上缴费工作。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8月12日(支付方式为:支付宝)。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本项考试。

  本项考试资格审核采用考前网上初审、考后资格复核的方式,在考试成绩公布起的一个月内,请拟合格考生(所报考科目全部达到卷面成绩60%以上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验真报告、合格人员登记表到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路云水瑶路口往里200米,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进行考后资格复核。逾期未报送考后复核材料和未通过考后资格复的考生,将取消考试成绩及证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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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6年执业药师资格审查

 

  河北2016年执业药师资格审查时间及所需材料由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频道小编为您整理如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根据《2016年河北执业药师报名考务通知》获悉:

  2016年河北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审查:现场审核

  各市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于网上报名开通时通过网站予以公布。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及时查看网上资格审查状态,显示“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从网上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有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各市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有关材料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报名表1份及相关证件复印件1份报我局职称考试处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由省级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对通过伪造学历或职称证件、工作单位造假、挂靠非本人全职全薪单位等手段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照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各市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务必将下述要求明确告知报考人员:

  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仅部分从事而非全职从事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

  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

  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单位名称,且在兼职、挂靠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5、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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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沧州执业药师资格审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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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沧州执业药师资格审查须知

  报名通知:沧州2017执业药师资格考务通知,可知2017沧州执业药师资格审查须知。

  请各报名点务必在发布本市考务文件时将下述要求明确注明,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有效告知报考人员:1、考试管理机构将调取社保(卡)、养老保险缴费数据信息与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工作单位进行比对,凡涉及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通报当事人实际所属工作单位。

  2、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仅部分从事而非全职从事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

  3、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

  4、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5、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单位名称,且在兼职、挂靠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6、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7、如发生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填报错误,考试管理机构仅针对多音字、错别字等正常非逻辑性错误进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工作单位名称或毕业院校名称全部错误”等逻辑性错误不予修改。

  8、部分科目免试材料复审不合格但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报考剩余科目。

  9、一方面,报名条件中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xx年”为全职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根据《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精神,在“医、护、技”等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从事的专业工作非全职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另一方面,由于报考专业中的“药学”、“中药学”,与报考条件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是分别对应关系,因此报考人员选择报考专业与其从事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专业方向相一致,方满足报考条件。鉴于此,为严格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对涉嫌骗考行为,省、市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职改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走访报考人员工作单位,认真核查报考人员与单位劳动人事关系、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及专业、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以及专业方向,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16年浙江执业药师资格审查

 

  2016年浙江执业药师资格审查及相关材料,由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频道小编为您整理如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6年浙江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审查:现场审核

  资格审查时间7月26日至7月28日

  报考资格审查人员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须收下“报名表”并盖章,同时收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各1份。另外,对于以聘评职务为条件报考或申请免试资格的还应审查其相应聘评职务的证书,并收下该证书的复印件1份。最后,对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其“网上交费通知单”上盖章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对“报名表”上只显示《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审查人员应特别注意其是否报错了级别,或是否符合相关免试条件。

  新考生(含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见报名表上说明)在完成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后,还需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网上交费通知单”,再于7月26日至28日,携带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表、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在该单位工作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及网上交费通知单、相关学历(学位)与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等,按单位属地原则分别到省、市,或部分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查。另外,以聘评职务为条件报考或申请免试资格的还应提供相应聘评的职务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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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徐州执业药师资格审查

 

  2016年江苏徐州执业药师资格审查注意事项及所需材料由出国留学网执业药师考试频道小编为您整理如下,希望您能顺利通过考试。

  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必须需激光打印机黑白打印,禁止针式打印机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 “该同志从事 药学或中药学 专业工作已满 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修改报名信息的,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否则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后果自负;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2002年后取得(含2002年)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带二维验证码且验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2016年8月25日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

www.chsi.com.cn )点击首页“学籍学历查询”后,通过“零散查询”进行获取;

  4.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非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的人员及从事药学(中药学)教学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执业药师。

  6. 非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原件:

  (1)医院、卫生服务站等单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符合药师报考年限的药房岗位工作证明(XXX同志在我单位药房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XX年),并加盖单位及主管单位公章。

  (2)药店及制药企业等报考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缴纳社保的单位必须与报考所填单位一致。

  (3)报考人员及所在单位不得弄虚作假,如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对当事人及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6.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限药学、药剂高级职称)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提供初审材料的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关于有关学历专业的确认,严格按照附件里的专业对照表进行确认。

  2.毕业证书上的姓名、出生年月等信息与身份证上不符的:如果有曾用名的,提供带有曾用名的户口本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毕业院校原因造成不符的,由毕业院校出具证明原件;如果是户籍部门造成的,则由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遗失的,需提供原毕业院校补发的毕业证明书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及个人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同时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工作年限可从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开始计算。例如,今年符合报名条件的大专学历的考生应为2011年前(含2011年)毕业,以此类推。

  (2)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党校学历,党校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工作年限,可以从取得规定学历前后累计计算从...

2017年湖南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审查

 

  执业药师的报名正火热开启,本文“2017年湖南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审查”由小编整理,更多信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

  2017年湖南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湖南2017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公告”可知:2017年湖南执业药师报名资格审查相关事项。

  2017年湖南执业药师报名实行考后资格审查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资格考试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6﹞52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虚假信息等,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专业等条件和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2。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后,需在“承诺人签名”栏内签署本人姓名进行真实性承诺。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不得以虚假信息报名参考和做虚假承诺,否则,责任自负。

  (二)所在单位初审。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所在单位进行资料初审。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单位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考、也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所在单位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审。同时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三)资格复审。国家成绩和合格线公布后,湖南人事考试网和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到市州人社局专技(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资历、专业技术职务、考试成绩等相关条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门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中“审核部门意见”栏内签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成绩视为无效,一律不下发确认文、不予发证。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资格审查实行初审和复审两级审查,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2.市州人社部门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及时公布公示复审结果,接受举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办...